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上提供他人自殺方法的是否構成違法或犯罪?

知乎上有一些欲輕生的青年會詢問哪種自殺方法比較好,如果有人向他提供了方法,他按照其執行自殺成功,事後家屬向知乎答主追責,是否構成違法或犯罪?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731185


真是一個好問題讓那麼多人找到了我,3萬的預覽6個回答真的是世態炎涼,來看這些問題的人怎麼可能有興趣來回答。

陳然,按照題主的描述,你不需要付法律責任,也有更加專業的回答。但是那提出這個問題它本身的「目的」是不是也違反了知乎人性化的用戶協議那?

「活著就是在死亡的路上,這是人類永遠逃避的話題」

大家放心,如果任何人需要都可以直接找我,我肯定可以在你說完自己有多可憐之前讓你明白這個世界上還有好多好心人愛你,會讓你父母帶你去治療,只要把不開心的事情都忘記了,你就可以活下去了!這樣你就不必再說那讓人覺得無關輕重的故事了,不用謝我,我只是個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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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說一,現在的確有越來越多這樣沒有意義不理解真正痛苦的人毒雞湯越來越多,什麼明天會更好,還有人愛你這樣的話讓人不厭其煩。

「連選擇出生的權利都沒有的我們,都沒有選擇死亡的權利」我不希望這是各位最後選擇的結果

人和人的情況區別實在差太多了,想活著的人真的想活,他們痛苦是在求救,想死的人真的想死,是因為他們知道活著也帶來不了救贖。

而對於那種裝抑鬱症還記得很酷很高深的樣子每天在空間發黑白照片說想要去死的人,問他醫生開的是氫氯噻嗪還是硝苯地平都可以上當受騙的傻子,告訴他們愛吃啥吃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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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以當今局勢來看等安樂死合法化的和等安樂死這兩個詞之間完全沒有任何語意和語氣差別。


你為什麼要剝奪一個人最後的權利呢?一個人如果想死並且真的選擇了,你覺得他怎麼可能沒有求救過,他一定掙扎了很長時間,你覺得活著就好嗎?要是活的下去,誰想死啊?那麼痛苦地活著做行屍走肉又有什麼意思呢?我們什麼都無法改變了,連選擇死亡的權利都沒有嗎?


協助自殺,在中國一般是成立故意殺人的。

某人自殺,提供協助讓其自殺成功,似乎是成罪了。但這樣的協助,只是幫上吊的打結踢凳子,幫喝葯的給葯。這樣才算。

你問我怎麼自殺來的痛快?

首先,如果一個人要自殺,一般我們不可能追究導致其自殺者故意殺人罪;大姑涼鬧分手想不開喝葯死了,你不能把那小夥子抓了去,雖然小夥子的分手是菇涼自殺的原因。如果你單憑巧舌如簧勸誘某人自殺且過程中無任何強制脅迫,我想刑法是治不了你的。

以及,如果你見到某人要自殺,除非你身份情況特殊並沒有強制義務要求你去救一個網路上素不相識的陌生人,至少刑法不會以此判你刑。因此,如果你覺得告訴別人怎麼死痛快算是誘導他去死或見死不救得判刑,那是不對的。

還有,你的行為必須在直接因果上導致了某人的死亡,即,你參與進了將這人致死的物理過程中,那才是故意殺人。

所謂的物理過程,以自殺為例這裡包括:

幫助準備殺人行為;幫助實行殺的行為。

回答某人的問題算以上哪個?算幫助準備殺人?我覺得得分情況。首先要說明,如果只對自殺者不救助甚至言語刺激,是病態但不是犯罪。那麼問題的關鍵就是你這個方法提供有多詳細了。

如果對方問怎麼死不痛苦,你給他說吃藥不痛上吊痛,然後結束,如此簡略不過是言語刺激他去自殺。你的主觀動機很有問題但還不是真正採取行動。這不算犯罪。

但如果你為他的自殺量身定做或是事無巨細的提供了一份詳盡的指南,毒藥選哪個牌子喝多少,或者繩結怎麼打,和他商量好讓他就這麼做這麼死了,這恐怕就有犯罪嫌疑了。


這些家屬在他活著的時候傷害他,忽略他,現在他死了應該判刑的是他們,而不是這些提供死亡方法的陌生人,也許在他們生命的最後,會因為陌生人給的方法而死的不那麼痛苦,體面一點,在最後絕望無助的時候自殺是他們思慮過後最好的結局了。

我很反感一些家屬,從來沒有反思自己的行為,只會怪學校,怪網路,怪孩子,怪那把殺死孩子的刀,怪那罐殺死孩子的葯,怪那根弔死他的繩。其實那個他早就死了,只是用這種方法讓自己可以名正言順的離開


如果僅僅是在網上提供方法,那我覺得應該不算刑事案件,但就算是刑事案件,取證也困難啊。按你的道理,是不是這個人自殺的悲觀思想很大程度上受到他生活經歷的影響,他經歷的所有人都參與了犯罪過程,都應該審判?


沒有真正的感同身受,幫助別人沒有痛苦的離開世界,尤其是活著痛苦的人,幫助對方自殺,就是幫助他解除痛苦。怎麼會是犯罪呢


教給各位大寶貝一個完美的自殺方法:

1.洗一個熱水澡

2.泡一杯熱牛奶,加點蜂蜜

3.把空調開到舒適的溫度

4.喝下牛奶,躺到床上

5.等你睜開眼看見太陽升起就是你已經死了並輪迴啦,用新身份新心情去重新活吧

噓——只是孟婆搞錯,不小心讓你的下一世和上一世有點像而已哦


怎麼說,我很反對這種情況

如果我真的很難活下去了想死了的話我是希望我能死的迅速點不那麼痛苦的,那這些能夠給我人生的最後提供幫助的人對我來說是天使,而不是拉我入地獄的惡魔

人生在世幾十年有太多的不由衷的選擇,難道到了想要結束生命的時候還沒有選擇更舒服的死法的權利嗎


不構成,本欲輕生青年告訴你,是感激你,只是社會那些急於追責的人才會怪罪


其實,當你真正想要去死的時候,是不會去問別人的。


我倒覺得這是自殺者的救世主

如果有這種方法可以讓想死的人減少痛苦我會很感謝他們

死了格式化手機也不會有人發現

倒是死了以後家屬要是拿自殺者去訛別人

我覺得這才是欺詐罪吧


不知道。。。。。好希望有一個人來幫助痛苦的我們,為我們提供方法,讓痛苦的人不那麼痛苦的離開。。。。

不過如果這構成犯罪,那就算了。。。。請不要冒險來幫助無用的我。。。。不希望傷害到別人。。。


想知道好的辦法,想通了


你可以不教他自殺呀,

比如哦哦監控,你看看某人為了賺錢竟然去出賣自己的身體,你千萬別跟她學,這不就可以了。6默默


祝善始亦善終吧


想要知道


為啥我看見了不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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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是左胳膊,一邊是右胳膊。

一星期之前的了。

掐了自己幾下,反而清醒了一些,疼痛也讓人感覺到自己的身體其實還能受自己的控制,你不妨試試。

構成構不成犯罪的,不關心。

我再說一點,就是酒壯慫人膽。

如果是我的話,根據前段時間看的回答來看,我可能會喝點酒再進行下一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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