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擴展資本家的定義?

根據我所知道的那一點淺薄的知識,資本家的性質應該是資本的性質決定的。那麼如果控制生產資料(資本)的主體不再是資本家了,能否採用和之前一樣的方法來對其進行研究?


資本家有兩種,一種是個人,私企的資本家;另一種是政府,國企的資本家。

注意,國有制不是公有制,國企不是公企。公有制里沒有資本和資本家。私有制里才有資本和資本家。

無論是個人資本家,還是政府資本家,無論是私企還是國企,性質都一樣,逐利,貪婪,有一斤力氣絕對不用九兩,使勁壓榨老百姓。他們都誇讚這個叫高效,利潤大等等。


吸收別人的利益,回饋出自己的利益,這可以定義為新的社會主義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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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別人的利益,把負面的事物,轉嫁給別人,這就是新的資本主義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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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新了,有些人會疑慮,現在的歐美不是社會秩序很好,他們的人民過的很自在、很幸福啊,怎麼我們從小被教育,資本主義永遠罪惡呢?

因為幾十年前,歐美就已經升級了資本主義,他們國家的人民美滿,是因為他們把他們的生活負面事物,轉嫁給了其他國家。

生活的實物垃圾,生活中的負面情緒,以及其它方方面面的負面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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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單單是國家之間,階級之間,還保護單個人之間,時時刻刻建立的臨時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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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城市看起來美好,但工業垃圾煩人,白領看起來美好,可太規律帶來的情緒煩人,而通過負面事物的轉嫁,就可以提升幸福感。

目前的生產水平,只能滿足普遍的溫飽問題,無法滿足普遍的幸福問題,所以,轉嫁大法擴大使用範圍後,就大行其道,儼然就正義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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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究其本質,依然還是資本主義。

而以這種資本主義為行動準則的,也就是新的資本家概念。


可以

生產關係不變,那就有資本家。

題主所說的【主體】,其實是一個【具體】的【現象】。

和是不是【資本家】沒關係…… 【資本家】是一個抽象的總結。


有錢的未必是大爺,有權的才是,比如天朝;

有權的未必是大爺,有錢的才是,比如米國;

同樣,能夠控制生產資料(資本)的主體不一定是資本家,

要看是否在不同的系統內情況。

天朝的經濟學一直沒有突破性發展,

原因就在於此;

所以,題主的問題不具備研究性。


可以擴展。

我是不建議分為「資本家、勞動者」的。

我建議按照具體行為來判斷,資本行為、勞動行為。

資本家也可以勞動,勞動者為可以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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