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養老,兒子和女兒之間區別那麼大嗎?
老人生病了,錢就應該兒子家湊,人也要兒子家照顧,就想說當年就兒子吃飯了嗎?
說兩個我看到的實例吧。
我同事他們家,公公生病婆婆靠近老年痴呆,住院請護工錢老兩口自己出。大部分時間是女兒在照顧,一是因為女兒退休了,有時間。二是因為三個兒子在家裡都是甩手掌柜不會幹家務,自己生活都不能自理,怎麼照顧老人?我同事當時每周末過去幫婆婆燒一桌菜,她老人家可以放冰箱,每天熱熱吃一個星期。跟婆婆一起住的還有一個未婚小兒子,一直以來衣食起居一直由老娘照顧,現在老娘自顧不暇了,他完全沒有承擔家務的想法。同事婆婆家裡還有一個大哥和大嫂,跟婆婆分開住的,大嫂因為當初婆婆重男輕女,不幫他們帶孫女,還有其他各種狗血事件而結下了梁子,從來不來看婆婆。但是不阻止大哥過來看,也不阻止大哥給錢。可是大哥在家務事上也是甩手掌柜啊,能幫老娘做飯洗衣?於是大哥每周也來看,就是看看,時不時給點錢。
還有就是我家裡的實例,當時我爺爺病了,我爺爺有兩個女兒一個兒子,大女兒去世了,就剩下我爸跟我姑姑。我們這邊的規矩是錢由兒子出,當然老人的家產也是給兒子的。但是照顧誰來呢?大家都很忙,我爸媽上班,我姑姑要幫她兒子帶孩子,姑父上班。白天由我爸媽姑姑輪流請假過來陪。陪夜的任務就平攤了。我姑姑他們兩口子兩個晚上,我爸媽兩個晚上,我去世的大姑姑的女兒一個晚上,我小姑姑的兒子一個晚上,我一個晚上。就這樣輪,熬到我爺爺出院。
這分明就是跟女兒已經要斷絕關係的程度,否則女兒沒有特殊情況是不會拒絕照顧老人的。
當然這只是說住院之類的可以去照顧,不包括接到女兒家養老,
因為房子是男方家買的,和女方父母沒有任何關係。
女兒本來就不是一家之主,不能這樣接過來,必須得到丈夫的同意。
但丈夫也沒義務給岳父母養老,所以呢,這種事是不可能開口的。
除非她想跟老公離婚。
女兒只能在自己的義務範圍內出力。
目測,身邊全都是女兒去醫院照顧老人,兒子負責出錢。
而一些經濟能力很好的女兒,也會給老人生活費,就是這麼個情況
至於跟著兒子養老,誰讓老人把所有的家當都給了兒子?
兒子家的房子車子是老人買的?
養老金是不是也讓兒子保管?
老房子是不是已經過戶給兒子了?
因果循環,自然有它的道理。
所以按照這個描述,你可以上法院,強制讓女兒出點養老錢,但不會很多的。
畢竟法官也不傻,不可能女兒沒拿老人財產,還要承擔很重的養老責任。
PS:現在的獨生女,哪個不需要給父母養老了,
誰說女兒不養老?我第一個不服。
那些吵著說女兒不養老的,獨吞家產的時候恐怕也沒想過跟姐妹分享吧。
姐妹家很困難的時候,也沒想過搭把手吧?
反倒是要承擔責任,就想起姐妹了。
我之前看過一個案例,兒子拿了全部財產,還拿了女兒的彩禮錢。
女兒的嫁妝就是幾床棉被和不值錢的鍋碗瓢盆……
婚後女兒也會帶著老公去娘家看望父母,買點煙酒之類的,偶爾也給個幾百。
可是呢,兒子家很不滿意,覺得大家應該一樣。
還慫恿老母親告到法院去了,要求女兒一個月給5000塊。
然後那個女兒的月收入不到3000.
法院最後只讓女兒每個月出幾百塊而已。
說句不好聽的,如果女兒在這種情況下還承擔老人的養老責任,那麼女婿就該去法院打離婚官司了。這種女人誰稀罕跟她一起生活。
要是女兒跟兒子待遇一樣,比方說買了一樣大的房子,一個價格的車,幫帶了一樣久的孩子,投入了一樣多的教育成本,小時候拿了一樣多的零花錢,犯錯誤了挨一樣的批評一樣的打,做了一樣多的家務之類的,那養老就應該平攤,女兒如果不給就是不要臉的白眼狼。
可要是明顯偏心兒子薄待女兒還要求一樣的養老,那就是你不要臉。
分家產講傳統,養老講法律?誰給你們的臉?
兒子和女兒之間區別不大,但是方式不同。兒子多數以經濟面為主,女兒多數以身體護理面為主。
一般兒子和兒媳,女兒跟女婿之間有區別,產生問題最多的一般是兒媳及女性家族成員。
一般家產給兒子,女兒伺候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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