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愛你的那十年》是不是抄襲了《我快死了》?

今天看見了一個推書貼

看到很多人都在推這本

這本書當初在貼吧連載的時候我就看了

那次我就問直接留言問作者是不是模仿了《我快死了》和《人人都愛裴即玉》

然後作者把我的評論刪了

再過沒多久就刪帖了

這三本書情節設置真的太像了

中間過度內容可能略有區別

裴即玉里還有很多炮灰攻

但最後都是和醫生在一起了

不知道是不是我多想

這……真的不算是抄襲么?


  • 最近突然有更多人關注起這件事,為避免一些誤會,以及更便於理解本回答,我在此處說一下時間線。
  • 最開始是十二月中旬或者20號左右(具體時間忘了,抱歉。),我和列表均認為最愛和我快死了實在有些像,已經超過了爛大街撞梗範圍,於是打算做出一個調色盤讓更多人了解此事
  • 當時是上傳到了qq空間,使用的是一個專用於放調色盤的小號,頭像沒有考慮過多,用了她嘲諷墨香的微博,本意是嘲諷無儀寧死自己本身就是小偷沒有資格站這個道德制高點。但沒有說清,導致無儀寧死第一時間就到處帶節奏——有光母粉故意要害我。加上我們所做調色盤(見最後)也確實不夠實錘糊臉的程度,當時被粉嘲成一片。
  • 本回答寫於12.24,碰巧在知乎看到了問題就把做的盤直接放上了
  • 專放調色盤的小號後續是有隊友親信不知來源就想共號的人,那個人又被無儀寧死知道了大號,拉了個七八人討論組,那人不勝其擾,把賬號秘密都給了無儀寧死。於是有無儀寧死在本問題里的回答(@夏明),裡面的截圖都是她上了我們的號截的,某些言論的確過激,我替隊友道個歉,於是這也是她私聊說人肉我的小窗前情,她堅持我兩副面孔,堅持是我故意要害她。這實在令人費解。
  • 本來這件事已經翻不出水花了——無儀寧死成功帶得節奏,全網嘲墨香粉造謠,正題已經沒人管了,反倒還讓粉絲更心疼她們家太太。
  • 然後就發生了12.31左右,無儀寧死嘴臭拉踩diss淮上文三觀不正罵巫哲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各種事,她之前被扒抄襲的事也被更多人關注了。
  • 沒過多久又有人再做了盤,發於微博,也就是我下面幾張圖,聽說原博好像已經被舉報刪除了,希望她本人沒事。
  • 這條我會一直放在這裡,轉載請隨意,希望未來會有更多人了解到這個事實。《最愛你的那十年》不配在現在這個位置,無儀寧死也不配獲得這麼大的殊榮。望未來更好。

——2019.6.14

總結,調色盤做於她人品惡臭的事實敗露之前,因為她人品牽連無辜作品這種說法,恕我第一個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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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加一part其他回答里有姐妹說的名句抄襲

2013句子迷現在百度一下還能搜到,無儀寧死霸著別人的原創文字兩年多了一點兒沒說過,這不就是抄襲嗎,處處可見的摘這一段然後說最十多虐的,emmmm先看清楚到底是誰創作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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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放有姐妹給我發了另一份調色盤,我覺得這個做的比我的專業多了,放一下,侵刪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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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針對的,答案里親身上陣且私聊也激情辱罵我的無儀寧死本人

非要覺得有人要害你故意捏造事實?對不起我們這邊人太雜什麼人是都有,也的確有人發表過不當言論,但也改不了你過度借梗各種融梗的事實啊?????跟誰賣慘跟誰剛呢??

截圖之前前情提要:隊友有人發表不當言論被無儀寧死死抓不放並且堅信我就是那個發表不當言論的隊友,我幾次表示我不是希望帶腦思考她依舊陷入「我」這一個人要害她的腦內風暴絲毫不聽,所以p2放的是我和那位的確不是一個人的截圖,我還回了她私聊呢順便,一發就不吱聲了裝啥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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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已經受到太太口頭的人肉威脅了,我還真挺怕,不過如果真的到這一步那就如你所願等著律師函吧,不過互收是做不到了,畢竟我知法而不跟你一樣肆意地還想違法,侵犯他人人身安全言論張口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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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原答案

