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未成年少女疑被性侵」視頻所涉案件,邢台公安機關已於8 月 28日偵破,涉案嫌疑人(均系未成年人)全部被抓獲歸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深入偵辦中。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8月下旬,網傳一段未成年少女疑被多人性侵的視頻。視頻顯示,多名男子疑對一名女生實施性侵犯,被侵犯的女生不停地掙扎、哭叫。
據荔枝新聞9月9日報道,邢台市公安局工作人員確認事發地在河北。
未成年人不見得是護身符,根據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年滿十四周歲犯強姦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他們大概率跑不掉的。
大家先別憤怒過頭,通報中雖然說了未成年,但是具體幾歲沒說,這很重要!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所以,只要滿了十四周歲完全可以追究責任。
一看到類似的案件就會不自覺的想起大連女孩的案件,每每想到,莫名哀怒。現在又發生了這件事,估計很多人會如我一樣對當前未成年人刑事責任的問題作出思考,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是否需要作出改變?
我認為是需要改變的,我大概能預測到有人會拿出其他國家的責任年齡來進行論述。但是,我們一定要參照別人的路么,歷史檢驗過我們走自己的路,會發展的更好,否則就會陷入東施效顰的可能。並且每個國家、地區的政經文社等,都是各有特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才是良方,貿然拿他國的規定大談如何如何,這與我何干?一定要行衣冠優孟之事么?
這裡我說的內容帶些私貨理解,我偏向於歷史法學派的諸多觀點,法律的發展是一個歷史演變的漸進過程,且這種發展離不開一定民族的共同生活經驗。各個民族的法律,與該民族的語言、習慣、制度設計一樣,是與該民族經年累月的民族生活融為一個整體的,而決定這種融合的是該民族人民特有的共同信念和內心意識,一個民族的法律只有符合該民族人民的共同信念和內心意識,才能適宜於該民族的生存和發展。
站在當前華夏民族的歷史積澱、文化認知等並加上當前發展和對美好未來期許的具體情況之下,聯繫當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具體問題,我認為是需要改變的。甚至我們可以先把重罪的責任年齡下降(第二段內容),看看實際情況,再作出下一步的決定。結合當前未成年人早熟的程度,我認為基於惡意作出重罪行為的他們,不值當去寬宥。
不由想起曾經上課時,老師回答我們關於未成年人一些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認定的閑談,學界大體偏向於降低年齡,而實務界偏向於保持的態度。時間有點久,不確定是民法授課時還是刑法授課時。
我是怎麼都想不通為什麼要保護未成年人犯罪。難道未成年人坐牢槍斃不能警示未成年人?是不是太小看未成年人的理解能力了?保護幾個廢渣,從而誘發出越來越多的廢渣。讓老百姓人心惶惶。真是巨大的法律漏洞。希望早日填補上。
把這些小渣渣抓去坐牢,並警告其他小渣渣。只會對社會有益無害。不要因為體型就可憐他們。小魔鬼一群。利弊很清晰的。不要再拖了。
真是出離憤怒了,可千萬別又是未成年護身符啊!
他們還小,千萬不要放過!
法律一直說保護未成年,可是每次未成年受到性侵甚至被殺害,未成年罪犯卻都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
明明那些無辜的未成年才是法律該保護的人呀!
如果未成年罪犯殺人放火強姦偷盜樣樣精通,還不用承擔後果,那將來「未成年」會不會變成某些人的武器?
而下一個受害者會是誰呢?
順便,在別的地方,居然看到一大堆求視頻求圖的人,拜託可長點心吧,案子已經破獲了,嫌疑人也悉數落網,還想著再擴散視頻?
有視頻和圖的人也趕緊全都刪除吧!
受害者的生活還要繼續的呀!
在此也提醒未成年孩子們,一旦遭遇不法侵害,一定要報警並告訴父母,千萬不要自己一個人悶著想不開!
因為,那些醜陋的罪犯才應該遭到唾棄!
希望本案不是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不然真是法外狂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