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症前女友以自殺相逼要我複合,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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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2 19:00更新: 謝謝各位的答案,我每一個都有認真看。

她認識我之前就有抑鬱症,一年前檢查出重度抑鬱。

六個月前認識,兩個月前開始網戀,異地,沒有見過面。一周前分手。

她說 我對她很好,很溫柔。

是我沒有了耐心,她很多時候需要安慰。第一二次可以很有耐心,次數多了我也漸漸不耐煩了。

分手後經常打我電話,給我看自殘的照片,她說如果不複合就自殺,讓我一輩子都是愧疚之中。

的確有我的問題,不應該對自己那麼自信,相信自己可以一直包容下去。


好好跟她談一談,別用太過激烈的方式。

分手就分手,好聚好散。


抑鬱症患者在極端依賴他人的時候,極少數情況下是會這樣想的,但真正像這樣付諸行動的最起碼我個人沒見過……

有時候有的患者被伴侶拒絕後會有傷害自己或者輕生的想法,這也是變相地表達「我離不開你」、「你就是我的全部」。但各位答主只會覺得題主的女友自私,她和這些人的區別就在於她真的會把自殺當成留住對方的砝碼,用這一點來綁架對方。

愛和控制之間的界線很微妙,對抑鬱症和各種心理不成熟的人來說尤其如此。如果遷就她,不僅會讓男生身心俱疲,對女生的康復也不算是幫助。如果這位男生確實想分手,溫柔但堅定地拒絕她,告訴她如果她真的實施自殺,你會報警和通知她的監護人。減少跟她本人的聯繫,及時把這些情況跟她的監護人或醫生反饋。


用自殘自殺來威脅你複合這件事我覺得你應該和她家裡人及時溝通 因為這不僅傷害你還傷害她自己 這屬於道德綁架 但也要考慮到她是一名患者 因為抑鬱患者本事自尊心就很脆弱 也很自卑 這件事最好和她父母表明情況 然後讓她的父母及時帶她就醫 住院治療 這樣也是對她最大的幫助 畢竟重度抑鬱很嚴重建議住院治療


因為看到其他回答有人說抑鬱症,所以才想答一下。

真的,求求一些人不要在污名化抑鬱症了。

抑鬱症指單相抑鬱,患者悲傷抑鬱絕望,自罪自責自卑,覺得自己是所有人的負擔。

抑鬱症的人不會用自殺逼迫。

自殺逼迫別人的話,是姿態性自殺。

姿態性自殺不是真的要殺死自己,而是利用自殺威脅別人達到自己的目的,而且這個目的是損人利己的、不合理的。這通常是有人格障礙,很可能是邊緣性人格障礙。

當然,邊緣性人格障礙也可能共病抑鬱。這時候,共病了的抑鬱,就不屬於抑鬱症了

我自己是單相抑鬱患者。我爸媽不理解我,他們以為為我好,有時候他們會發脾氣然後試圖強加給我他們的「我是為你好」,我就很痛苦,甚至會撞頭,說出「你再讓我這樣我就去死,你想讓我死」的話。

抑鬱症面對別人非要塞來的善意,被逼急了,是會有上述反應的。

也就是,「你再這樣我就自殺」,不一定是自殺姿態。

抑鬱症的人說出這句話,不是自殺姿態的逼著人家滿足自己的需求(而且通常是不合理的需求),他們的潛台詞是「你這樣使我很痛苦,可以停下嗎」

人都有被逼無奈狗急跳牆的時候,正常人在被憤怒沖昏頭腦的時候也會說出不理智的「再這樣我弄死你然後我也死我倆全死掉算了」

但是正是因為人的悲歡不一樣,抑鬱症這種表現很容易被誤解為自殺姿態

所以,抑鬱症女友自殺逼複合,可能是之前他們在一起有過溫馨,女友單方面有好感,想留住這段感情,因為這段感情里她可以依靠男友,男友陪著她關心她。

抑鬱症女友說出「你再這樣我就自殺」,言下之意是「你不在我身邊我好痛苦,希望回到我身邊」。

一切的前提是女友是單相抑鬱症。

可能男友和她相處發現總是有摩擦不舒服不愉快、感覺自己一直為抑鬱症付出很累,所以分開了。

不知道兩個人是怎麼認識的。也許是我猜的那樣,也許根本不是,兩個人就是因為愛情走到一起,然後女友抑鬱了,男友發現自己不但幫不了還可能深受其害兩個人互相傷害,選擇了退出。還可能是女友的抑鬱症是分手創傷引發的。

