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這種事情應不應該存在?

看到知乎[性工作者應不應該被歧視?]下面的一個高贊回答我,被刷新了三觀,其大意是歧視是應該合理存在的,只有歧視才能維持住社會的道德價值體系,不歧視就意味著(暗示)對賣淫行為的鼓勵,有一句話挺深刻的,說「因為大部分的道德行為都是要付出成本的,所以就需要道德和法律來強制使不道德的行為付出更大的成本」。

覺得很受教,可是這樣一來不是就等於變相承認歧視是合理的嗎?總感覺這個觀點有點偏激和違背我的三觀,希望知友們能為我指點迷津


謝朋友邀請。歧視的合理性,在於對象是觀念或行為上,而不在於對象是人上。人可以歧視盜竊,這個沒有問題,我相信沒有哪個接受現代文明和有道德感的人會理直氣壯的說,我們應該尊重盜竊的觀念和行為。然而,對於一個犯了盜竊罪的人,我們該歧視他嗎?他只是暫時成為了盜竊觀念和行為的實現者,然而,這不代表,他的一生必然和該觀念和行為綁定,所以,我們有什麼理由是因為這種暫時的狀態,而歧視他一輩子呢?所以,一旦這個對象是人,那麼,歧視就等於給這個人貼上了標籤,讓他一輩子不能翻身,這樣就加大了那些已經犯了盜竊的人,繼續破罐子破摔的幾率。所以,對他,對社會,都不是一件好事。綜上所述,只要把歧視的對象,限定為觀念和行為本身,也就是就事論事時,很多歧視是合理的。然而,一旦把對象指向了某個人本身,那麼就等於否定了這個人可以改過的可能,而變的不合理。對於犯了類似過錯的人,可以抱著防禦或警惕的心理。因為哪怕對個陌生人,人往往都會抱著防禦或警惕的心理去禮貌的對待,何況是對待犯了類似過錯的人,這個無可厚非。然而,一旦說要歧視這個人,那麼就不合理了,因為首先這不會是禮貌的對待了。


我有不同看法,如果說歧視是維持了社會道德價值體系的話,很多歧視,事實上是在用道德去綁架別人。賣淫行為是由社會供求關係需要發展而來的,必然有它的存在道理。在不傷害第三方或沒有對第三方造成不良影響的情況下,買賣雙方可以根據各自需求,進行他們認為合理的選擇。

在國外,每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必然從小就聽過一句話:don』t judge others! 不要去評論別人。歧視本身就是對某人或某事或某現象的一種不平等的評價。歧視源於偏見。

所以,請題主堅定自己的三觀,並保有自己的思想。


我岐視那些不支持官員財產公示的王八、五毛、粉紅。


人人平等

歧視不應該存在

但是誰能真正做到待人平等呢


歧視是人類進步所必須的,所以歧視這種事情會在長時間內存在。


歧視是弱者的辯護詞,在強者的字典里沒有歧視。


謝邀。

第一,歧視是普遍存在的

第二,有些歧視【鄙視】有助於我們向善遠惡,幫助全體民眾建立正確的價值觀

第三,有些歧視【身份、職業、地位】在強調平權的現代社會是不義的,但這種不義只存在於理論上而沒有政治化,更被大眾潛意識裡認為是合理的

所以,我只能說我自己盡量不歧視任何人【但在高峰期地鐵里一個看起來有些邋遢的人靠過來,我還是會下意識離遠點:(】,但不對他人的歧視進行評論,同時強烈鄙視那些必須鄙視的人和事,如漢奸、賣國賊,及為這種行為翻案者,對於這類人,我已經反覆給過就一個字了:呸!

如果你把歧視理解為大家對壞結果預期的概率分布,可能會感覺好點


這問題本身就不該存在。客觀地講,就算太陽變成紅巨星了,岐視也依然會藏在人類的心底,牢不可破。所以問岐視該不該存在就彷彿在問人類該不該吃飯一樣。

岐視是正常的,如何應對岐視才是學問。如果你在國外被岐視了,想什麼辦法化解,才是應該問的。所謂滄海橫流,方顯英雄本色,心態放平,先接受,再出擊,你才能有所進步。老是吶喊這不公平那不公平,不解決實際問題,反而會讓自己的處境越來越糟糕。


對於自己人,不應該歧視。對於外人,完全可以歧視。

什麼是外人呢?外國人,某教徒,危害社會的人,心眼壞的人,某色人。

一切應以本國、本民族的利益為重。讓普世價值政治正確都去死吧。


歧視極其不合理!