我總結的一張圖,沒達到調色盤的水準,畢竟她融梗融大綱,我是真的做不到五顏六色調色盤,所以我只闡述了我懷疑的一些事實性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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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融梗實錘,以上截圖《人人都愛裴即玉》那塊兒可不用在意,我一開始理解錯了。

腿毛洗地說狗血虐文都這樣的話,先找出來第三本連環撞梗到這種地步的文吧。

笑死我了,無儀寧死自己做了個反盤,然後我寫一樣的地方她就專扒哪兒不一樣,我說梗一樣框架差不多她跟我掰扯人設不一樣劇情發展不一樣,真的我還是第一次見用文風回應融梗的,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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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更新。

今天有空上知乎把其他回答也看了一下,有點震驚,「虐文不就是那些梗嗎」這種話屬於偷換概念,因為大部分人所說的「梗」是一種思想,比如出軌、車禍、絕症,而題主提出的顯然是具體情節上的相似。但比之更讓我震驚的是那位說「所有總裁文」都是一個大綱的。據說在文學網站上籤約要先把大綱發給編輯,合著所有總裁文都共用一個大綱,那人家就不用寫了唄,直接同一個大綱都給編輯就行了唄。

說實話我不理解能說出這種話的人,她們到底是年齡低還是情商低,說出這種話自己不覺得有問題嗎?

你知道在民事糾紛中最可怕的不是遇到比你更懂法的人,而是遇到法盲,你跟他講法律就像對牛彈琴。

對不起我又激動了,實際上我平時是個蠻和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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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更新。

首先自我反省一下,第一次回答的時候因為以前的不愉快導致帶上了一點個人情緒,言辭有點過激,也不改原答案了,就留著吧。

這次更新主要是補充一點內容,感謝評論里一位姐妹提出的問題,這裡把能想到的都盡量補上。

先聲明:1、回答中會提到一些小說作品,僅是為了舉例,沒有其它意思,侵權刪。2、以下言論僅代表個人觀點。如有不認同歡迎友好交流。

一、關於「融梗」

在我第一次回答里,我自始至終沒有用到過「融梗」這個詞。

「融梗」是一個網路用詞,在法律上沒有「融梗」的概念,晉江等各大網站上也不具備官方定義。值得一提的是,「梗」這個字本身就是一個網路用語,在法律及文學網站上同樣沒有「梗」的概念,它是由相聲中的「哏」衍生而來。

從《著作權保護法》來看,只有抄襲與不是抄襲(雷同)。

而在晉江的判定中,有「借鑒」,「過度借鑒」以及「抄襲」。(至於過度借鑒和抄襲的分界線在哪裡,大家可以自行去研究一下,我沒有研究過晉江的這些規則因此並不十分了解,就不瞎說了)

有些讀者,對一本書提出質疑但又不了解具體抄襲標準,所以不敢說是抄襲,只說融梗,我理解這種行為,但不認同。

二、抄襲的判定標準

其實在第一次回答里我就已經說過「抄襲需要看比例」。而評論里的朋友讓我回答「連續多少走向是抄襲」,抱歉,我無法給你確切的數字,我還是只能跟你說,要看相似情節在全書中所佔比例。

如果有這麼簡單的具體數字規定「x個情節一致就是抄襲」,那文學創作的維權則會簡單的多,根本不需要花費漫長的周期去打官司。而且如果生硬的規定一個具體數字為標準,顯然是不合理的,假如現在規定「情節走向一致的劇情達到10個就算抄襲」,對於一本只有兩萬字的小說可以,假如這本小說有200萬字呢?200萬字的小說可能有上千個情節,如果僅僅因為10個情節相同就判定為抄襲,顯然不合情理。

至於這個「比例」,我沒記錯的話應該是百分之十,但在實踐中會發現,怎樣計算比例仍是一個難點,因此實際案例中並非刻板的將百分之十為衡量標準,具體仍是看法官怎麼認定。

那麼如果兩本書整體一致但在某一個轉折上不同算抄襲嗎?顯然可以算。文學作品抄襲,不是指故事完全一模一樣才能稱得上抄襲。《宮鎖連城》與《梅花烙》如果都看過,就會發現是兩個不同的故事,且前者比後者故事線要複雜得多。但兩本書有二十餘處情節上的相似,這二十餘處情節在整書中占的比例不高但基本包含了故事架構,因此判定為抄襲。

