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兒未婚,房子留給她,不給大女兒,可以嗎?


兩個都不給是最好的。


房子給誰的問題,建議想清楚了再做決定。但是建議不要立遺囑來分產權,畢竟是要交遺產稅的,還有公證費,一系列手續下來,相當麻煩了。要轉讓的話還是通過買賣過戶的方式划算一點,稅費是有優惠的,滿足一些條件還能減免很大一部分,且沒有後遺症,產權歸屬清晰。


我是大女兒,我媽買了兩套房子樓上樓下,一樣大,給我和我妹。。。建議還是一碗水端平,父母太偏心的家庭兄弟姐妹的關係也好不到哪去


從法律角度來看,是可以的。父母的房產留給孩子一般有幾種處理方式——贈與、遺囑中約定給誰、按法定繼承處理。其中贈與和遺囑約定給誰都是產權人可以按自己的想法來處理(當然若房子不是自己一人所有,則不能損害共有人的權利)。比如父母認為小女兒未婚,以後無依靠或小女兒未婚,跟父母住的可能性較大,希望她承擔更多的贍養義務,當然是可以將房子贈與小女兒的;同時,也可在遺囑中寫明父母百年後,房子歸小女兒所有,在法律上,有遺囑的,按需要按遺囑來分割財產的。若既沒有做贈與,也沒有立遺囑,那麼在父母百年後,房子則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兩個女兒均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發佈於 2018-12-04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沒有什麼沒有什麼

房子自己留著養老,嫌多啊?


房子自己留著養老,嫌多啊?


現在都立遺囑的,你如果真想這麼做,那提前把遺囑立了就好。


一碗水端平,端不平你幹嘛生兩個,現在她們小,你暫且如此對待,當你老兩口老的時候,就不要怪其中一個另眼對待你們就像當初你們對待大女兒的時候一樣,請三思


我感覺不要不公平的好,父母不能一碗水端平會成為家庭很多矛盾的根源,個人看法,如有不對請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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