若男友當時是看女友有抑鬱症想要關心她幫助她慢慢發展成戀人關係,可能這是個病態的戀愛關係。女友其實對男友產生了移情情感依賴,女友覺得和男友活成了共生關係缺一不可,兩人分開了就覺得自己也活不成了,就像魚兒沒了水

現實里的抑鬱症很多時候不是在指單相抑鬱。

口語里的抑鬱症一般是擴大化的抑鬱症。

比如,雙相2型障礙患者,覺得自己是抑鬱發作為主,就說自己是抑鬱症,但是,他不是抑鬱症,他是躁鬱症。

比如,國內很少下人格障礙診斷,如果有醫生看到患者是人格障礙並且還有抑鬱症,基本是不會寫「人格障礙共病抑鬱」的,只會寫「抑鬱症」。這裡的抑鬱症是醫學診斷,這裡的抑鬱症是單相抑鬱(抑鬱症真的就是指單相抑鬱)。但表面上這個人是抑鬱症,實則不盡然。

所以,當一個人對你說他自己憂鬱症,你要考慮三點——單相抑鬱?雙相障礙抑鬱發作期?人格障礙共病的抑鬱?

那麼,這個問題的解答就出來了。

如果女友是單相抑鬱,單相抑鬱是不會自殺姿態的,你可能誤解了她。你就找個適當的方式去和她溝通。

人都是自私的,他給你帶來困擾和不斷就甩掉不強求。但是要斟酌一下用詞。

你也知道最近那個寫了遺書自殺的吧,具體細節不用管,每個個案不一樣,抑鬱症的人會很絕望,死之前寫個遺書最後一次訴說自己的痛苦,並且帶著恨與淚,哭基本不是因為自己要走了很留戀,他們對這個世界早就不報什麼希望了,他們覺得死是解脫了,哭是越寫越委屈,很多遺書是自殺者的人生血淚史,寫到了自己一生中各種慘事。(也有的人自殺的遺書就是「再見」沒幾個字,也有的人的遺書就是財產分配,很多種情況的,還有不寫遺書的呢。寫遺書多半是早就開始計劃自殺了,也存在衝動之下寫遺書自殺的情況。)

然後人們根據這個血淚史,說自殺者生前受了很多傷,並且把傷一個個挑出來,把裡面寫到的導致其受害的人一個個揪出來,然後製造輿論說自殺者是以死相逼。這很像根據細微的線索去鎖定嫌疑人。從遺書的創傷開始追責,最後追責到固定的人身上。媒體就這樣,「以死相逼」很有賣點,感情上的以死相逼更吸引眼球,再把那個人揪出來怒斥其「害死了一個生命」那是常有的事。

這種情況下,是自殺者沒有以死相逼的意思,單純留下遺書自殺,是自殺者的遺書被惡意解讀過分炒起來了。

當然,也有那種真的已死相逼事後被曝光的。

如果女友是邊緣型人格障礙共病抑鬱,人格障礙都很難搞,自殺姿態更令人討厭,,,,

你懂我意思吧?已經超出了你能力範圍,斷掉就斷掉,她自己那邊可能還在吃藥或者心理治療,你不需要管她是不是真的自殺。

你不需要對她負責

萬一她自己留下「求複合失敗」走了,她父母和你討說法叫你擔責任,不用怕,法律上不會定罪的

你不是說她抑鬱症嗎?

萬一是我說的那種「女友抑鬱症由分手創傷引發」,也不用怕。

因為導致抑鬱症的因素很多

「分手就抑鬱症所以分手有錯所以男友有錯」這種邏輯是錯的

分手不過是導火索,假如沒有先前的一些什麼原因,是不會爆炸的。她抑鬱症爆發了就說明她還有別的創傷作為基礎,早先的創傷是反應物,分手創傷是催化劑。

所以,你沒事,不需要擔心你被她親屬「逼死抑鬱症女兒」。

(多嘴一句,之前不是有新聞說女孩子被老師侵害之後抑鬱症自殺嗎?就是因為抑鬱症這個診斷,警察立案也沒法追責,原因上面解釋了,不說了。其實那個女孩,有人指出,是被誤診了抑鬱症,她是被侵害導致了創傷後應激障礙。那,拿創傷後應激障礙,就可以追責了,為什麼,因為她是因為創傷,並且這個創傷就是被侵害,如果沒有侵害,她不會創傷後應激障礙。而且她不是複雜創傷應激障礙——創傷很多的一類,她被侵害之前活潑開朗好得很。)

啰嗦了這麼多,不知你是否知道該怎麼做了。


她自殺與你無關,你過好自己的生活。感情里出現威脅,那真是爛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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