三、思想與表達

大框為思想,設定為思想,套路為思想,小地方的細節不一定為表達,也可能是思想。

對於一些小地方的細節,包含起因、經過、結果的過程,且具備獨創性,可視為表達。

而對於比較大的情節來說,若只有一個籠統的起因經過結果的的概括,仍不屬於表達範疇。只有具體到一定程度,如情節遞推、結構安排,甚至更具體的包含時間地點等才能視作表達。同樣的,還應具備獨創性。

微信翻到一張以前跟同學聊天時傳的圖片,裡面以於正瓊瑤案中的某一情節舉例,大家可以自行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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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圖片中的分析可見,評論里提到的「追人出車禍導致失憶」這種籠統的概括並不屬於表達。

四、文風抄襲與人設抄襲

文風不存在抄襲,文風不存在抄襲,文風不存在抄襲!!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文學作品的語言風格不屬於「表達」。哪怕兩部作品的文風一模一樣,最多也只能說A的文風模仿B,至今沒有一部文學作品是因為文風相似被判抄襲的。同時,文風也不是文學作品抄襲的一個判定依據。所以當某部作品陷入抄襲風波而有人用文風說事的時候,請盡情反駁!

關於人設抄襲,若只是人物的一般性描寫——人物的性格、外貌、身份等,不能突出人物特徵,則不在著作權法的保護範疇。而當具體到人物經歷的時候,才可視作抄襲。

關於這一點,可以搜一下郭敬明抄襲案。

庄羽控訴郭敬明《夢裡花落知多少》抄襲其小說《圈裡圈外》的語言風格、人物及內容構思,法院駁回了關於語言風格及人物的抄襲,但認定作品情節及部分語句上存在抄襲,因此認定《夢》抄襲成立。

四、獨創性(這個太長所以放到最後說)

著作權案中困擾司法審判最關鍵及最困難的,是對「獨創性」的認定。

在我國著作權制度中,獨創性是一個模糊概念。現行著作權的立法規定中無法找到對獨創性的合理解釋。因為「情節」是一個無形體,並非實物。

一個比較好理解的說法是,當作品情節反映出作者獨特的判斷、取捨、選擇,體現了作者獨特的技巧與手法,可視作具有獨創性。

然而,哪怕法律法規中給予了獨創性許多解讀,其實也只是紙上談兵。因為在實際案件中,法官都是根據相應作品的證據材料來判斷是否「獨創」,各類規定在實踐中發揮的作用不大。

另外說到「首創」,「首創」包含於「獨創性」,但不等同於「獨創性」,如果一個情節參考了他人作品中的情節但是加上了自己的創意或改編,也可視作獨創性。

事實上文學創作發展到今天,已經很少有首創的東西了,畢竟現存的作品數以億計,我們接觸的只是冰山一角,怎麼能保證自己以為的「首創」別人沒有寫過呢?

至於網友常說的「大眾梗」與「原創梗」,是否可以這樣理解,一般小說里經常見到的「梗」可視作「大眾梗」。而上述說的具有獨創性的「梗」可視為「原創梗」。不過還是那句話,沒有百分之一百的獨創,區別只在常見與不常見。你所謂的原創梗說不定也只是你沒有看到過而已。

分享兩點我個人對獨創性的想法:

一是細節上有邏輯漏洞或不合常理的情節。(比如我第一次回答時提到的吻痕,幾年前看我快死了的時候覺得光憑脖子上的吻痕就懷疑是gay這個情節站不住腳,後來在最十里又看到了這個情節)

二是情節複雜曲折腦洞大開,非一般人能想出來的。(比如《活著就是噁心》里將老鼠塞進肛門再放蛇進去吃老鼠,蛇在腸道內產卵等不可思議的情節)

另外提出兩個問題,是我曾經困惑過以及現在感到困惑的。

問題一:假如作品A的所有情節沒有獨創性,即都是我們所謂的「大眾梗」,此時出現一部作品B的多處情節與它相似,是否構成抄襲。

這個是我曾經困惑的問題,後來我的導師給我的解答是:劇情抄襲還應整體分析和綜合判斷。對於一些來源於生活的常見情節,如果單獨進行比較就認定抄襲顯然是不公平的,但若具體情節在兩部作品之間可以相互得到印證,即兩部作品中相似的情節普遍存在,則應當可以認定抄襲。

這個認定方法可用於網路上常說的「融梗」或「連環撞梗」。

所以評論里例舉的如果兩本小說主角名字一致或發音相似,是否也算「融梗」呢?那就需要根據整體分析。假設兩本書的故事情節和語句並無普遍相似之處,光憑相同的人名顯然不足以認為是「融梗」,如果兩部作品在語句及情節上普遍相似,那麼人名相同也可作為依據。

