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相愛的兩個人為什麼不能再給彼此 一個機會?
01-23
這個問題首先需要捋清楚 是還相愛著分了手 沒有給對方機會 還是 分手後 還相愛 沒有給對方機會
如果是第一種 明知相愛還分手 那就是兩人之間有無法調和的矛盾 給機會也沒用
如果是第二種 分手了才發現相愛 那為啥分手 現在覺得相愛是只剩下幻想 還是導致兩人分手的矛盾解決了
綜上 兩大類里分出的四種情況 只剩一種可以嘗試給機會 你說給不給機會
相愛,如果沒有一個舒服的相處模式,就代表著以愛之名互相傷害。
分手前已經給過很多機會,壓死駱駝的永遠是最後一根稻草
這人只要有一件事讓你有了失望,對這個人就不再信任,對自己愛的人失望感受
非常不好
相愛著,並沒有意味著以後可以相守一生,呵護彼此餘生。同樣的,分手了,再怎麼相愛,都可能會因為沒有了那份純粹,沒了那種勇氣去說出口,更沒有再給對方一個機會的相遇。可能吧,相愛的確是足夠幸福,可是能彼此珍惜的很少,縱使曾經愛得深沉,最後也可能陌生。珍惜著比愛著更值得付出,希望相愛的都有善果,不要輕易去錯過,把原諒與寬容留給對方,你將會擁抱好愛情。
都不夠愛
謝邀回答,分手後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兩個人為什麼而分手,然後才是想辦法如何去爭取機會。可能對方是因為受傷而決絕,也可能是因為失望而決絕,站在自己的角度,你覺得對方不給機會是絕情,是冷漠,但站在對方的角度,TA只不過是不想再給自己再次受傷、失望的機會了。所以挽回的核心是找到核心的問題,並針對性的做出改變,讓對方看到信心,TA才會考慮複合。
心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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