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相會帶來極大的傷害,戰爭,或者死亡,那麼真相依舊值得被披露嗎?


對不同的人「傷害,戰爭,死亡」的影響甚至定義都不同。你無法要求他人和你共情,理解某個把你自己感動得熱淚盈眶的「偉大目的」,而人類某種意義上很殘忍的好奇心是一種本能。

這個意義上,真相遲早會被「發現」或者說,被他人「披露」,當然,就像發現的恐龍化石可能是碎塊,被發現時的真相可能不太完整。

例:

10美元鈔票背後的中途島海戰悲劇?

m.afwing.info圖標

對James Gray上尉和Marc Mitscher少將來說,以上的真相會對個人前程造成巨大的傷害,會對USN整體文宣工作和人事組織造成有限傷害,不能披露。但顯然,我作為一個多年後的愛好者,雖然敬佩其中一位軍人的才華和成就,但也不在乎他可能會受到什麼傷害,歷史上他也早已去世。所以我上一周津津有味將此文章看了三遍,獲得了一個「真相」。

這個意義上,「冷漠的看客」在宏觀角度幾乎永遠能取得最後的勝利,捂著用處不大。


毫無疑問,值得。


所有的真相都是指過去已經發生或者已經被確定的事

所以披露與否又如何,它已經被確定了?真正關鍵的是如何對待它。

最近的例子就是古巴導彈危機。

美國可以裝作我們沒有發現它,蘇聯也可以裝作我們沒有送過它。

但是雙方開誠布公後,全世界都以為核冬天快要到了,然而結果呢?

千里家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

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

宛平城裡那個日本士兵幾天前就回去了,所有人都知道真相。礙著侵華日軍了嗎?

戰爭發生不取決於真相有多恐怖,而是人類有多貪婪。


真相的披露不是問題,真正的問題是披露的時間、場合、以及如何應對。

就比如父母關係破裂的,大都瞞著孩子,等時機成熟再說。真相也有很多種,有的披露了其實問題不大,有的則不同。

題主的問題其實已經設定了前提:即這種真相的披露會造成災難,有了這個前提,當然是暫時不披露。

事實上,人類作為一個整體,在面臨緊急事態的時候,遠沒有他們自以為的那麼理智和冷靜。


當然不值得。需要注意的是,能造成這種後果的「真相」,和通常語境下「某件事情的真相」語義不同。

各類劇毒物質、致命細菌病毒的合成方法,核彈的設計和生產工藝技術,都屬於關於這個世界的真相——按照世界的運行規律,用配方造出來的東西就是這些。這些真相值得被披露嗎?

一個人今天午飯吃了什麼,花了多少時間,是和誰一起吃的,再乘以全體人口、一天24小時監控,這樣海量的隱私數據如果技術允許,真的應該被披露——讓每個人都能輕鬆知道任意一個其他人此時此刻在幹什麼嗎?

我們在討論抽象概念時,必須儘可能舉出具體的例子,而不是泛泛而談。心理學中有一個叫「原型」(prototype)的概念——當我們在討論鳥的時候,我們往往會自動想到鴿子和麻雀,而不太可能是鴕鳥和幾維鳥。也就是說,我們常常用一個類型的具體元素來代替整個類型進行推理。這當然是一種數據降維的方法(FAIR有一個研究就是先用K-Means把樣本的數量降低幾個數量級,再在每個cluster的中心上跑傳統的優化演算法),能夠簡化思考,但是我們卻很容易把原型(代表性元素)的特徵當成整個類型的特徵。

回到上述兩個例子。我們很容易注意到,雖然真相是唯一的,但是不同人的目標不同,他們使用這些真相的方法也不同。如果核彈的生產方法被恐怖分子掌握,他們必然會以此威脅普通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如果個人的隱私被連環殺人狂掌握,那麼它必然帶來巨大的傷害和死亡。

另外一個必須打破的觀念,就是「真相必然是有益的」。在不少思維模式下,並不是知道的真相越多,做出的決策就越好。在金融里,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LTCM的失敗。

The market can remain irrational longer than you can remain solvent.

他們採用的原則沒有問題,但其他交易者的「非理性」超過了他們槓桿的承受力。如果投資者真的能完美預知採取任意策略之後的結果,那其做出的決策是顯然最優的;但是在仍然有大量不確定性的情況下,多獲得的信息未必會讓策略向好的方向偏移。

類似的例子還有這次新冠病毒爆發的前一個月。如果一個人除了不明原因肺炎之外,對本次事件一無所知,但仍然知道非典的歷史,那麼此時最謹慎的策略無疑是囤積糧食和醫藥用品,或者儘快撤離。然而幾星期後,我們得知了「未發現人傳人證據」(平均十四天的潛伏期,能迅速發現證據才有鬼了)和「新冠病毒並非SARS」——這兩條信息都是真相。(那些認為「一星期前是真相,一星期後不是真相,那它一開始就不是真相」的人,建議去期權期貨和加密貨幣市場一梭子玩玩。)按照一般人的思維習慣,不是SARS意味著威脅低,沒發現證據就代表不人傳人。這時獲得了更多的真相,反而對於做出全局最優的決定不利。

因為同一條信息可能會用於多種不同的決策,所以通過「刻意的謊言」迫使其中一個決策模型達到最優,往往牽一髮而動全身,可能會造成更不可控的結果。例如,如果一個人對「多喝水有利健康」的信念並不來自於科學,而是「水中有治癒一切疾病的神靈」,那麼這個「善意的謊言」反而會導致其在得更嚴重的疾病時不去就醫,導致偏離全局最優。

這種困境並非無解,即使不使用謊言或無知,我們也能將自己推向最優策略的方向,那就是修改自己的決策模式一開始就謹慎,就行了。

相對應地,很多人看似「不理性的信念」,例如對於鑽石等奢侈品的執著(個人表示可以理解、無法共情),其實是一種目標/慾望而非信念。這有點類似於新古典經濟學裡對理性人假設的處理:「這個人是理性的,如果它表現出了什麼不理性的行為,那一定是因為它的目標和我們假設的不一樣」。這樣一來,我們能繼續保持is-ought的二分,方便進行討論。

最後,我有必要對這篇答案本身進行批判。如果只學了there exists/for all這種不帶測度的經典邏輯進行實踐,很容易覺得「我舉出了一個反例,所以這個絕對規律是錯的」,卻忽略了這個規律的普遍性,最終吃虧。現實中很多規律的可信度都是模糊的,「真相是否有益」也是如此。當信念向一個錯誤的方向傾斜時,我們有必要給出一個反方向的修正,有時會矯枉過正。(可以直觀地想像cart-pole balancing的樣子)這個答案本身是對於「更多的真相/信息必然有益」傾向的反駁,如果錯過了整個討論的語境只看這個回答,反而容易得出「真相無用」的傾向,那就是另一個方向的偏差了。


推薦閱讀:

揭秘:咪蒙離婚的4個真相。
諾獎背後:你不知道的癌症真相
謠言粉碎機:愛狗人士編造了流浪狗救嬰兒的謊言,實際情況是惡狗叼嬰喂崽,狗粉在網上發的文章全是謊言
【宇宙真相學說】朱元培老師解讀:你的存在只為體驗當下

TAG:哲學 | 戰爭 | 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