相關例子有前幾年耽美作者酆子息抄襲事件。有讀者認為其作品《誘佛》融梗言情作者墨舞碧歌作品《非我傾城》,放了一個不太有說服力的調色盤,而粉絲認為盤中皆為大眾梗,再加上酆子息本人否認看過《非我傾城》,墨舞碧歌一度被污衊碰瓷。直到酆子息貼吧賬號被扒,證實其看過《非我傾城》,後長佩網站認定《誘佛》抄襲成立,酆子息封筆退圈。

問題二:假如現在有多部作品ABCDE,此時有一個作者分別用了ABCDE中的某個獨創性情節拼湊成自己的作品F,這一行為是否為抄襲?

這個是最近困擾我的問題,一直沒有去尋求答案。如果有了解的朋友可以幫我解答一下,感謝。

最後依然想說,「每一部大火的作品都逃不過抄襲」這種說法我仍覺得是一種陰謀論。評論里說的《二哈》《默讀》融梗我沒聽說過,但即使有我也覺得是一件正常的事,但大火的文那麼多,涉抄的仍然只是一小部分,而沒有名氣的文也有許多被質疑抄襲,晉江檢舉中心每天都能收到大量抄襲投訴,只是我們不關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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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終認為,每一個讀者都有權利和義務抵制抄襲、維護原創權益,所以當對某一部作品產生抄襲的質疑時,勇於發聲並無不妥。當然也並不排除一小部分人把抄襲當作排除異己的工具。但相比之下,如果一個作品涉嫌抄襲,讀者卻不以為意認為抄襲無所謂只要好看就行,這種行為更讓人覺得可笑可悲。

我遇見過兩種人,第一種是只根據主觀感受來判斷抄襲——我覺得這兩本書一樣/不一樣,就是抄了/沒抄。

對於這一類讀者,我想說,每個作者寫文章都有他自己的表述方式和行為風格,哪怕是一模一樣的故事,用第一人稱或第三人稱,主受或主攻,倒敘或插敘等等不同的方式寫,都會給讀者完全不一樣的閱讀感受。

第二種是自己不看文,執著追求調色盤的讀者。看到調色盤了覺得做的ok,那就是抄襲了。沒有調色盤或者盤做的不怎麼樣,就是沒抄襲。

調色盤只是作為一個比較直觀的概括性的依據。但並不代表不能造假。

舉個例子

小說A里有如下情節:小a跟朋友相約看電影,出門後發現手機落在房間,回家拿手機的路上發生了車禍………

而小說B第一章中寫小b跟朋友相約看電影,第五章中小b出門在外發現手機落在了房間,第二十章中小b發生了車禍……

然後把B中第一、第五、第二十章的這些片段截出來放到一起,跟A中的情節對比,說你看這個情節抄襲。這種東拼西湊的情況很顯然不是抄襲,但對於不看文只看盤的讀者來說,容易被誤導。

所以我建議大家在面對抄襲事件時,最好能理性地結合調色盤去看文,再自己分析對比是否一致,不要人云亦云也不盲目跟風。

以上是對於上一次回答的一些補充,不知不覺寫了這麼多。其實第一次回答本來不想寫的,因為無論是我快死了還是最十我都覺得寫的很一般,不值得我長篇大論,只是最十作者及部分書粉吃相太難看,尤其是一些「抄襲無所謂」論以及不談抄襲拿文筆說事的言論讓本法學狗相當氣憤。所以當時怒氣上頭註冊了個賬號來回答。這次的更新不針對題中兩本書,只是解答一些讀者可能有的困惑,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 分割線,以下為原回答————

不玩知乎的我特地註冊了個知乎賬號來回答問題。

最十還是前年在貼吧追的,後來火了之後就刪帖跑去豆腐入V收費了,不過這不是我想說的,畢竟錢誰不愛你說是不是!我想說的是當時我就曾發微博說過最十和我快死了很像,被一些sb腦殘粉追著罵,可惜我很慫地刪了博,不然還能截屏放個圖。

那時候最十知道的人還不是很多,我快死了又是很早之前的老文看過的人也不多,所以沒有什麼人說抄襲。現在終於被扒了,朕甚感欣慰!!!

