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條約》賠款分39年還清,但10年後大清就亡了,剩下的債怎麼辦?

《辛丑條約》之內容:清政府向各國賠款白銀4.5億兩,加上年息4厘,分39年付清,本利共達9.8億多兩,各省地方賠款2000多萬兩,總數超過了10億兩。

各國在北京東交民巷單獨設立使館區,可在使館區內駐兵,中國人不準在此區域內居住。將大沽炮台和從大沽到北京的沿線炮台「一律削平」。

在天津周圍10公里內,不準駐紮中國軍隊;准許各國派兵駐紮在京榆鐵路沿線的山海關、秦皇島、昌黎、灤州、唐山、蘆台、塘沽、軍糧城、天津、楊村、廊坊、黃村等12個戰略要地。

禁止軍火和製造軍火的原料運入中國,為期2年,還可延長禁運期。

今後永遠禁止中國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反帝組織。

從內容來看,這完全是對中國尊嚴的一種踐踏,尤其是喪失了自己該有的主權,後世常說清朝成了「洋人的朝廷」也是不無道理,事事受到洋人的掣肘,這樣的大清王朝也終將到了命數已盡的時候。


接著還唄!人家知道你大清沒錢,所以錢並不是從大清國庫裡面出,而是從洋人控制的海關關稅和鹽稅里拿,剩下的結餘再給清政府。

民國建立後,為了爭取帝國主義的支持,也變相承認這點,接著還。民國當然不想還,但奈何自己沒錢,政府開支還指望帝國主義控制的海關關稅結餘過日子,不承認欠款,這結餘你也別想拿了。到蔣介石時期,也還指望這筆結餘呢!

新中國成立後,為啥跟西方關係鬧得那麼僵?原因是新中國不承認所有不平等條約,至於那些是平等的,哪些是不平等的,對不起,解釋權歸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有,俗話是老子沒簽字的條約,就是廁所里的紙。想讓我承認你跟民國簽的,對不起,門都沒有。英國紫石英號我都炮擊了,你說我會怕你?你哪裡涼快哪裡蹲著去!

辛丑條約欠款一直還著,大清滅亡後,民國立即承認條約有效。後來,美國出於長期國家利益,條約中多出來的利息就沒要,但又不信任民國官員,所以自己就把錢給管理起來,建了一個旅美預科學校,這個學校就是清華大學。所以民國年間,清華大學很富裕,北大的撥款靠民國政府,政府天天打仗哪有錢,所以北大就苦哈哈的。後來,一戰結束,沙俄完了,德國和奧匈廢了,中國是戰勝國,自然就不用還這三國的錢了。其他各國看到美國辦教育的方式挺好的,可以長期維持本國在華利益,也紛紛照著做。日本是最貪心的,也是最晚的,好像到珍珠港以後才取消的!


金融轉移風險

辛丑條約簽了以後,後面在歐美髮生的事就很少有人知道了。。。

當清政府以部分稅收作保,要分期支付這筆賠款後,

各列強的這筆債權的承接銀行(美國比較特殊沒有這樣干,反而為了外交改善中國關係,設立了給清華大學的賬戶),幹了一件事,將這筆債權拆分成幾十萬份,放債券市場上賣,這筆實際需要三十九年後兌付完成的債務,實際,卻在條約簽訂後三年內各列強國家已經靠拆分債權,在自己國家的金融市場上兌現了這筆賠款。

大清王朝的倒台無法兌現的風險,已經被歐洲列強政府通過轉移,分散到了各個小資產階級頭上,至今歐洲債券市場上辛丑條約的債券還在流通著。。。


怎麼辦?民國繼續還啊!

搞得淞滬會戰都打開了,民國還在給日本付賠款!

民國才是真有契約精神!


