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分手後,有必要去見他找他 然後有儀式感的告別嗎?

我和前任是異地,三周前分手了,但是我感覺我還是放不下,感覺沒有好好說開 沒有好好告別。我問他還喜歡我嗎,他說喜歡,但是不敢再碰感情了。我還該去他的城市找他然後有儀式感的分手嗎?


謝邀

不針對你啊,我個人就說一下我的看法,你這一些所謂的遺憾的話,我勸你不要去實行,分開了之後就跑去找他了,有一句話叫,失望是累積出來的,而離開是做了很久的打算。兩個人說分手的概率肯定是有一方的不包容,或者是包容不下的。

其實兩個人在一起久了,才能鑒別對方到底都是什麼人。

儀式感的告別,你要是說在一起的時候說這種儀式感我絕對是贊同的,但是分手了都還要這種儀式感。我真的覺得是多餘。而且你不覺得很可笑嗎?什麼好好照顧好自己啊,記得按時吃飯這些話,真的很重要嗎?

沒有必要真的,以為會留戀嗎?還是說能回到過去,還是說分手還要給對方留一個好的印象,沒有必要姑娘,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人要學會向前看,話可能有點沖,但句句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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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有儀式感的分手?你先弄明白自己到底想要的是什麼,如果你真的是準備分手那怎麼會想見面,其實你真正想要得是和好啊妹子!

想和好就重新撩起來啊,見面啊,打扮漂漂亮亮去找他啊,覺得有希望抓住時機趕緊提複合啊,搞啥有儀式感的分手,指望見面他心軟然後求你和好?不如把一切走勢抓在自己手裡。


謝邀。

去不去見他,選擇權在你。其實分手了,再說喜歡就顯得很蒼白了。既然喜歡那為什麼還要分手呢?不用聽對方說什麼累了,不想碰感情了。

說白了,就是沒意思沒興趣了。

如果一定要提個意見, 那我認為你沒必要去找他。他已經對你沒感情了,說實在點,你現在再去找他只能說明你還是放不下他。既浪費你的時間,又浪費車票錢。

不如好好沉澱一下自己,讓自己變得更優秀,再找到更優秀的人。


儀式感從來不是給別人看的,是因為自己開心而做的。可能見了面會留戀,會哭,會不開心,但更多這是表面的,也是當時的情緒。之後會發現比不去會舒服更多,因為自己親手給這個故事寫上了句號。

很多分開了還會留戀不是還喜歡,只是不甘心,真正打上句號的人不是自己罷了


別去了,真的沒必要。你和我當初情況一樣,他說還喜歡,但是就是不想再堅持了。我不甘心轉了兩次火車一次飛機,路上他只問了我一句到哪了,別的什麼也沒有。到了以後見了面只發現他的冷漠,還發現他和另一個女孩子很好。我自己在那個城市住了兩晚,從此有了心理障礙,再也不敢在陌生的地方一個人睡了。他呢,當晚因為我的衝動,就相當於把那個女孩推到他身邊,他倆當晚就睡了。我這是特殊情況,不是說你男朋友和我前男友一樣。我只是想用相似的經歷告訴小可愛,善待自己,沒什麼比自己更重要的,時間長就就慢慢的淡了,在他說分手的那時候開始,你再做什麼努力,就只會減分不會加分了。儀式感或許可以有,但是並不是只有見面才是最好的結束方式。雖然現在對當初的決定不後悔吧,但是總覺得不值得,還有點搞笑。

沒什麼是過不去的。加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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