說句題外話,你以為無儀寧死只罵過巫哲淮上墨香銅臭??她和她的那些腦殘粉可比娛樂圈的腦殘粉臟多了,人家讀者群是圈地自萌,他們是專門用來嘲諷別家的,還好我當初退的快,據說現在群已經解散了。多行不義必自斃,古人誠不欺我。

真誠的希望喜歡無儀寧死的只喜歡她一個就好,不要污染到其他太太,我謝謝你們呀。

以上是一個吐槽,下面認真的回答一下問題。

最十有沒有抄襲?我的回答是「不好判斷」。我雖然覺得像,但抄襲的標準不是以每個人的主觀感受來判定的。

《知識產權法》里指出著作權法保護的是「表達」而非「思想」,簡單來說,「思想」是指「作者想寫什麼」,「表達」是指「作者怎麼寫」。

所以,

想寫渣攻賤受,可以。

想寫追妻火葬場,可以。

想寫出軌絕症,可以。

這些設定或套路,都屬於「思想」範疇。

而有起承轉合且有獨創性的「情節」屬於「表達」範疇。

所以,

脖子上的吻痕被看到而被懷疑是gay導致性向暴露,是「表達」。

(這裡有個好玩的事,幾年前看我快死了的時候,看到這個情節我還問當時的同桌為什麼脖子上有吻痕就懷疑是 gay,不可以是被女朋友啃的嗎。我認為這個情節是個bug)

害怕病情被發現拒絕去醫院而讓做私人醫生的朋友上門來看病導致絕症沒有曝光,是「表達」。

因為股份被攻拿走導致死前沒錢給自己買一塊好一點的墓地,是「表達」。

以及文案的那段文字,如果沒有表明引用自哪裡,則是赤裸裸的抄襲。

為什麼我說不好判斷「抄襲」,是因為幾個情節點的抄襲行為無法成為判斷全文抄襲的依據,抄襲需要看比例。《宮鎖連城》雖然比《梅花烙》劇情更加複雜,但其中二十餘處情節在劇情銜接推演上與《梅花烙》雷同,所以判斷為抄襲。《錦繡未央》有三萬餘字文字上的抄襲以及兩處情節上的抄襲,所以判斷小說抄襲。

另外晉江的抄襲判定標準與著作法又有些差異,具體我也沒了解過,大家可以自己去搜搜看。

還有就是關於「借鑒」和「引用」。文學創作是鼓勵借鑒的,有利於百花齊發,但借鑒不是照搬,看到好的創意可以用自己的表達方式推陳出新,但不是直接拿來用。引用就更不用說啦,但引用是有個度的,比如1000字里一半來自引用,哪怕標明了出處,嚴格點也可以算抄襲。

所以,別老是模糊重點說什麼虐文都是出軌絕症這些套路,兩本書相似的只是出軌絕症嗎?其他的相似點裝瞎看不到?

哦還有,我最噁心的,別他媽陰謀論說什麼「每本大火的小說都逃不過抄襲」,每次吃抄襲的瓜必看到這句話。哪來的那麼大臉呢?別說那麼多網站,光晉江一個,每年能輸出多少大火的好文?不說被推爛了的老文,這兩年的黑馬從《刺青》到《二哈和它的白貓師尊》,哪一本被說抄襲了?何況最十在晉江金牌文面前,根本算不上「火」。


更新

看到渣攻提名每次都有你們蔣先生,真的越想火氣越大,球球大家了都知道一下是抄襲文吧,別逼逼你們小書很可憐無罪,我去!!滾粗!!!真的想罵髒話,改一下一下微博看到的一條評論:

你心疼的賀知書的故事,原本應該屬於一個叫做秦韻的男生。他不矯情,從不嚷嚷自己的處境,從不為了渣男哭哭啼啼。他像個男子漢一樣挺起胸膛堂堂正正過完他剩下的人生,用著他最後的手段報復了渣男,在友人的陪伴下結束了他的故事。他被人偷取了整個人生,他難道不應該被心疼嗎?

你想揪著領子罵的蔣文旭,其實叫做程遠風。他從來沒有經歷過厭倦後再醒悟,他和秦韻的故事比你想像中複雜得多,看完後只能說情深緣淺。但這個是他們的故事,不是你們蔣賀的。

你感動的艾子瑜,原名可能叫做蔣磊或者孟斯齊。前者是個直男擁有自己的家庭,和秦韻的故事還牽扯著另一個重要的人。後者和裴即玉的緣分可以追隨到十幾年前。人物不好確定,但可以明確的是這兩個人的故事都與十年這本書沒有任何關係。

還真的是會哭的孩子有糖吃,那我們乖孩子就活該被欺負嗎?

