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一年半,感覺很沒意思,該分手了咋的?


筆者不建議分。

談戀愛是以有意思和沒意思為標準的?應該考慮怎麼維繫 ,怎麼保鮮。想想初心。戀愛中的困難總是可以解決的。為什麼就不能有責任的陪對方走到最後?


分,我沒有對象,我希望你也沒有


分吧,不分浪費自己時間,也耽誤別人。


那就結婚吧。

戀愛總會有累的感覺,那個時候就是結婚的信號


想想以往的經歷,再想一下未來,如果你們的感情會因為時間而變淡,那麼至少說明,你們沒有想像里那麼合適彼此。

談久了會冷淡下來非常正常,但是如果你只追求戀愛初期的恩愛,或者說性激素高升時候的感覺,那你註定每一段都不會永久的。

不勸分也不勸和吧,還是彼此溝通一下,看看雙方的看法。


你要是覺得這段感情沒意思,不必要下去了,那就分吧,對雙方都好。

既然感覺不到喜歡,那相處起來肯定就會越來越冷淡,久而久之就會留下不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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