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反駁殺一救百不是正義的?


因為做選擇的是你,這事就不可能是正義的,除非你就是被殺的那一個。


那些說殺一救百好的只看到了第一層,殺一救百還有第二層第三層一層比一層惡。


知乎上有個情況,把複雜的問題簡單化的追求解答,導致很多問題覺得並不合理。我從某個角度講,殺一救百當然是正義的。看看美國這麼多連環殺手,比如綠河殺手,金州殺手,號稱殺人過百的撒米爾利爾特,證實殺過幾十人的泰德邦迪,加里李奇韋等等類似的魔鬼,那別說殺一次了,相信很多讀者看完他們的罪行都是要求千刀萬剮,用星爺的話說,先殺再殺。而且是實實在在的救了很多潛在的無辜受害者。我相信這就是殺一救百是正義的很好的例子。

但是如果要問是不是絕對正義的?那怎麼說得清。再舉個例子,鬼子來掃蕩,把全村人集中起來,供出八路軍,要不就把全村殺光。這本來就是一起罪行,哪裡談的上正義?

所以很多問題不能簡單化絕對化。都是要具體的情況下分析才有意義。最後,謝謝邀請。大家多多討論,共同進步。


這個問題兩邊最有名的代表分別是邊沁和康德

邊沁的功利主義講究利益最大化就是最好的。(可以推出正義就是大多數人的利益最大化等等)

康德的絕對道德主義講究是與其對沖的

你想要反駁「殺一救百不是正義」,可以去看看邊沁的一些觀點


正義是不殺人 所以只要殺了人就不正義 而殺一救百就是殺人 所以不正義


不管殺幾個,都是殺人罪。這鍋以後都得你背。沒有絕對的正義,只有你自以為並去行使的正義。

除非你能忽悠的他自殺。可以判你教唆罪。


我黨的偉大事業就是在這種環境下誕生的,那些犧牲的革命烈士,就是這樣的情況,烈士們不會怪罪這些人的愚昧,但烈士的犧牲,是為了大眾的覺醒。


這麼說吧。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

這個是理論家和實幹家的區別。理論家就負責這也不對,那也不對。這裡有點不美,那裡也有點不美,再怎麼怎麼樣就美了。

而實幹家呢?必須做出決策,就是要選擇一個不那麼美的手段來實現一個目的。為了挽救更多的人,那麼殺一個人沒什麼不對的;為保證平等和秩序,那麼就聽天由命吧,看老天是殺一個人,還是殺一幫人。

所以理論家在批評,永遠在批評。實幹家在在選擇,這個選擇能夠達到目的。

人還能讓尿憋死


你如果要反駁一個東西,就需要嚴格定義它。

如果一個東西的定義有模糊的地方,就可能存在沒法好好反駁的情況。

你不用著急反駁他,你先讓他嚴格定義正義。


簡單,問他自己覺得什麼做法是正義的,如果他說一百零一個都不救是最正義的只會自相矛盾。


殺一救百是正義的,如果反方辯題為「殺一救百不是正義的」,我大概的破題思路是這樣的

1、「殺一」和「救百」必須要分開來闡述,即以「殺一」作為「救百」的唯一前提條件是錯誤的,即如果「救百」存在「殺一」以外的前提選項,那麼「殺一」的正義性就會被推翻。

2、「正義」的定義也是值得定義的,如果「救百」是不正義的,那麼無論是否「殺一」那「殺一救百」都不是正義的。例如殺了一個英雄,活了若干壞人(崇禎干過這事兒)

3、」正義」與否在於立場,這也是一個需要好好琢磨的點。

*****************************************

題主的問題是怎樣反駁殺一救百不是正義的,可以去從上面幾個點去思考。


正義這種就是主觀判斷,多少囚犯在犯法的時候,覺得自己也正義呢?

我在想,100都能救了,為什麼被殺的那個不能被救呢?

是那個人的價值等於100條人命,還是別人的條件就是需要那個人的命呢?

如果是敵人,倒不如讓這101個人搏一搏,別人能殺一你就別想著對方能夠遵守承諾放100。

如果是生存條件,這個人必須獻祭,100人才可以活,那麼就只能看那個人的自己地選擇了。但是即便選擇了那個人活100人死,也不要責怪。

如果我們逼著一個人為了救100個人去死,我們都是殺人兇手。


殺一隻大熊貓可以救100根竹子不被吃掉,你要如何選擇呢?


少數服從多數,1:100屬於正義


這裡要解決的問題是定義什麼是正義?

這個問題找到共識就能找到答案,但很可惜,沒有共識。


損失一塊錢跟損失一百塊你選哪個


建議你好好看看電車難題的相關論述再來提問


沒法反駁。

殺一救百是正義的,不殺一救百也是正義的,只是正義的兩種定義而已。

世上很多事沒有絕對的對錯,你把事情抽象出來就只能導向意識形態的鬥爭,而意識形態是沒有對錯的,只有選擇。

但話說回來,我個人是認為殺一救百不正義。如果你一定要反駁,只能嘗試詭辯。建議代入列車困境。

殺一救百是正義作為論點,你只需要往上附加條件就可以對一般人去詭辯。殺一救百,知不知道那個一和百都是什麼人呢?一是傑出科學家,百是一百個植物人,怎麼選?如果選科學家,那選擇的依據是貢獻么?那百是你的全家九族,一還是那個科學家,怎麼選?如果選救百個植物人,那救百的目的是什麼呢?是生命的絕對數量么?那如果一百是窮凶極惡的殺人犯,每天活著就要殺人,一是大科學家,怎麼選?救百就是害千。

就這樣附加條件就可以無限詭辯下去,直到辯到邏輯自洽。但一般人,一般辯不到邏輯自洽就自我矛盾了。

如果真辯到邏輯自洽了,那就握手言和,和而不同吧,你真的不對,對方也不錯,只是選擇不同而已。


正義從來都是主觀的,絕大多數正義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進行的辯護罷了。


看你怎麼定義什麼是所謂的正義!


推薦閱讀:

TAG:辯論 | 正義 | 正義論 | 詭辯 | 邏輯辯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