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意義到底是在於奮鬥還是在於盡歡活得自在就好?


讀完你的問題,我想有一點與你有不一樣的見解。

你說奮鬥是因為年輕,我覺得並不是。

我們不論奮鬥還是享受生活,都應該有一個目的導向。

比如我是一名醫生,我很享受救人的過程,所以奮鬥。

比如我想出國旅遊,所以努力奮鬥掙錢。想有更好的出路,所以努力讀書。

30歲的時候我可以想要這些,從而奮鬥。50歲的時候同樣也可以。

反之,20歲的我覺得在一個三線小城有不大的房不貴的車,朝九晚五的生活就是我想要的,那麼這就是最好的選擇。

總之奮鬥與否是因為我們是否有要去做的理由。

人看似一生都活在他人眼裡,其實到了最後才發現,都是為自己而活。


人生沒有任何意義,地球離開誰都一樣轉,我們也不是超級英雄,沒有肩負什麼拯救地球拯救人類的義務。

那我們活著要幹嘛?

享受這段人間旅程,活得開心。

開心即正義。

如果你奮鬥能感到開心,那你就奮鬥。

如果你混吃等死能感到開心,那就當鹹魚。

本人北方二線城市人,之前在魔都做非訴律師,熬夜加班,周末也stand by,聽到微信和郵件提示,內心如弦緊繃。

每天都很不開心,雖然工資高些,但本質上就是個外來務工人員,租一個離公司近的無電梯老宅,無心做飯天天吃外賣。雖然魔都繁華似錦,但和我又有什麼關係?繁華是他們的,我只是一個外來務工人員。房子,是買不起的。想起華晨宇的歌,只有我看著別人的快樂。

很抑鬱,每天睡覺都希望自己一睡不起,就那麼睡死過去,沒有任何痛苦地離開。每天睡覺把被子蒙在臉上睡,因為覺得這樣睡覺時候窒息而死的概率大一點。經常看到猝死的新聞,沒有害怕,反倒是羨慕,為什麼猝死的不是我。但我沒有去醫院,也不想知道自己是不是抑鬱症。如果是,我也不想治療。

身體也有不適,心臟跳得過快,尤其晚上,周圍安靜,聽著自己的心在砰砰砰地跳,叫囂著生命的存在。

後來今年疫情嘛,生死如雲煙,想想何苦呢?

所以就辭職回家了,從一個小白訴訟律師開始,從頭開始。每天早9點半,晚4點半,自己做做飯,看看書,想干點啥干點啥,沒有了被郵件和微信支配的恐懼,沒有被房東通知搬家的恐懼,四仰八叉躺在自己家的床上,舒坦。周末可以回爸媽家,可以和姐逛街玩耍,開心。

我是不奮鬥了嗎?

算是,沒那麼忙了,不用加班了,現在薪水也沒有在魔都多了。

也不是,因為我還是天天要學習很多新的法律知識,看很多資料,研究案子,希望成為一名優秀的訴訟律師。

但是,確實比之前開心,與其說開心,不如說平和。

我本身是一個很難感受到開心的人,我也不追求天天開心傻笑,我只需要平和的心情,不悲不喜即可。

所以,對於題主的問題,我的答案是人生沒有意義,可盡情隨心。


本人男,大學應屆畢業生生,天天加班到十一二點,周六周末也加班,不要說什麼私人時間了,能好好睡個覺都是奢侈。工資也就四五千,現在狀態不應該說要存多少多少,現在還是及時行樂玩世不恭的生活狀態,國慶計劃著去外面玩。


人生的意義既不在享樂也不在於奮鬥,享樂幫助他獲得修養的機會,奮鬥幫助他在未知的世界發現更好的自己。只有享樂,人會變得軟嗒嗒的,沒有前進的力量;只有奮鬥,人生就像一根始終緊繃的彈簧,會失去彈性,會崩斷。

人生就像一條河,享受在河水中的自在,體驗流動過程的經歷,感受生命自身的豐富和壯美,並讓自己也成為所有這一切美好的一部分。


看你需要什麼,你自我價值建立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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