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股權怎麼分配的?

兩個人合夥,情況如下(下面的情況誰適合出大頭做領頭人呢? 假如兩人出資一樣呢!股權有該怎麼樣分配?)

(A有開店的經驗,現己有兩家店,要開的這家店也是上的他那兩家店產品,所以說產品用他的!他說可以負責美團餓了么上的外賣運營,但他不在店裡,偶爾來店裡提供產品的技術,b第一次創業,做廚師出身,a店裡的產品他都會做!可以在店裡當店長一職! ab的股權怎麼分配呢?利潤分紅又該怎麼分配的?謝謝了!)


一個公司的股權分配直接決定了其權利的分配,而權利的分配又影響著公司的決策和運營。所以,在創業初期,如果有合伙人,就一定要設計好股權結構。

兩人合夥,忌股權均分,也要避免創始人吃獨食,而是要一大一小、一強一弱,80%對20%、70%對30%等,比較合理,老大清晰,可以快速做決策。

這個原則你一定要記好,剛創業基礎打不牢,後面很容易出現各種問題

建議私聊,具體的情況聊一下,可以給你制定更詳細的分配方案


分析下目前的情況A有開店經驗,負責外賣運營,因為自己有兩家店是兼職。B沒有創業經驗,是專業廚師出身,為全職。總體看來,就是A負責運營,兼職;B負責產品,全職。

A雖然有創業經驗和外賣運營的經驗,但是自己還有兩家店,精力有限,投入到這家店的精力受到很大限制。A的經驗也是在開店前期起到的一個引導作用,等到企業逐漸成熟,形成一套完整的運營體系,A的作用相對削弱。

B廚師出身,是產品的主要負責人,對於一家企業來說,什麼最重要?產品,服務,運營,三者缺一不可。產品作為企業的基礎與核心,其重要性顯而易見。

考慮到後續人才的引進,比如開分店的備選人才,或是線上運營人員,技術人員......

股加加建議預留15%作為期權池,用來激勵後續的優秀人才。

綜上所述,建議B廚師兼店長拿67%,期權池預留15%(由店長代持,後續人員引進時再進行轉讓),兼職運營A拿15%,餘下的3%用作動態調整,如果發現後續A對店面的投入超出預期或者B在管理店面人員能力有限,可以將這3%轉讓給A。

因為雙方出資是一樣的,但股權分配比例卻不相同,為了保障A的利益與激勵B創造更多的價值,建議採用分紅階梯式制度,比如相同規模的餐飲店的平均水平是日凈利潤是1W,如果每月凈利潤在平均水平,雙方分紅對半分;如果低於平均水平,A分70%,B分30%;如果高於平均水平,超過的部分A分30%,B分70%。

根據凈利潤額度相應的調整分紅比例,既保障了A的利益,又激勵了B的積極性。

最後股加加要提醒的是:在創業過程中,特別是朋友夥伴之間,最忌諱的就是談規則。很多約定只是口頭之約,沒有簽署正式的合同,這對於後續的合作與公司的運營是極大的隱患。

所以在股權設計比例完成後,雙方需要用制定來保證雙方的利益,把彼此的責任義務,分紅,本金返還時間等事項,財務制度公開,違約責任等規定清楚,避免後續的發展隱患。


感謝邀請,這種情況下,一般情況是要雙方進行商量的,A的意圖是做連鎖品牌加盟,B是該店面的店長,也是相當重要的。主要是看A的戰略是怎麼樣的,如果A是做連鎖品牌並且是要控股的情況下,那麼B的選擇就是持有小比例的股權,如果A的戰略是每一家是參股的情況下,那麼B可以持有大股,只是要按照A的連鎖品牌進行管理就可以。

店面的股權應該還包括其他股東或者優秀員工的比例要預留,在這種情況下,還是要根據A的戰略來定,畢竟A是連鎖品牌的創始人。

希望能幫到你!


資金20%各佔一半,技術經驗等10%給b,剩餘70全部給a因為創造價值者是a管理經營也是a

最後算下來是a80% b20%這只是粗略設計。

b當個投資者的狀態,風險這一塊肯定沒問題,因為他有經驗肯定不會虧,那麼就剩下投資回報率,回報周期了,可以優先讓b回本,回本以後,永遠按照80/20分。


看分別的能力和興趣點 股權比例可以為控制權70%30% 分紅權可以安裝其他比例進行分配


誰出的資金多?誰是大股東?


瀉藥,合夥做生意,事先一定要把協議寫好了,大家都按規則辦事,日後才能不被瑣事鬧心。股權分配,一般遵守一個原則,誰守店,誰是店裡的主導,誰站大頭,6:4,或者7:3分的都有,目的就是給辛苦者多一份報酬,給忙碌者多一點時間,各取所需吧。只有雙方投資多少,這個需要協議,如果對方再資金的投資上斤斤計較,這個生意就不要合夥,合夥必須是互讓雙贏,要不,就不能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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