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 N 號房趙主彬涉嫌謀劃殺害女童?
據韓媒,N號房主犯趙主彬曾與他人一起謀劃殺害女童。因反覆威脅30多歲女性而被判刑的姜某在出獄後,為了報復舉報自己的女性,於去年年末支付趙主彬400萬韓元(約2萬元)委託其殺害該女性的女兒。所幸這沒有演變成實際犯罪,但警方已經確認他們涉嫌殺人的陰謀。
不用跟惡魔講下限,因為惡魔的下限就是沒下限。
題目中這個未遂的謀殺案,細節為:
- 該案為姜某委託趙主彬完成,價格2萬人民幣
- 姜某是n號房的一分子
- 姜某因為n號房需要,竊取受害者個人信息被判刑1年2個月
- 服刑期滿出獄後,為了報復舉報者,做出了委託趙主彬的行動,讓其殺死舉報者的女兒
所以,整件事從一開始就與n號房相關,與趙主彬相關;而趙主彬之接受委託,除了錢的考慮之外,恐怕還有另一層深意:維護n號房的運行秩序!他要告訴與n號房做對的人,做對沒有好下場,所以,從根本上看,他應該更加是為了n號房的「長治久安」!由此也能看出,n號房能夠運營至今,除了26萬觀者的沉溺、習以為常之外,還與「威脅」這一手段息息相關:不怕別人不服從,威脅就行了;不怕別人去舉報,威脅(甚至行動)就行了。
做著令人不齒的事,還準備採取極端手段清除「事業」發展道路上的障礙,實在令人咬牙切齒。
而很多事情在n號房事件被曝光之後,串連起來看,就更加令人感到戰慄。
比如趙主彬曾經在孤兒院做志願者,3年內參加了超過50次的志願活動,甚至曾冠冕堂皇地告訴志願團隊的人,因為自己受過很多幫助,所以現在想幫助別人,退伍後想做志願者。而「孤兒院」與n號房所做的事情,令人實在無法不懷疑其參與志願活動的動機。再深一點想:是否有孤兒院的孩子都到這種傷害呢?是否在「志願活動」的幌子之外,又做了傷天害理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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