看到這個問題很久了,翻了翻大家的答案好像都覺得最十和我快死了是同一種套路。而且最十是基於我快死了或者裴即玉的一個擴寫改進文。改進文???我傻了,那我就來吹一吹我快死了,因為我覺得無儀寧死完美糟蹋了這兩本神文。

這個回答主觀色彩嚴重,涉及大量我快死了的劇透,大家謹慎點入

和正文無關的前言

在我看來一篇好文要成功無過於寫出了以下一種或者幾種:劇情邏輯性,人物性格飽滿(人物往事導致性格的合理性),兩個主角之間的感情道路(是否符合性格,或者不一樣的性格後期是否互相影響改變),還要讀者的個人偏好性。

其中其實我覺得佔比最大的還是讀者偏好性。我從08年開始看文,看到現在一直都是虐文的忠實粉絲。看了很多虐文,還會看更多只是對於文筆和劇情等要求越來越高,以至於很多文根本看不下去。所以看到有人把最十和我快死了放在一起談,簡直無語,這兩個在我看來(在我看來啊)完全不是同一個重量級。

最十是那種你翻個開頭翻個結尾隨便再點幾個章節看一下標題基本上能摸出來劇情的那種。我快死了就是那種你慢慢去琢磨越覺得太太666的那種,因為你根本想不到後面的邏輯,但是又覺得理所應當。

有的人說拜託都是先虐受後虐攻的生病狗血文,有什麼不一樣?那校園文還都是兩個高中生一起讀高中一邊準備高考一邊順手談個戀愛呢。這麼多校園文為什麼還有好幾篇文能脫穎而出,不都還是套路嗎?套路可怕嗎?水大188這麼多渣渣不都是套路嗎?寫得好了,人物情感邏輯出來了大家還是要看啊。

所以我們就談談一些我快死了中令人驚艷的邏輯,就這麼一個簡單的劇情為什麼能玩出這麼多花樣

正文(大量劇透)

1,小受生病

小受是胃癌,不像有些書無頭無腦的病,這個病可謂是有一個充分的存在理由,

第一,文中提到小受的爸爸也是癌症。爸爸的疾病意味著小受的一點遺傳因素。

第二,小受爸爸這裡還引出了小受雖然被逼著學會八面玲瓏,開朗熱情,但是童年只能對著影子自閉的經歷讓他確實也有一點點沉默。小攻出軌期間他又氣又恨,但是也沒有很好的朋友交心,只能默默沉悶,心情不好,被氣出了病。

第三,他在前期和攻一起白手打天下,每天應酬,為了幫助攻這個三杯倒,肚子里都是烈酒,還要談生意。曾經大量酒精攝入傷害了底子。

2,小攻的心意

這一點大家也都看出來了,小攻誤以為小受出軌,所以也出軌報復。後來發現冤冤相報何時了,小受難受他更難受,決定開始清理他們之間的障礙(比如他媽),然後和小受重新開始。

但是被小三抓著把柄,只能一邊演戲給他媽看,一遍加快清理的步伐。但是時間不等人,小受的疾病完全打翻了他的計劃,讓他後悔終生。

這裡最厲害的部分是前期的鋪墊。說開來了好像就很簡單,但是在謎底揭開前我們只能看到小攻一邊出軌,一邊表現的對小受很痴迷,精分了一樣。但是也會讓你思考,這個小攻到底隱瞞著什麼?

做好的鋪墊真的很難。經常會看到那種信息透露的太少後期讀者根本不記得的伏筆,也有一下子就發現不對然後猜出為啥導致全無看點。櫻桃的伏筆埋得剛好,很明顯但是你也猜不出來,起碼猜不全,這個就是寫作的功力,所以不能說太太比十年差!!!

