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過得不幸福,長大後甚至不想和父母有過多交集,是我不孝順嗎?

家裡有三個小孩,為了生弟弟,又因為計劃生育,從小就把我和妹妹送到親戚家養。小時候很心疼妹妹,因為有一次爸媽吵架,我親眼看到媽媽摔一歲左右大的妹妹。那個時候我不到三歲,記憶很深刻,妹妹被摔出一米多遠。

童年過得很慘,記憶里基本上都是很難過的事情。一直住別人家寄人籬下。最難過的事,是後來對我造成陰影的兩件事情。一件是6歲時候,在姑媽家住的時候,有一次鄰居家的哥哥過來玩,就我和他兩個人,他後來脫衣服讓我摸他的生殖器官。還有一件事,12歲初二的時候,一個堂哥在過年回爺爺奶奶家的時候,侵犯我(他手指已經進去了,我懵了不敢出聲喊人,後來有人喊我們他沒做到最後一步。)這兩件事我都沒跟家裡說過,但是後來高中有一段時間心裡實在太難受了,第一件事以小說的方式寫過,後來那個小說找不到了。我媽經常偷偷看我寫的東西,當時那個小說寫的很明顯,我估計我媽猜出來了所以把它處理了。

這兩件事導致我對異性的親密行為很反感,異性包括所有男人,親密行為包括所有肢體接觸和有肢體接觸可能的行為。高中的時候和一個女孩子談了戀愛,我一度以為自己是同性戀了。後來高三和那個女孩子分手了,上了大學以後認識了現在的男朋友。

男朋友是比我高三屆的學長,是個很成熟很溫暖的男孩子。我們談了三年戀愛,他慢慢把原來那個厭世、悲觀、把所有事和人拒之門外的我變成了柔軟的我。沒在一起的時候我告訴他我有很嚴重的抑鬱症,他說沒關係,他是個有始有終的人,不管什麼事情都不會放開我。後來在一起之後,我有一次晚上做噩夢醒來,找他聊天,他說不要怕,以後醒來都會在他懷裡,會很安全。他知道我遇到過的那些不開心的事,只有他才知道我再熱的天都怕冷,哪怕他再怕熱我說要關空調他也會去關。

和父母不是很親是很多留守兒童長大後都有的困擾。為什麼不我想和父母有太多交集呢。是因為三件事。

第一件事,去年我準備考研的時候,我媽媽經常因為我弟弟當時叛逆的事情打電話發微信給我,讓我勸勸我弟弟。經常找我,後來我經常說我在自習,我在看書,她才不找我了。之後我媽催我回家,我就回去了。我姑姑過來見到我,聽說我準備考研,罵我說我都這麼大了,還想讀書到什麼時候,還想讓我爸養我到什麼時候。當時她的表情真的很傷人。實際上我大三的時候學費就已經貸款了,我大三的時候還存了一萬多塊錢在我媽那(我媽讓我放她那,說我爸工地上要錢,跟別人借也是要利息讓我把錢借給她每個月給我一百塊的紅包,當時我男票說錢最好不要放家長手裡我沒聽他的,現在想起來真的-_-||)。我也跟我媽說了考研學費也可以貸款,到時候我會出去找點兼職盡量不跟他們要生活費。但是我媽當時在旁邊看著我被罵一點為我說話的意思都沒有。還有之後,有一堆親戚來家裡串門,那天我化了妝,用的粉餅色號不合適。有一個姨奶奶就說我是不是打了粉,說我臉太白了跟戲子一樣。我當時臉色很尷尬,然後那個之前罵我的姑媽接著問我劉海怎麼怪怪的,我說我自己剪的,她又陰陽怪氣地說連出去剪個劉海的錢都捨不得啊。我爸媽就看著她們嘲諷我,一句話都不幫我說。

第三件事,就是我爸有一天突然打電話給我。為什麼說突然呢,因為我上大學以後我爸就沒打過電話給我,我也不會打電話給他,平時在家裡都不會說幾句話。我當時在自習室自習,看到來電顯示特別驚訝,趕緊出去接。結果我爸並不是想關心我,我男朋友在銀行工作,他想問問能不能貸款,他工地上要錢。但是我爸沒社保又沒抵押,是貸不了多少錢的,他就想讓我男票以我男票的名義貸款。

我雖然和父母不親,但是我理解他們。生活不易,他們又要撫養三個孩子。所以無論從小我爸如何不顧家,小時候我媽對我們多麼殘暴,長大後我都理解他們。我知道我爸想找我男票幫忙的時候也只覺得生活不易,他想讓我男票貸款我一開始沒覺得不妥,現在想來其實真的很不好。還好當時我男票說利息太高婉拒了我爸。

