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知道會蹲監獄為什麼還會有那麼多人犯罪?

我們國家刑法那麼嚴格,為什麼還有人鋌而走險?


一方面是因為心存僥倖,一方面是因為有比蹲監獄更讓他們受不了的事情。


法律意識淡薄可以說是最常見的。

對於大多數普通人來說,根本分不清楚什麼行為是刑事,什麼是民事,什麼是行政處罰。

這些如果全部無法把我清楚,就很容易升級為刑事。

比如,幾個人一起打牌,本來就玩幾百的,後來慢慢玩幾千,幾萬,幾十萬。到後來,選擇搞成一個愛好。沒事就約人,甚至開始抽水。一場下來,每人繳納幾千,上萬的福利。成為一個組織者。這叫開設賭場罪。而參加的,賭博罪。

又比如,一個人騎電動車或者摩托車,被交警攔下來。說沒有戴安全帽,頭盔。但是自己很生氣,說人家沒有戴,為什麼就管我,還罰款50。於是下車,和交警罵罵咧咧,拉拉扯扯,升級為動手,這就是從普通的行政處罰,到妨礙公務罪。當然,這樣的情況,一般交警單位從輕,甚至不了了之。因為是弱勢群體,放一馬。

不過我想,你肯定指的不是普通人。而是,?GY,GWY,或者涉及暴力,DP,ZP,這些。知法犯法的其實佔一大半。一小部分,其實是麻木了。或者周圍的人沒事,自己也沒事,僥倖心理。

一個行業,如果利潤超過30%,人就會鋌而走險。如果超過100%,就會不顧一切。

普通人為什麼犯罪率高,因為他們的環境和支配的資源少。而他們能夠犯的都是大家心理認為不入流的罪名。

比如,盜竊,詐騙,販賣信息,敲詐勒索。

金融詐騙,行賄,貪污,等等夠不到。

刑事案件裡面,90%的都是普通人,普通到,自己沒有房,自己沒車,家庭不完整的。在他們心中,或許有的心不平。或許有的完全是對人生無所謂。或許也的是好奇,或許有的根本不知道行為是犯罪。違法和犯罪,有時候,還真讓人分不清楚。

明明知道行為是犯罪會坐牢,只能說,僥倖心理是唯一的答案。沒有之一。


在我遇到的幾百個人里,故意犯罪的不算特別多,而且大多集中在盜竊、搶劫和販毒。

大部分人一開始沒想到自己的行為是犯罪。比如說女朋友被欺負了,去打了個架;借錢做生意,生意失敗,錢越借越多,被迫拆東牆補西牆,最後走上「騙」的道路;開車打了個盹,車禍死了人……

犯罪動機大約是最難把控的概念之一。有很多人的犯罪動機是被現實推動的,比如去拿回別人欠自己的錢,一不小心就變成了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或者是尋釁滋事。

雖然如此,但是究根結底在於大家的法律意識淡薄。

其實現在的法律是比較健全的,遇到問題,我們都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然而心思細膩,頭腦冷靜的人是極少的,大部分人會「一失足成千古恨」。

裡面常說:坐牢的不一定都是壞人。

雖然這話有自我洗白的嫌疑,但確實也存在不小心才犯罪的案例。


接觸過毒販,殺人犯,強姦犯,也處理過小偷,賭鬼,賣淫女,覺得回答這個問題我算有點話語權。

首先,犯罪成本低。大部分的盜竊犯,生活不如意,人生凄慘潦倒,甚至妻離子散,能活著就是一種成功,這種人進監獄和在外又有多大區別呢。竊·格瓦拉總結的比較到位:在看守所的感覺,比家裡面好多了。裡面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所以,對於這個群體,可能在看守所或者蹲監獄更具有吸引力。

其次,犯罪自信。犯罪分子的自信,對於我們就是心存僥倖。我也遇到過很多高智商犯罪分子,反偵察意識和手段都屬上乘,給我們偵查破案帶來了很大阻力,和他們鬥智斗勇也是一種樂趣。不過大部分的犯罪分子的手法拙劣,智商堪憂,有時候都讓我們懷疑是不是把警察都當做傻子。

同時,激情犯罪占很大比例。比較常見的有年輕人的情殺和仇殺,家庭暴力產生的故意殺人,以及部分走投無路又被火上澆油的仇殺。衝動是魔鬼,喝點酒再腦子一熱,都不知道自己是誰了,做出什麼事也都在情理之中。

還存在一種情形,過失犯罪。所謂過失犯罪,就是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犯罪。沒有犯罪故意,卻因疏忽大意和過於自信造成犯罪,在某種意義上,這些人蹲監獄既罪有應得,也是有點虧。。

暫時就想到這些,有了新靈感再補充。


好問題。因為他們都很自信,認為自己不會被抓住唄。他們認為警察都是傻的,那些栽了的同道都是二逼,全天下就是他自己最聰明最牛逼,所以法網恢恢,就是會漏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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