所有人不得歧視我半毒草,就該經常來嘗嘗我!我只有百分之五十的幾率有毒,雄性完全沒毒還及其好吃!

黃金礦工不得歧視我大海!大海黃金含量比目前所有黃金還要高,地上的黃金才那麼點。

人不得歧視火,雖然能燒死人,但遠一點就沒事了啊!

八路大概率比良民還服從統治的話,為啥殺八路?

日本人本質也是歧視八路嘛,難道八路里沒有幾千叛徒漢奸?為啥要把所有八路殺光?

我用鎚子是可以打爛f22的,為啥大家歧視我這個武器?

概率


【歧視】這個東西其實不是「對/錯」的問題,它是一個客觀存在的東西。

換個比較通俗說法,歧視是一種現象,這種現象不會因為某些人的某些想法而改變,無論多久,只要人有社會和差異,它就會存在。

歧視這種東西如果我換一個詞,叫偏見,是不是大家能更好理解。

我不喜歡吃芒果,我每次一吃就過敏就喘不過來氣,所以我說看見芒果就開噴,就口吐芬芳,這沒毛病,這是我對芒果的觀點。那我們把芒果換成一個人,小劉,好,每次小劉見了我都要打我,所以我覺得小劉是個NT,所以我每次見到小劉都會罵他,就算他還沒有開始打我,我都會罵他,因為他以前打我。

這就是歧視,這就是偏見,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說,歧視是不同利益群體間發生的一種情感反應及行為,歧視一般由歧視方和被歧視方兩個利益群體構成。我和小劉就像是兩種歧視,他上來就沒理由地打我,所以我每次也上來沒有理由地罵他。一般情況下,歧視方由於擔憂被歧視方對自己的地位、權利、利益、習慣、文化等造成威脅或挑戰,而在言論或行為上對被歧視方,進行醜化、中傷、隔離、甚至傷害。

歧視實際上是歧視方在尋找說不出口的理由,使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不正義的事情維持下去。達到維護歧視方的地位、權利、利益、習慣、文化的目的。

有利益不平衡的地方就會有不同,這個咱們改變不了

所以我想說,歧視這種東西客觀存在,咱們只要不給別人添麻煩,非但某些歧視不會讓被人不舒服,甚至可以起到保護自己的效果(多的不敢說,畢竟不太好)。

我們真的要反對的是對別人有沒有理由的很多既定的觀點,同時讓自己避免成為被歧視的對象就好。


不知道提出這種問題的人是出於何種目的。就算所有回答和評論千篇一律的持「歧視不合理」觀點,能起任何作用嗎。毫無建設性的垃圾問題,你不如修改為「怎麼樣才能讓人類平等」。


這個問題感覺把複雜問題簡單化了,一方面歧視在傷害著很多無辜的人,另一方面如果對犯罪者的唾棄也算歧視的話,無疑這種行為也在維護者社會道德觀,提高了犯罪成本,保護了很多人免受傷害。很多事情應該就事論事,定性可不好。


應該存在,而且合理,因為「眾生」本來就不平等


歧視是客觀存在的,沒有應不應該的說法,如果你說反對歧視,那我問你將來你女兒帶個黑人男朋友回家你接受嗎?日本人娶你女兒你又接受不?我們有時候是不是太冠冕了,甚至連人性也試圖拋棄掉?

其次,歧視是道德的保障這說法是沒問題,道德不是法律,沒有具體賞罰,如果大夥不歧視素質低的人,那素質低的人就會更猖狂,而且素質低的人鐵定越來越多。

最後一點,歧視的側重點是視,簡單說就是覺得別人不好就鄙視他,如果上升到好像白人經常喜歡揍黑人那樣,就不單純是歧視了,那叫蓄意傷人,是不可取的。


歧視是一種扭曲的心態,無論如何都不應該存在。

性工作者,首先是一個人,然後才是其他屬性。可以不認同,但不可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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