這件事後我因為各方面的事情,情緒開始很不好,就放棄了考研。後來過年回家的時候,我媽說一個姐姐介紹了一個家裡條件很好的30歲的男人給我,我說你沒跟人家說我現在有男朋友嗎。我媽說跟她說了啊,但是有男朋友又不是已經結婚了,兩個人認識一下又沒什麼。我覺得不可思議得很,我說不可能的我不會做這種事的。她還想勸我,說什麼那個姐姐看我長得好才介紹這麼好的對象給我,還說什麼我男朋友家裡條件不好。我真是第一次發現我媽是這種人,我媽當著我男朋友的面可是對他滿意得很。

她還說她都是為了我好,說什麼找個家裡條件好的結婚可以少奮鬥很多年。還說要我對我男票說我爸覺得他家裡條件不好,讓我男票有點壓力。我真是要瘋了,跟她說不可能的,我不可能做這種事的。

今年我畢業了,我爸又突然開始打電話給我,問我工作找得怎麼樣一個月工資多少。我六月份跟我媽說想跟她借3000塊錢,我生病了還有雜七雜八的要用錢。我媽說她身上沒錢,今年疫情我爸工地上一直沒開工,轉了1500給我說是公款讓我先用著,其他的等她發工資了再給我。我知道家裡開支大,還有弟弟妹妹還在讀書。聽她說沒錢我就沒要。

我其實很心疼弟弟妹妹,以前會想以後有能力了要幫幫他們,我們家三個小孩子都有性格缺陷。但是現在我覺得我能把自己的生活處理好就很不錯了。所以這兩天我爸媽給我打電話發視頻我都很不想接。

我對父母沒什麼感情,但是他們確實撫養我長大了。我覺得可能以後逢年過節還有父母生日的時候給他們紅包之外,我應該不會跟他們有什麼過多交集了。我這樣算是冷血嗎?是不是不孝順?


題主,首先你要明確一個概念,你不去孝順你爸媽,才是真正的孝!

我不是開玩笑,也不是抖機靈。

你父母重男輕女,生育那麼多的目的無非是需要一個根,一個香火,一個皇位繼承人。對他們來說,他們喜歡男性,人生的目標就是生育男性,信仰就是男性後代。

他們需要幫助的時候,肯定希望自己為之奮鬥一生,追求一生,寧肯捨棄親生女兒也要得到的男性發揮作用。

你作為女性去照顧,去貼補,意味著他們人生追求目標和信仰的坍塌,何其殘忍。

家裡有三個小孩,為了生弟弟,又因為計劃生育,從小就把我和妹妹送到親戚家養。小時候很心疼妹妹,因為有一次爸媽吵架,我親眼看到媽媽摔一歲左右大的妹妹。那個時候我不到三歲,記憶很深刻,妹妹被摔出一米多遠。

所以,你不幫助,不貼補,不伺候,才是真孝。有過多交集,幫助過多,才是是真的不孝。同樣的道理對你妹妹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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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孝是感恩,是回饋,是對父母無私奉獻養育和辛苦付出的回報。所以古話說「父父子子」。父母有父母樣,子女才有子女樣。

從你父母的表現看,你父母不能看做是你的父母,只是你來到這個世界的渠道。同樣的,你也只是你父母獲取利益的工具。除了血緣關係,對你來說,你的父母甚至不如陌生人。

不能保護子女。你幼時受到侵犯,知而不護。讀書時受到辱罵,見而不解。知道你遇到困難,遇而不助。和陌生人有什麼分別?

不能教導子女。看你戀愛全過程,甚至出現了性別認知錯位。這是明顯的教導不及時導致的。

以子女謀利。無休止各種名義搜刮你,甚至打算女兒,這都是子女謀利。請問,豬牛羊上屠宰場時需要感激主人嗎?

綜上,盡量遠離,相敬如,相見不如懷念,還有一絲天生的血緣親情。


建議

  1. 既然經濟獨立,就徹底獨立,錢財自己打理,決不能再和家裡發生經濟瓜葛,聯繫方式保持單向單一。
  2. 和姐弟能處就處,但需要建立在互幫互助,尤其不能絕對單向幫扶的基礎上。可以多照顧妹妹,弟弟多觀察。
  3. 遠離故土,尤其是惡劣親戚,防止同化,防止矛盾。讀書的目的就是脫離這些愚昧的存在。
  4. 做到自強自立,即便男朋友再好,也要做到獨立自主。人心思變,愛情難久,不要因為渴求愛而忘了自我。
  5. 去正規的精神心理醫院找專業心理醫生診治心理,知乎上也有,調節心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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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你就是還沒有被傷透,還在執迷不悟,這樣的父母其實沒什麼心。他們體會不到你的難處、也不覺得你的懂事是為了他們考慮。