我們以及廣大有著是非,愛國民族之心的人民群眾不會還

讓每天叫嚷著噠清奠定版圖,噠清法理神聖的清粉來還


索債要錢,一紙契約的背後,必須有兩大保證:一是可靠的抵押品,二是能強制執行的武力。

列強把庚子賠款的技術性保障都寫進了辛丑條約。

一是海關關稅、常關稅和鹽稅做抵押,所得先還債再撥給中國財政,即所謂關余。

條約原文:

第六款

(戊)所定承擔保票之財源,開列於後:一、新關各進款,俟前已作為擔保之借款各本利付給之後,余剩者又進口貨稅增至切實值百抽五,將所增之數加之。所有向例進口免稅各貨,除外國運來之米及各雜色糧面並金銀以及金銀各錢外,均應列入切實值百抽五貨內。二、所有常關各進款,在各通商口岸之常關,均歸新關管理。三、所有鹽政各進項,除歸還泰西借款一宗外,余剩一併歸入,至進口貨稅增至切實值百抽五。諸國現允可行,惟須—二端:一將照估價抽收進口各稅,凡能改者皆當急速改為按件抽稅幾何。改辦一層如後,以為估算貨價之基、應以一千八百九十七、八、九三年卸貨時各貨牽算價值,乃開除進口及雜費總數之市價。其未改以前,各該稅仍照估價徵收。二北河黃浦兩水路,均應改善,中國國家及應撥款相助。至增稅一層,俟此條款畫押兩個月後,即行開辦,除在此畫押日期後至遲十日已在途間之貨外,概不得免押。

一句話,收了稅先還賠款,留下來的才是中國的財政收入。

各海關稅務司及高級官員都是西方人,對海關收入賬目了如指掌。

辛亥革命爆發,各省紛紛獨立之際,總稅務司會同外交使團把將海關稅款分存於滙豐、德華、道勝三家外國銀行,自此到二戰爆發,稅款保管權一直在外國人手中,償債、賠款剩下的關余,中國政府反倒要仰賴駐華外交使團的態度才能拿到。

二是天津北京山海關交通線的駐兵權,保留了隨時武裝干涉的威懾。津京所謂的美國兵營英國兵營直到1950年1月才被強制關掉。

條約原文:

第八款

大清國國家應允將大沽炮台及有礙京師至海通道之各炮台一律削平,現已設法照辦。

第九款:

按照西曆1901年正月十六日即中歷上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文內後附之條款,中國國家應允由諸國分應主辦,會同酌定數處留兵駐守,以保京師至海通道無斷絕之處。今諸國駐防之處,系黃村、郎坊、楊村、天津軍糧城、塘沽、蘆台、唐山、灤州、昌黎秦王島、山海關。

民國成立後,北洋政府財政入不敷出,支出高度依賴關余(關稅和鹽稅是最穩定的來源,幾乎占政府收入百分之六十),更是不敢對條約有違逆。這就是為啥國民政府在七七事變後還繼續向日本支付了兩年賠款。


國際法上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債務繼承,除了惡性且非必要的費用,所有債務都由下一任政府完全繼承。

那麼革命政府能不能拒絕一些惡性非必要的債務呢?也不能,因為清廷並不是被推翻的,而是自願遜位讓賢。清政府的債務是完美繼承給民國政府了的,連一點點的耍賴餘地都沒有。


剩下的債怎麼辦?清滅亡後,接下來是北洋軍閥和民國政府,其實就是這兩個政府是如何對待債務的問題。北洋政府不用說,有多少給多少,不夠還可以再加,主要說說民國政府。

債務問題,其實就是外交問題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於中國當時的孱弱,外國侵略勢力在中國錯綜複雜,外交處理得是否得當,甚至會影響到一個政權的生存。

中山先生在革命爆發之後,沒有先回國,卻是先去了歐洲,尋求政治上的支持,可見外交工作的重要性。但效果卻一般,英國以中立為由,並沒有表態。所謂的中立,其實就是靜觀其變,坐收漁利。

清滅亡的時候,關於剩下的債務如何辦,孫中山等也做出過思考,曾多次表態要收回部分權益。

關於遵守不平等條約,胡漢民早在1906年就在《民報》上提出過:

