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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不應住色聲香味觸法生心」那麼看見一個人沒手沒腳很可憐,要不要同情他?


善男子。一切眾生髮菩提心。或有生因。或有了因。或有生因了因。

汝今當知。夫生因者 即是大悲。因是悲故 便能發心。是故悲心 為生因也。

世尊。云何而得修於悲心。

善男子。智者深見一切眾生 沉沒生死苦惱大海。為欲拔濟。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未有十力 四無所畏 大悲三念。我當云何 令彼具足。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雖多怨毒 亦作親想。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迷於正路 無有示導。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卧五欲泥 而不能出 猶故放逸。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常為財物妻子纏縛 不能舍離。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以色命故 而生憍慢。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為惡知識 之所誑惑。故生親想。如六師等。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墮生有界 受諸苦惱 猶故樂著。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造身口意不善惡業 多受苦果 猶故樂著。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渴求五欲 如渴飲醎水。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雖欲求樂 不造樂因。雖不樂苦 喜造苦因。欲受天樂 不具足戒。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於無我我所 生我我所想。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無定有性 流轉五有。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畏生老死 而更造作生老死業。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受身心苦 而更造業。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愛別離苦 而不斷愛。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處無明闇。不知熾然智慧燈明。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為煩惱火 之所燒然。而不能求 三昧定水。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為五欲樂 造無量惡。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知五欲苦 求之不息。譬如飢者 食於毒飯。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處在惡世 遭值虐王。多受苦惱 猶故放逸。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流轉八苦 不知斷除如是苦因。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饑渴寒熱 不得自在。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毀犯禁戒。當受地獄餓鬼畜生。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色力壽命 安隱辯才 不得自在。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諸根不具。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生於邊地 不修善法。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處饑饉世。身體羸瘦 互相劫奪。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處刀兵劫 更相殘害 噁心增盛 當受無量苦報之果。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值佛出世 聞說甘露凈法 不能受持。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信邪惡友 終不追從善知識教。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多有財寶 不能舍施。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耕田種作 商賈販賣 一切皆苦。是故生悲。

又見眾生 父母兄弟 妻子奴婢 眷屬宗室 不相愛念。是故生悲。

善男子。有智之人應觀 非想非非想處 所有定樂 如地獄苦。一切眾生 等共有之。是故生悲。

善男子。未得道時 作如是觀。是名為悲。若得道已 即名大悲。

何以故。

未得道時 雖作是觀。觀皆有邊。眾生亦爾。

既得道已 觀及眾生 皆悉無邊。是故得名為大悲也。

未得道時 悲心動轉。是故名悲。

既得道已 無有動轉。故名大悲。

未得道時 未能救濟諸眾生故。故名為悲。

既得道已 能大救濟。故名大悲。

未得道時 不共慧行。是故名悲。

既得道已 與慧共行。故名大悲。

善男子。智者修悲 雖未能斷眾生苦惱。已有無量大利益事。

善男子。六波羅蜜 皆以悲心 而作生因。

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出家。二者在家。

出家修悲 是不為難。在家修悲 是乃為難。

何以故。在家之人 多有惡因緣故。

善男子。在家之人 若不修悲。則不能得優婆塞戒。若修悲已 即便獲得。

善男子。出家之人 唯能具足五波羅蜜。不能具足檀波羅蜜。在家之人 則能具足

何以故

一切時中 一切施故

是故在家 應先修悲。若修悲已 當知是人能具 戒忍進定智慧

若修悲心。難施能施。難忍能忍。難作能作

以是義故一切善法 悲為根本

善男子。若人能修 如是悲心。當知是人 能壞惡業 如須彌山。不久當得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是人所作少許善業。所獲果報 如須彌山。

善男子。若善男子善女人 有修悲者。當知是人得一切法體 諸解脫分。


菩薩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意思是說,菩薩不住相布施,也就是常說的做好事不留名。

布施、度化眾生不要有貪著色聲香味觸法等等的名利心。不是看到沒手沒腳同不同情。


《金剛經》中,這句話是在講「莊嚴佛土」時出現的,原文如下: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

「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凈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

這個問題要分開二諦來看。

世俗諦是指根據世俗習慣形成的見解和事物的現象,勝義諦是以般若智慧觀照的事物的本質。從世俗諦來看,菩薩在成佛之前要莊嚴佛土,以願力創造殊勝的弘法環境,如依法藏比丘四十八大願而成的西方極樂世界。從勝義諦來看,所謂莊嚴的佛土其實並沒有莊嚴的實相,也是如夢幻泡影般虛幻的「假名」存在,所以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世俗諦和勝義諦分別代表著」有「和」空「。兩者就像真理的不同側面,互相對立而又互相統一。如果認為一切事物都永遠存在,那就墮入了「有邊」,如果說」什麼都沒有「、」一切都是假的「,那就墮入了「空邊」。佛法所要提倡的,並不是以上兩種偏執的見解,而是「即空即假即中」、二諦圓融、理事無礙的中道實相。

因此,您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菩薩遇到殘疾的眾生時,會發起慈悲之心予以救度,但他也明白: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從勝義諦角度來看,無能度與所度的分別,甚至生死煩惱和涅槃寂靜也無二無別,因為它們的本質都是究竟的空性。但從世俗諦而言,依然要儘力救度眾生,只是不應執著於功德利益。


他需要饅頭就給他饅頭,

他需要同情就給他同情。

《金剛經》原文:

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凈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諸菩薩摩訶薩,不住色、聲、香、味、觸、法生心,念念消歸自性,才是清凈心,才是無所住而生其心。

如果住在空的不生一法上,那是住在了空上。如果住在「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上,那是住在法上。所謂的應無所住,自然連應無所住也不住,連「連應無所住也不住」也不住,連……。如此推論下去,難免成了文字遊戲,淪為戲論。也只好用《金剛經》上一句話結論:「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既然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哪還修什麼?佛並不是說他說的法是錯的,而是佛陀說的法,是對佛性的不可說而強說。

就比如佛經上的「指月」喻,手指為法.月為本體,以手指月是為了讓人見到月亮本身,我們如果盯著手指不放迷指為月,不但沒認出月亮,反而連手指都迷失了。

說到這,我想起2歲左右的孩子,我指東西給她看,她確實是盯著我的手指一臉迷惑的樣子,當時還以為她是個「傻子」,現在不得不說佛陀的比喻真是恰當生動。

自性不生不滅,自然不會因為學了佛法,根據佛法才能修出一個或者理解出一個法身來。而是讓我們見到「法」所指向的本自不動那個東西。

沒到家之前法自然不能舍,一門深入真修實幹,修行到家,該應無所住自然應無所住;修行不到,怎麼應無所住都是有所住。

歸根結底,還是要真修實幹。


發無上正等菩提心才算菩薩,菩薩的事情,跟你有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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