你這是還沒結婚生子,等你有自己的孩子,很多性格上的缺陷都會暴露出來。就是那些童年陰影帶給你的。

建議你盡量少搭理他們、多哭窮多找他們借錢。自己有錢也別讓他們知道。然後建議遠嫁,離得越遠越好。

我覺得我跟你的想法很像,後來也是被一次次傷透了才看明白了。如果你有時間可以看見我在別處寫的回答:

《我爸娶了我小姨,我該怎麼辦?》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70084441/answer/1008186021


投桃報李。

我不覺得題主可以免除贍養父母的責任,但是就你自己的描述來看,你的父母對你不親。

他們也確實沒做錯什麼,最起碼養了你,沒把你扔了賣了,只是困苦讓他們變得自私,勢利了而已。

那你也不必糾正他們,也不必對他們投入太多的感情,等你工作穩定家庭穩定了,定期每個月給他們三百五百的家用,感情之類的事情他們用不上,你也沒必要再養熟。


這段時間總是看到一句話,叫未經人苦,莫勸人善。

我就不喜歡跟他們來往啊。

當然也有人罵我啦。

但是我會在他們老了贍養他們啊。一如他們在我18歲前撫養我一樣的,義務意味。

我不想跟他們來往。他們擁有唯一的共同點非常神奇。該管教我的事情,基本上都沒有管到。我從小學四年級離開我奶奶之後,我就一直住在學校里。高二短暫的在家住了一年,然後又住在學校里直到大學休學出來。

但他們就是能,在沒為我建立任何觀念,對我進行該有的管教的情況下,意圖左右我的大多數決定和想法。手段從斷我錢,威脅我要趕我,到上手揍不等。而且你可能想不到語言是有多暴力。為了文明,在此不贅述。反正我現在聽什麼都差不多,從來沒有什麼老師了領導了能訓到我哭出來,我內心都非常平靜,甚至有點犯困。

我就不是太明白,我一直都是這麼過的,我的經驗我的處事方法,都來自於我一個人的摸索,是栽了無數跟頭得出的結論。我的決定又不影響他們什麼事,只是按照我的考量做出的對我自己的選擇,然後他們就很喜歡以他們的角度(當然這個角度就非常不同了),來干涉並企圖改變我的決定。

並且我爸還喜歡把我的決定,跟他的境況聯繫起來。比如「你現在不聽我的話是因為我破產沒錢了你就不認我了。白眼狼。」比如「要不是因為你休學,我怎麼可能躲回來以至於現在找不到機會翻身。」

??????

自問他有錢的時候我有聽他什麼決定嗎。我的決定從來都是我自己下的,他的左右我一向都是,切實考慮一下,發現不可行沒啥用。

至於我休學跟他回不回家躲債,更有不了什麼必然關係。

我能有多想跟他們來往。大家都觀念不合的,我媽不會有很激烈的表示,她只會用她的表情,和行為,表現她的失望。沒啥影響,就是煩而已。至於我爸就會,表現為躁狂,暴起,可能是謾罵或者是大打出手。

我二十多歲一米七多一百二十斤的人…我要是持械還手,不是沒有勝率的。

只是沒有必要。兩看相厭,不如不見…

我不礙你的眼,你也別管我幹嘛。你有事想跟我說也可以,我量力而行,當然最好別。我有事不求你,我自己解決。我覺得這是最好的。

都放過彼此吧。我討厭你,你不是也討厭我嗎。算啦。

我會在你垂垂老矣,沒有行動能力的時候,保證我有一口飯吃能分你一半,維持你的基本生存。這就是了。其他的,還是互不干涉比較好。大家都留著最後一點點所謂的感情維繫,別全撕破了發現裡面一片狼藉。多好。

以上。


我一點也不覺得你冷血或者不孝順,我覺得你是個很敏感,心細,而且勇敢的女孩子(你敢於把那麼難過的過去分享出來,你真是很了不起,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做到你這樣)。父母與孩子,是一段特殊的緣分。在不經過孩子的允許下,將孩子們帶到這個世界來,撫養是父母應盡的義務,不要覺得這是債務。孩子成年後,獨立是必要的,且有了經濟產出能力之後,盡量不要再向家裡要錢,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去幫助仍舊貧困的父母和年幼的兄弟姊妹,是應該的,但不是必須的。你做這一切,並不是違心為他們去做的,你也不需要他們的感謝或者回報,甚至遇到惡言惡語或者不感恩不知謝,都沒有關係,因為去做這一切,你是為了變成更好的自己。還有你的男朋友和未來的家庭,自己去掌握做主,可以完全忽視他們的建議。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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