於國際法,舊政府雖顛覆,而其外交所訂之條約,則當承認於新政府而不失其效力,新政府當繼續其債務及一切義務。

中山先生對不平等條約,自然是想取消的。但革命爆發之後,政局不穩,人心浮動,列強仍只與袁世凱發生事實上的外交關係。中山先生預計的取消不平等條約和借款,無法進行。

在出任臨時大總統之後,1912年1月5日對外發布的《宣告各友邦書》中,對外國勢力在清政府時期獲得的權益,基本是全盤照收。

(一)凡革命以前所有滿政府與各國締結之條約,民國均認為有效,至於條約期滿而止。其締結於革命起事以後者,則否。

(二)革命以前滿政府所借之外債及所承認之賠款,民國亦承認償還之責,不變更其條件。其在革命軍興以後者,則否。其前涇經訂借、事後過付者亦否認。

(三)凡革命以前滿政府所讓與各國國家或各國個人種種之權利,民國政府亦照舊尊重之。其在革命軍與興以後者,則否。

(四)凡各國人民之生命財產,在共和政府法權所及之域內,民國當一律尊重而保護之。

這樣的表態,換來的是列強的中立,因為中山先生還並沒有統一中國,還有一個強大的對手,袁世凱。雖然列強因為各自利益,各自的態度不一,表面中立,背地裡暗許袁世凱。

但這樣的表態不是出自於本心,所以這段時間中山先生關於此事的很多發言,都是前後矛盾的。通常是外交渠道表示遵從條約,接受拜訪或者談話的時候,又表示想要廢除不平等條約。

中山先生外交上耗費的精力是很多的,甚至多於在發動民眾上的精力。種種表態,並沒有換來想像中的支持。二次革命、護法運動,列強都是冷眼旁觀,中山先生對外的立場開始逐漸強硬,他對參加巴黎和會的國民黨人說:

在和會上宜提出取消中國與列強若簽訂的一切不平等條約,收回被侵掠之各地。

在與中國共產黨和俄國合作以後,在國民黨一大宣言中,對庚子賠款和不平等條約做了宣言。

(一)一切不平等條約,如外人租借地、領事裁判權、外人管理關稅權,以及外人在中國境內行使一切政治的權力,侵害中國主權者,皆當取消,重訂雙方平等互尊主權之條約。

(二)凡自願放棄一切特權之國家,及願廢止破壞中國主權之條約者,中國皆將認為最惠國。

(三)中國與列強所訂其他條約,有損中國之利益者,須重新審定,務以不害雙方主權為原則。

(四)中國所借外債,當在使中國政治上、實業上不受損失之範圍內,保證並償還之。

(五)庚子賠款當完全劃作教育經費。 (六)中國境內不負責任之政府,如賄選竊僭之北京政府,其所借外債,非以增進人民之幸福乃為維持軍閥之地位,俾得行使賄買,侵吞盜用,此等債款,中國人民不負償還之責任。

蔣介石形式上統一全國以後,對庚子賠款等不平等條約還是陸續遵守,甚至在淞滬會戰之時,仍在支付對日本的賠款。


八國聯軍侵華,中國被迫簽訂了不平等條約《辛丑條約》,庚子賠款連本帶利總共九點八億兩白銀。

先說美國,他分到了將近八千多萬兩白銀,算下來是五千多萬美元。從1907年開始美國宣布賠款超過美國的實際損失和花費,以資助辦學的方式退回超出部分,但也只退了一千一百九十多萬美元,而且這筆錢不是美國不要了,而是清政府繼續還,美國拿出一部分錢在中國作為辦學經費和資助赴美留學生。清朝滅亡時國民政府為了得到列強支持宣布繼續履行清朝以前簽訂的一切對外不平等條約,也就是繼續還錢。

後來一戰爆發中國宣布參戰之後停止支付對德國和奧匈帝國的賠款,一戰結束後對戰敗國德國、匈牙利、奧地利的剩餘賠款被免除。

十月革命後蘇聯成立,宣布免除中國對沙俄的剩餘賠款。

1925年英法意日等國效仿美國也減免了部分賠款,也是以辦學經費和資助留學費用的形式返還。

但日本一直要求中國按合約賠款,返還辦學費用和資助留學的部分非常低,而且這筆錢是用來在中國推行奴化教育和培養漢奸,實際上仍然是拿中國的賠款用來為進一步侵略中國服務。國民政府也一直按條約對日賠款,蔣記國民政府九一八事變後堅持還款、七七事變後堅持還款、淞滬會戰後堅持還款、南京大屠殺後還堅持還款,這是蔣校長為數不多的"重信守諾"行為之一。直到1938年認為得到英美支持的蔣記國民政府才宣布停止支付對日賠款。

