手機被偷,報警真的沒有用嗎?
昨天家人的手機在下了地鐵之後發現被偷走然後關機,但是他本人也不能確定具體在哪一個路段丟失。考慮到如果是在地鐵上被偷走,人海茫茫也很難找回。
身邊時常有朋友手機遭竊的事情發生,對報警也多持消極態度,認為報警之後程序繁瑣但找回手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想知道遇到這種情況,去報警真的是無用功嗎?讓警方調看所經過路線的所有監控是對警方人力資源的浪費還是立案後警方應盡的責任?如果對手機被盜束手無措,責任反而落在受害者身上,活該受害者沒有保管好自己的手機,這類「行業」豈不是為所欲為?
根據我的工作流程,報警後我會給做一份詢問筆錄(俗稱錄口供,被害人陳述也是證據種類的一種),詳細了解時間、地點、人物、手機的型號、特徵、購買日期、手機號碼、購買時間和購買價格等信息。根據工作經驗確定是行政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各地方標準不一,本地是以600元為界限),然後錄入平台,受理案件。同事會看到平台上的案件信息開展偵查(具體不展開,比如看監控)。在走了初步線索後嘗試確定嫌疑人身份,然後就是抓捕並對其審訊。
關鍵的就在於,在審訊的過程中,會讓其供述出其他案件。這樣,就能夠擴大戰果。許多知友會說,我手機丟了,為什麼找不回來,好警察都在知乎之類的。早知道,侵財類案件並不是那麼容易破的,是世界性難題,需要耗費大量的社會資源。以我手中的盜竊三輛電動三輪車為例,價格鑒定是價值3500元左右,為了這個人,從偵查到起訴需要時間,看守所已經關了兩個月(檢察院批准逮捕了),再加上法院之後判決,這一系列的人員工資要不要算?辦公設備辦公耗材需不需要算?看守所的住宿和伙食費要不要算?這個簡單的案件,辦案成本最起碼要兩萬塊錢,如果是跨區作案,可能還要出差,那就更貴了。公安機關辦案不能這麼算賬,但這也是參考。這也就是為什麼之前有新聞說英國倫敦警方不再受理價值小的盜竊案件了。
另外,刑事案件的破案率也就在百分之十幾這樣子。常見的電動車被盜,手機被盜。如果沒有良好的條件,只能作為未破的未結卷宗處理,也許要一直躺在檔案室。但是,要相信,民警沒有不想破案的,破案後把嫌疑人送上法庭的那種成就感只有「內行人」才懂。啰嗦講了這麼多,明天有時間再整理吧。不報警,是真的沒用,報警了可能還有希望。首先,此類案件單查從技術層面是能夠做到的,但成本太高且流程太複雜,一般都是併案偵查破獲。如果破獲了一個團伙,就很可能會追查到幾十件甚至上百件贓物,所以,報警還是有可能找回自己心愛的手機的。更重要的是,你的報案信息對公安機關開展相關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對打擊此類令人十分痛恨的犯罪是至關重要的,如果每個人都覺得希望渺茫而不去報案,那隻會令犯罪分子愈發猖狂,而使得偵查工作難於進行。所以,手機被偷了,無論有多大希望,還是應該去及時報案的~
虹橋機場手機被偷,7.16號到達未出機場,女洗手間隔間到洗手台,2分鐘內打回去找被關機,敲門隔間裡面出來廣東口音婦女否認看到。報警,做筆錄,姓名,電話,身份證號,手機型號P40pro,特別提醒:無接報回執/沒有立案通知。
堅持看下監控,沒有人等20分鐘後告知球形監控回放只能調取一個角度,看不到。
華為賬號登錄cloudhuawei,鎖定手機,定位手機。
7.20晚上8:56第一次收到設備上線提醒,廣州天河區石牌東路,報警020110,聯繫當地派出所,異地報警需要事發當地的立案通知書受理。打上海110,給到虹橋機場派出所電話,電話通,無人接聽。多次撥打,接通,需要本人拿身份證到現場拿通知。出門開車到機場。受理民警不在,別人看不了讓明天9:00李警官上班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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