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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無助,不知道應不應該嫁給他?

我今年22歲,是特教老師,工作穩定,父母年齡不大,工作都是事業單位。上面還有一個大我六歲的哥哥,現在在上海外企工作,他現在的女朋友一個月前給我介紹的一個男朋友,是她爸爸的同事的兒子,正好和我在一個城市工作,比我大八歲,三十了。第一次見面感覺挺好,高大帥氣,人也很斯文。我父母也比較滿意。我媽媽還說等我哥明年結完婚,就讓我結婚,說別看我年齡不算大,條件好的男生就得把握,他家條件挺好的。他和我相處一個來月,我父母都挺喜歡他。我其實對他有好感,但是自己沒談過戀愛,總覺得第一個男朋友結婚又不甘心。他有可能到年齡想結婚了。我知道我的想法很值得商榷,所以我也得到了懲罰。

一周前我們周末約看電影。然後送我回家。周末我爸媽去上海看我哥哥了,商量結婚的事情。他要進來坐一坐,我也沒在乎。後來我覺得太晚了,想讓他走,但是不好意思開口。他說太晚了,就住我哥哥房間了。他和我哥哥一直都認識。半夜我聽見有敲門聲,知道是他,我沒開門。都是成年人了,我就怕自己沒決定好之前發生什麼。再說才認識一個多月。我沒開門。後來好像什麼東西掉了,很大聲音,他又大叫一聲。我感覺是不是出問題了,就開門了。然後他就一下抱住我,親我。我當然都沒來得及說話問他怎麼了!一切太快,他把我壓在床上我才反應過來。我當時就拒絕了,我覺得年齡小,不著急。他也不說什麼,一意孤行。無論我怎麼掙扎他就是不停。最後他強暴了我。雖然我沒受傷,但是真的是他逼迫我的。我掙扎時候抓傷了他的一隻耳朵。事後他和我道歉,說自己很後悔。要和父母說,先訂婚,等我哥哥結完婚,我們就結婚。我當時一直哭一直哭,也不知道怎麼回答。哭了一個晚上,第二天是周日,我一天都沒起床。他一直陪著我。知道周日晚上我情緒好一些他才離開。我不敢和父母說。更不敢告訴我哥。我覺得我告訴我哥,我哥肯定要為我出頭,他的婚事有可能耽誤了。但是我真的不甘心。我是處女,當時除了痛苦就是痛苦。我覺得他是故意的,我那麼求他,他都沒有停手。事後道歉誠懇,但是我還是覺得這個人太陰險了。他心思太縝密了。我不想告他,就是猶豫不決要不要分手,怎麼分手。自己第一次就這麼沒了,又恨又氣。我家是比較守舊的傳統家庭,我父母要是知道了,肯定會讓我嫁給他。再者,我也不知道我怎麼面對他。他一直約我下班出去,我都沒理他。昨天他在我單位門口等我下班。我看見他,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我哭了,他就不說話陪著我。前天我二姨住院,他幫著聯繫醫院,還墊付醫藥費,我二姨和我媽一說要還錢,他也不收。我都不知道我說了,我媽會怎麼說我。我不知道我該怎麼辦!有過來人能給我一些建議嗎?


tvb大女主告訴你什麼叫恩怨分明。

謝邀,不該嫁。分開計算一下你就懂了。

首先,強暴這事沒有異議,他的行為已構成刑事犯罪,只要你報案,提交足夠的證據,他就得被判3~10年。雖然現在時間長了,你的證據都沒了,所以報警可能難以得到公正的判決,但在一個有法律意識的人心裡,當他是個強姦罪嫌疑人沒有問題吧?

第二,他只是一個「潛在對象」,而不是你的愛人,你對他只是有好感,遠沒有達到「非他不可」的地步。那麼對一個還在考察期的男人,發現他是個強姦犯嫌疑人,是不是應該馬上把他踢出被選名單?

第三,無論他認錯態度多好,你都沒有資格原諒他,他犯的是國法,你不能代替國家處罰他,原諒他更是上帝才該做的事,你是一個守法公民,幫助警察打擊犯罪天經地義。一點小恩小惠跟你寶貴的第一次體驗相比,實在不具備比較的資格。

所以說,強姦是因,踢出名單是果。既然踢出名單了,你還心軟什麼?辦他呀!女性一定要明確底線,哪怕是婚內,男人都沒有資格強迫女性發性關係,只要有證據,婚內強姦也會判刑,婚姻不是男人為所欲為的遮羞布。

你作為一個沒有情感經歷的女孩,有不查的時候是正常的,不要覺得是自己錯了才受到懲罰。錯不在你。被強暴或許有部分是你的原因,但強暴的責任在男人身上。不要覺得是你之前沒有想明白,才給了他可乘之機,犯罪就是犯罪,他強姦是板上釘釘的犯罪,他沒有理由,也沒有特權逃避懲罰。

雖然我們很珍視第一次的回憶,但女孩不要覺得自己失去了第一次就破罐子破摔,想著嫁給他算了。結婚是一輩子的事,他剛開始戀愛就敢強姦你,結了婚只會越來越混蛋。所謂的愧疚感的保質期只有一會會,你能指望他愧疚一輩子嗎?