直到1939年1月15日國民政府財政部在美英的默許下發出通告宣稱停止支付庚子賠款。嗯!少還了兩年賠款,而且不是美英真不想要錢,是賠款以海關關稅作保,此時沿海地區除了上海租界和香港這兩個孤島其餘部分大都淪陷於日本人手裡,對外貿易自然也就被日本人把持想收關稅也收不到多少,而且再逼債蔣記國民政府真的就維持不下去了。1902到1938年這37年,庚子賠款共賠付6.64億兩,扣除美英等國家的退還的款項,中國實際支付賠款數額共5.7億兩。再加上為了應對1934年羅斯福政府的《白銀收購法案》,蔣記國民政府讓著名赴美留學海歸宋子文先生推行法幣改革但失敗了,大量白銀外流至美國。中國歷史上近千年貿易順差積攢的白銀所剩無幾。


謝不謝邀呢?是個問題!

實際上對於一個分期40年的合同,並沒有一定之規,自然會有各種伴生的風險。從簽約的技術上來講,要通過關稅、財政擔保等一系列措施來保障,這筆錢必須要賠。但是,大清朝如果突然強了,完全可以拒不認賬。大清朝的繼承者如果依然孱弱,那還不得不認賬,繼續賠!

到1949年,新中國的態度是,你們找誰簽的,你們找誰履約去,反正我們不認可!

關鍵是,西方列強對此,也無可奈何!

這波操作真可以,我喜歡!

看了看幾個評論,糾結於辛丑條約已經履行完了,似乎說我答非所問,那麼我想多說兩句。

第一,就是實際上這個題目本身帶有普遍性,並不局限於辛丑條約,我們說的是新中國對待已簽訂的不平等條約的一個基本態度,而這個基本態度和民國是不一樣的,民國是接受了辛丑條約,從而繼續還款,而新中國拒不接受一切不平等條約,從而不用還(如果有的話),這就說明了,對於一個繼承性的條約,我們認可或者不認可,而背後的原因在於實力。

第二,新中國廢除的最主要的條約是中美友好通航條約,這個條約,從文本上看是友好平等,美國可以到中國來,中國也可以到美國去。但是,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這就等同於把中國徹底變成美國的殖民地和商品傾銷地。所以,這就是那種看似平等,但實則不平等的條約。

再多說一句,天翻地覆滄海桑田,如果今天有誰能主導中美再簽一個這樣的條約,一個字都不用改,我們可以說他不但不是民族的罪人,反而是民族的英雄,因為,此時此刻,已不是彼時彼刻,


《辛丑條約》的賠款總數在10億兩以上,後來由於形勢的發展,經過延付、停付及退還,實際賠款並沒有達到這個數目。

據歷史資料統計,至1939年1月15日國民政府財政部發出通告宣稱停止支付庚子賠款為止,1902-1938年這37年間,庚子賠款總計實付之數為6.64億海關兩,扣除美英等國退款等,中國實際支付給帝國主義的賠款數額共五億七千六百多萬兩,約佔總數的58%。

《辛丑條約》要求清政府為11國列強賠償白銀4.5億兩,分39年還清,本息共計9.8億兩。

據清朝軍機處檔案記載,「光緒十五年,以穀子、高粱、玉米三種糧食計算,平均每倉石計銀一兩四錢六分。」因1石=100斤,也就是100斤糧食要1.46兩白銀,糧食按每公斤2元計算,可得如下結果: 1兩白銀約等於150人民幣,所以57600萬兩白銀相當於今天864億元人民幣!

後來美國主動退還辛丑條約賠款的,還有個國家是英國,英國也退了部分賠款。

退回的錢一是建了清華大學,二是資助中國學生去美國留學。

雖然說政府後續的繼承需先還清前面的債務,

可到後來,我黨建國後,當初的列強們看到我們已經不是四十年前的中國了,連美帝都被我們打倒了,還敢追要我們當初的賠款嗎?


