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十九歲 父母從小就不和 媽媽一直想離婚 但是我爸不想 我能感受到我爸對我媽的愛 我該怎麼辦?

我媽在我小時候出軌 而我父親選擇原諒 但是我媽從那之後 就很冷 感覺為了我在堅持一樣 我媽想要的是物質生活 而我爸想要一個溫馨的家 誰都給不了誰想要的 而且前段時間我爸又在賓館找到我媽 我媽說在打麻將 我爸今天喝了酒跟我講好多 我很心疼我父親 老老實實 為了這個家 但是我也不恨我媽 我不想看到在這樣下去了 所以 今天晚上我勸我爸和我媽離婚 我媽當然是非常願意的 但是我爸猶豫不決 他還是捨不得 我該怎麼辦


謝邀,分手離婚這種事,其實一方提出就是結束了,就是因為你爸不願意離婚,你媽媽只能在外面找了,即使這樣你爸爸都不離婚,那有啥辦法,叫你媽媽起訴唄,起訴兩次就離了。


不認同勸和或者勸分。

這是他們的婚姻,你不要去干涉。

最多給他們搭建一個溝通的渠道,讓他們自己聊聊做決定


有句話叫做: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這句話的意思是,你媽的私生活,你干涉不了。

你都19了,你媽已經沒必要為了你而留在這個婚姻里了。你光看到你爸的痛苦了,你想過你媽和不愛的人生活有多壓抑嗎?而你爸每日面對你媽,愛而不得,他不一樣痛苦?

所以離就離了吧,對誰都好。


父母的生活,雖然是父母,但是我們代替不了。只能勸誡。既然生活一起不幸福,還不如讓你父親放手。說不定餘生還能更輕鬆點


你能理解她們各自的想法已經不簡單啦!剩下的就是她們自己做決定吧。你也可以提醒你媽,她的追求沒錯,但最終很可能會眾判親離而後悔不及!


過日子需要兩個人

不要想著去改變一個人


其實不對等的情感付出已經傷害了很久,自以為是的捆綁並不能帶來對方的回心轉意,卻加重了自己心理負擔。要走的人,留不住,想留的人,攆不走。

別總拿孩子說事,負責任,指的是作為家長的責任,夫妻責任相對於對方而言,與孩子無關。

一方不夠堅持,一方不願意放棄現有,都是懦弱妥協與逃避式維持,互相傷害只為了逼著對方改變,但無濟於事,也許分開了,情感反而會加深很多,但做決定卻遲遲猶豫不決。

分開,不一定失去,但違心的堅持,最終肯定是悔恨終生。


隨他們去吧。

但是我覺得他們這樣子沒什麼意思,互相折磨到白頭可太可怕了。


題主,勸勸你父親,讓他開始個新的生活,這樣拖下去,對他的傷害更大。

你已成年,即使生活尚不能自立,那成家擁有自己的生活也用不了太長時間,至少現在你已經不是他們婚姻中的累贅。

如果將來你的生活尚可,那再單獨找時間和兩位獨處,適當接濟也未嘗不可,但現在,個人認為,分開是最好的選擇


你不能怎麼辦,點到為止,意思到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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