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自身特殊心理需求而對動物進行虐殺,會不會發展為殺人?為什麼?

對虐殺的定義,這裡暫且可以認為是對動物造成不必要的極大痛苦並導致死亡的行為。

只是想了解一下背後的心理學等方面的原因。對於具有爭議之處,能夠運用科學的觀點來論證,而非滿篇舉例類比和自身經歷


心態不好的公交司機也挺危險的,要不都刑拘了唄?

還擱這弄「危險思想罪」呢?誰先弄出來,誰思想最危險,最應該關勞改所裡面好好勞教勞教


虐待動物和虐待人不要區分的太開了,人用人權把虐待動物和虐待人分開,可是本質上,虐待動物和心理變態殺人的思維邏輯是一致的,說虐待動物者不一定殺人,就像說虐待過一部分種類動物的人不一定去虐待其他種類的動物一樣,人類馴化的、能獲得到動物種類很多,虐待動物者也不可能全都虐待過,但是他有這個衝動是肯定的,只是恰巧沒找到合適的而已,不是他不想虐待了。


很有傾向,但也不一定。


萬惡淫為首,論跡不論心,論心世上無完人。

會不會發展成殺人?不一定。

為什麼?因為兩者間不一定是遞進關係,哪怕是遞進關係,也還有法律,惡行有法律懲處,也正是因為法律的威懾,一些惡行才不會被付諸實現。


據我所知,一般是心懷不滿才會殺人。而這個人是為了「滿足自身」做出了某個舉動,他滿足了,還殺毛線人啊?當然要大力支持啊。相反,你不讓他虐殺,他說不定心懷不滿就把你殺了。


知乎的回答會讓你覺得虐殺是合理的。我現在看見虐殺就反胃,被支持虐殺的噁心到的。

腦殼疼,知乎就是一個發泄地,你想在這獲得理性的回答是非常難的了。建議去諮詢正規的醫院,詢問虐殺心理是否正常,要問是否會發展為殺人,只是有數據表明而已。

知乎是支持虐殺合理化,不違法即可為的,所以他們是不認同的,不建議在知乎探討。


問題在於這種特定的心理需求到底是什麼?

是特定於動物還是無限制?

是會無限膨脹還是僅止於此?

是個人剛需還是社交需求?

是僅求殺戮還是渴望虐待?

是情緒所致還是理性作為?


諾蘭導遊的《西部世界》,說的就是當人類在西部世界對機器人的一切行為都不限制的情況下,人性會演變成什麼模樣。

這些找樂子的人起初還拘謹,心理受到道德的束縛。後來一些生性兇殘的人發現自己可以為所欲為,道德在這裡不發揮作用後,就開始大量虐殺機器人,導致了機器人的覺醒和復仇。

虐殺動物的人,根本沒有愛心。就是覺得法律不限制又才會對貓狗下毒手。在欺負弱小中尋求滿足,再發展下去欺負弱者也是一念之差的事。所以這些人應該被譴責,這樣他們也不敢太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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