3,男二

這個才是最驚艷我的地方!!!這種男二沒見過,真沒見過這種操作!!因為這篇文的男二是直的!!筆直筆直有老婆孩子開花結果樣樣俱全的那種。真·男二不是二號攻。

小受和男二開車刮擦認識,然後小受在得知病情後開始放飛自我,和男二臭味相投,成為狐朋狗友。男二指導小受去氣小攻,情感導師調查人員讓小受感受到了友情。

其實作者也一直都在鋪墊,看前面你可以看出,男二完全不在愛情上對小受來電,那為啥對他這麼好啊?bug,絕壁是bug。

後面揭秘才發現,引起攻受誤會的那個qj小受不然不給攻資源的大佬,是男二的朋友兼大哥。那個大佬入獄後他把所有資產都給了男二,囑咐男二保護小受。

於是男二一直默默打聽小受的消息直到小車禍兩人開始交集。他剛開始只是遵守約定,甚至因為小受導致他大哥死亡而厭惡小受,所以一開始瘋狂出餿主意(…),也根本不在意小受有沒有做治療。但是相處後慢慢想開並開始真正接受秦韻。就像他說的「大哥都不恨你我為什麼恨你?沖著他留下來的錢我都要把你伺候好了」。

他開始為了小受沒吃藥而生氣,催著趕著讓他去治療,甚至結尾墓碑上故意排版,不給小攻留一點位子加名字。這些都看出了他對小受的細心體貼。就像作者描述的,他像個好基友,認真的照顧並「伺候」著他的朋友。

這裡,也體現出了作者強大的功力。愛情是最好寫的東西,感情會讓人去做一些不符合性格和利益的事情。但是男二對於小受的好處從邏輯上來講說的明明白白,「東北建材大哥」在很早就鋪墊下來,也意味著作者一開始就定下了全文一環套一環的邏輯。真的越想越6。

我之前說最十去其精華去其糟粕,說的就是丟了邏輯撿了套路(但我真的很喜歡這種套路所以才說不是糟粕哈哈哈哈哈)。

先寫三點吧後面想到再說。

看到這兒,你還敢說我快死了文筆一般是套路文?最十文筆超過我快死了一大步?如果你還覺得是,那就只能嘻嘻嘻嘻嘻嘻了。


參考花粥《出山》事件

同樣類型的作者,同樣類型的粉絲

真的想把b站關於這件事的剪輯甩給大家https://b23.tv/av50956659

至於某些人刪了我的回復

我一沒罵街二沒造謠,自己沒理刪帖掩飾?我求你也別再別人的評論下偷換概念振振有詞最後還提什麼什麼「不論是blabla都是十年最好」

對不起,我很討厭你的語氣和做法,尤其是你那明明沒理還要轉移話題後不容置喙的語氣,和蔣文旭一樣噁心。

還真是可笑呢,我希望你看到這個也別生氣

畢竟天道有輪迴蒼天饒過誰

抄襲就是抄襲,這就和為什麼日本RB史上宇多田光比倉木麻衣地位高得多一個道理

光是人家是開山鼻祖這點就已經足夠了

十年的文筆再怎麼超越也只是活在別人的陰影之下

更何況十年那段蔣文旭的敘述有夠噁心肉麻,最後三觀不正到wyns都被蔣文旭感動了,還有你們真應該數數裡面有多少錯別字

也別拿文筆說事,抄襲歸抄襲,還有人說所有文章套路差不多,

你天天得胃癌白血病面對總裁束手無策?

人人在生命快要走向盡頭之時無緣無故來個人對你上心?

別搞笑了好嗎,你們和蔣文旭的粉絲一樣搞笑,只要不發生在自己頭上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順便巴黎聖母院缺修復的,你們護著這種帶著暴躁性質的作者和巴黎聖母院找人的標準極度吻合,也別弄得自己多在理,小三上門鬧事說的就是你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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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7修改

評論出現了書粉,認為連環撞梗常見不算融梗且是巧合的書粉。打個遊戲當個禿子都要被打擾,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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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沒看那十年,但是裴即玉和我快死了我都挺喜歡的,我去看看。

看完了,故事感覺和《人人都愛裴即玉》還有《我快死了》(櫻桃寫的)很像,裴即玉裡頭的醫生,五顏六色的藥片 ,開局的噩耗。但是裴即玉除了醫生和攻之外還有炮灰攻的,背景也不一樣。

攻白手起家,事業有成之後外遇,以及受死之後攻失去生活慾望渾渾噩噩的情節又像《我快死了》(另外我快死了裡面開篇也是受確診絕症,比較起來更像《我快死了》)

融梗不好說,有點像兩個文揉起來然後擴寫了,但是這種套路也並不是沒有過,不能確定,但是抄襲是真的算不上的,按著抄襲判定規則看這真的算不上抄襲。

但是我還是覺得《人人都愛裴即玉》和《我快死了》好看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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