一是要儘早止損,和他斷絕往來,什時候都不算遲,離開一個男人,你就獲得了一次新生。cn膜不是你價值的全部,cn膜什麼都不是,只要是生理、心理健康的女孩,大把人想追,今天宣布單身,明天樓下排隊,那些在乎cn膜的老古董,你又能指望他多適應這個日新月異的社會呢?

二是要勇敢維權,刑事上找警察報案,民事上提起訴訟,要求他賠償精神損失,10萬元起步。保留他道歉或承認自己強迫你的微信截圖,除了傷痕和DNA,這些也可以當成證據。找個律師幫幫你,或者讓警察幫你找一個,打贏這場官司不是目的,目的是宣明你的態度,宣明你和強姦犯嫌疑人保持距離的決心。

男人都說喜歡溫柔的女人,因為覺得她們好擺布。但我活了這麼久卻發現,真正有決斷、有手段的女人,才能夠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婚姻和生活里當一個強者。

自助者,天助之。

你有父母,有哥哥,他們或許會因此感到臉上無光。但要是你得不到公正和幸福,要是你隱忍著和一個強姦犯嫌疑人結了婚,他們才會痛徹心扉,肝腸寸斷吧。

女孩可以糊塗一時,但摔進去的坑,一定要儘早爬出來,才能夠繼續往前走,才能夠進步。而不是摔到坑裡,痛了,然後就地一躺,自暴自棄,讓壞人的惡行得到獎勵。

加油!


03年濟南軍區一名退伍軍人

回答一下。

老子的戰友,站崗放哨

老的戰友天涯海角

塞北冰雪凍的起泡

南海暴晒訓練脫皮

新疆反恐戰友犧牲

東海艦隊護衛海岸

雲南緝毒警犧牲不敢立碑。

TMD,就保護這樣的男子?

就保護這樣的帶把的?

TMD,怒從心頭起

惡向膽邊生

110不用來保護你

難道用來裝飾嗎?

你這是縱惡。

蝸牛很小,很小,還有自己的蝸

螞蟻很小,很小,但有鋒利的鄂

河蚌很柔,很柔,但也有保護殼

善良不帶鋒芒,只能被惡魔蹂躪

希望你勇敢面對。

不要希望有大俠,鋼鐵俠。

就做自己的鋼鐵俠。

報警,干他。

你縱容他一次,姊妹同胞可能就是下一次。

何況他可能不是第一次這麼干。

我在安徽,遙祝你以後勇敢幸福。


謝謝你!我也決定分手了。昨天我和他明確的提出分手。他拒絕分手。開口閉口都是「他是我第一個男人」,他知道我的顧及。殊不知我聽著心裡難受至極。他還暗示我,無論他的家庭還是他個人,條件都比我強。無非就是我年齡不算大,條件可以,而他該結婚了,該成家了,該有孩子了。看我無動於衷,又態度一轉開始哄我。說真的愛我一見鍾情,情難至今。馬上就登記結婚。還要告訴我父母。他有可能以為搬出我父母就能讓我妥協。我想好了,我不怕。有可能他說出來比我說出來更好。我現在不考慮別的,就眼前看來,我不想和他在一起。其實開始對他很有好感。如果他不著急,我想我真的會愛上他。可是現在沒可能。


不謝邀。

你被強姦了,不應該找我,應該找警察。


謝邀。

對於男人來說,找一個單純好控制的女孩做老婆,無疑是最理想的。更讓他滿意的是,你還是個潔身自愛的女孩子。所以作為一個獵物,你是最完美最純潔的,只有缺心眼兒的狼才會鬆口。他既然精心設計了一系列行動,也狠得下心辣手摧花,說明他是一個心計手段都不容小看的角色,對你有勢在必得的把握。

他接下來的步驟也並不神秘,無非是爭取你親戚家人的認可(殺手鐧就是告訴大家已經得到你了),然後對你蹲點看守,即便是有男人追求你,他也能以「第一個男人」的身份氣走所有追求者。

表面上看,有點台灣言情小說「霸總強取豪奪愛上我」的老套狗血劇情,實際來說,時間長了會出現「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人質效應」等等等等的情況。

我現在最關心的是,經過一場辣手摧花,你是否不幸懷孕,倘若沒有,那真是萬幸。

對付這樣的男人,並不難,主要看你怎麼打算。

告他xx,讓他坐牢,前提是準備好證據,譬如帶走對方體液的內褲等等,如果沒有,基本沒辦法實現。按照你的綿羊性格恐怕經不起他的瘋狂報復。如果你的家人是明事理的,這個和你家人商量一下更好。如果你家人是傳統的從一而終的性格,多半是行不通的。

不告他,他就是最強備胎,你獲得真愛的試金石,你的防色狼最強教練。而且他會抓住所有機會,爭取讓你懷孕。

你可以多防範,少獨處,不要再讓他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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