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學法律的人都不贊成死刑?

這個問題困惑了我很久,我個人認為我受中國主流社會思想風氣影響很少,但是仍覺得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謝邀!這個問題在學法的課堂上我們老師問我們你支持死刑還是支持廢除死刑。我舉手說我支持死刑,當時我旁邊一個同學說著人權之類的東西。我心裡想人權固然重要,如果有些事情真的發生在自己的身上的時候,也許你就希望別人能夠感同身受了。

這讓我不禁想到東野圭吾虛無的十字架裡面寫的兩句話 :

1.只要殺人就判處死刑——這麼做的最大好處,就是這個兇手再也無法殺害其他人。

2.要求殺人兇手自我懲戒,根本是虛無的十字架。然而,即使是這種虛無的十字架,也必須讓兇手在監獄中背負著。

我們當時憲法學老師還問了我們一個問題,死刑犯在面對自己即將快死的時候,流下的淚水是對逝者的愧疚還是對死亡的恐懼?我還是覺得是死亡的恐懼。

死刑是一個很好的刑罰,我一直這樣認為,只有用同樣的恐懼來施加到他身上時,他才會覺得自己真的做錯了,然而他想彌補想改過也沒有機會了。就是要這樣對你,誰叫你那麼壞呢?


第一,人類從野蠻走向文明的歷程也是刑罰不斷減輕的歷程,輕刑化基本與文明的發展方向重合,某種程度也體現了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

但是:1.輕刑化是否有極限,以及這個極限是否能夠到達廢除死刑,這是有待商榷的,我不認為可以無限減輕刑罰,不認為可以將刑罰減輕到廢除死刑,就像我不認為人類可以消滅犯罪;2.輕刑化是文明的標誌之一,但國家本身不會因為刑罰減輕而變得文明,應當把它當作文明帶來的成果,而不是文明的原因,比如墨西哥廢除死刑後其法治文明從一坨屎變成了一坨幾乎無藥可救的屎,西方發達國家能廢除死刑是因為其文明本就已經達到了廢除死刑也不至於產生太大影響的程度,而不是說廢除死刑讓西方變得更文明了,想通過廢除死刑來讓國家變得文明是痴人說夢。

要上班了,空下來再寫。


因為學法律的人大部分都是中產階級或者資產階級,尤其是學得越好的接觸的大人物或者自己變成大人物的也就越多,大人物壓榨欺負低等人民的時候只怕法律的死刑,只要廢除死刑,他們就有足夠的錢可以過得很好。廢除死刑就是為了維護資產階級的利益,很多律師都是資產階級。


因為死刑太便宜他們了,他們應該被弄到黑珍珠號上服1萬年的苦役,生不如死!!!

所以我覺得死刑真的對於他們太溫柔了,是對犯罪分子的開脫,他們應該用餘生來償還自己的罪孽

不過我覺得關押重刑犯肯定有很多成本的,所以這是一套體系的更改,而不是簡單的廢除或者不廢除死刑這麼簡單


搞不懂為什麼有人回答什麼人權,什麼道德,什麼進步,這特么的都沒有關係,好不好。如果真的要談論這個東西,那就陷入了對方的圈套。這些人就是為了多撈錢而已。噁心。


很多時候不是大家想的那麼簡單,但總得來說,我是支持死刑的,另外我也是學法學的


我建議所有支持廢除死刑的人,發個毒誓或者按個手印表明「以後我或者我愛之人被無辜殺害,也願意給犯人寬大處理」,在此基礎上再談支持。慷他人之慨,沒立場說這些。


從檢十年,支持死刑!因為有些人簡直不配為人!


因為罪犯本身是無能的被淘汰的人。一個人但凡有點本事有點手腕,他就不用去坐牢。首先他要有本事一件事處理方法有很多種,他就用不著犯罪。其次就算犯了罪,真有本事他也用不著去死。

不贊成死刑本質是為了人類自我內部淘汰不用過於殘酷。

但是回溯更早的奴隸社會,有人牲,這是為了什麼。其實還是無可避免要出現貢品。


本來想試著寫幾句,寫的過程中發現這個問題不是幾段話就能分析的明白的,這個問題要具體分析到位可能需要一篇非常長的論文,故這裡只給出簡略的部分觀點

死刑不可以被完全廢除,但部分罪行可以不判處死刑


好了,我現在支持死刑了,現在我們討論一下如何給誤判死刑的人的補償吧,哪個人陪條命給他,誰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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