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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到的正義對於受害者來說真的有意義嗎?

都說正義可能遲到但永不缺席,單遲到的正義對於易受傷害的人來說到底有沒有意義?


「當有『正義』需要伸張的時候,說明『罪惡』已然先到了一步。

「但你不能因為正義永遠遲於罪惡、有時甚至根本不會到來,就說正義沒有意義。

「如果我們連遲到的正義都沒有了,那這世間的惡便將無所顧忌、無限膨脹……將人性中最後的一點善都蠶食殆盡」

——《紂臨》


美歐訴訟程序曠日持久的搞法,是正義遲到還是及時?


用處不大,聊以慰藉罷了。


有意義,其實正義也並不存在早到和遲早,主要看人們發現事實的時間是早還是晚。那些蒙冤受屈的人他們主要在乎的是有一個好的真相來歸還他們的清白。


遲到的正義不是最需要的正義


沒啥意義吧,因為它已經遲到了。因為它的遲到導致受害者心理生理上的創上是無論如何也無法彌補的。


算是一種慰藉吧,有意義確無法彌補已經遭受到傷痛


遲到的正義只是一種謊言。


我覺得,沒用。甚至有些時候還會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在所有人已經淡忘了事情之後,受害者以為終於可以過上正常的生活。忽然,所謂的正義降臨了,那件事情再一次被提起,受害者被迫再一次想起來,還會被記者追問,平靜的生活再次被擾亂,這次群眾又需要多久來忘記這件事?受害者幾時才能恢復平靜的生活?遲到的正義,這個正義並不是對受害者的正義,而是對著那些與那件事無關的其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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