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能吃肉卻見不了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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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殺生不好,卻仍然吃肉,這是因為人人都有習性,知道不等於能做到。這"知道"和"做到"之間需要的是明理實修。
人皆有惻隱之心,人生來就知道的屬於良知,生來就能做到的屬於良能,良知加良能即為良心。良心發揮作用時,人就會選擇吃素了。
因為矯情
場景不一樣
每個有情有自己的業,佛教講業,這裡可暫時理解成一種生命的推動力。當不善業成熟,這個有情就會死亡,可能是被人殺,自然死亡,意外死亡等等。它已經死了,肉自然可以任人處置,可以自己吃,可以給別人吃可以棄之不理,任飛禽走獸等吃。
佛教講不殺生,是要我們不要去傷害別的有情,不要去造惡業。因為每個有情,每個生命都喜歡、執著自己的生命,殺死它,斷除他的命根會令其痛苦、恐懼,這種行為會被他人譴責,之後帶來不好的果報,自己也痛苦。
在南傳上座部是有明確的對殺生的界定標準:
※你為什麼會堅持只吃素食?
※長時間不吃肉以及海鮮的人是什麼樣子的?
※人類消化道——我們是怎樣的「雜食動物」?
※為什麼要5點鐘起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