民國政府接著還,辛丑條約最後算上利息好像是還了九億多。


《辛丑條約》規定,清政府要向八國賠款4.5億兩白銀。

雖然金額巨大,但是條約中明確說明是為了賠償 各國出兵的費用和損失。

1904年,駐美公使梁誠得知美國在《辛丑條約》賠款的數額超過實力出兵的費用和損失。梁誠得便要求美國退還賠款,經過一番扯皮,雙方達成協議,清政府依舊照條約賠款,美國將多餘的賠款返還。清朝從全國選取學生到美國留學,返回的賠款用來建造「清華園」。

1924年,其他國家模仿美國,退還賠款,1923年,日本、英國開始退款;1925年,法國、比利時開始退款;1926年,荷蘭開始退款;1933年,義大利開始退款。1943年,民國政府和美國簽訂《中美條約》,《辛丑條約》正式結束。


清朝賠掉的不僅有錢,還有關稅權,總稅務司是中國的太上皇,袁世凱都有求於外國人。

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中國第一任海關總署是孔原。

列強不在乎大清能不能還清賠款,也不在乎誰能當權,無外乎是英國利益,美國利益法國利益等……

這筆錢是算在中國人民頭上的,不是算在清朝頭上的,這就是為什麼新中國不承認前朝欠的錢。

新中國不承認欠錢,於是打起來了,最後美國發現新中國是個鐵板,在二十年的對抗中,除了意識形態,就是美國人想要中國承認清朝和民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新中國本質上就是幫前人擦屁股。

鄧公:沒錢……窮……打仗不怕死……

1922年共黨提出的收回海關主權,打倒帝國主義的主張,胡適大師反對這一意見,義憤填膺地發表了上述言論,代表人民振臂高呼:

「人民只覺得租界與東交民巷是福地,外幣是金不換的貨幣,總稅務司是神人,海關郵政權在外人手裡是中國的幸事!」


在清朝末期,債務累累的清朝同外國簽訂了許多的不平等條例和規定,清朝所欠的債務其實是由後來的中華民國一直在償還的,但是也一直未還清。在1937年,也就是抗日戰爭日本戰敗後,作為勝利方的新中國徹底廢掉了這些不平等的條約。

清朝最初的那個時候其實還是發展的很好很順利的,直到乾隆帝統治的時候沖昏了頭腦,實行了閉關鎖國的政策之後,清朝越來越發展沒落下去了。清朝皇帝實行閉關鎖國的原因一方面是因為,擔心自己的領土被那些外來敵人侵犯;另一方面是太過於驕傲和浮躁,認為自己國家物產太過於豐富不需要和外國進行各方面交流,所以封閉了自己的國家。

那麼閉關鎖國這一政策實行,將變成清朝天國的一個重大轉折點。清朝閉關鎖國這一政策的實行,不僅嚴重地使清朝與外界徹底斷絕了聯繫,阻礙了中西文化交流。而且讓天國清朝與世界各國脫節了,經濟方面也遠遠落後在其他國家。這個時候的清朝就像是一個井底之蛙,看不到外面的世界,這必然是讓清朝走向衰敗的重要一擊。

俗話說:「落後就要挨打」,在清末實行閉關鎖國的時候,而西方列強早就開始研究火器那些東西,在工業上有了許多發展成就,也就是開始進行了第一次工業革命,而清朝這時候就開始遠遠落後了,對外面的發展一無所知,徹底錯過了第一次工業革命。等到清朝末期的時候,清朝欠下了一屁股債,需要支付巨額賠款,當時的清朝肯定是支付不起的,那麼又是怎麼處理這些債務呢?

在清朝欠下巨額賠款後,開始與西方列國簽訂了一系列的不公平不平等條約,但是沒有解決的辦法,無能的皇帝只能服從簽下這些。累積到最後這些不平等條約都說不清了,導致最後清朝就徹底走向了滅亡。到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德國、匈牙敵國、沙俄失敗後,清朝對這些的債務就免掉了。清朝滅亡後,中華民國就接下了這個爛攤子一直還這些欠下的債務。

到後來,就只剩下日本緊緊抓著欠款事情不放,于是之後就爆發了抗日戰爭,日本成了戰敗方,這些債務徹底廢除不作數了。


後來的政府繼續還,就在1937年時,我們常公還在給日本人庚款


當然是接著還嘍,大清是列弱,換成民國就秒變列強了?醒醒,還是列弱,列弱欠列強的錢,列強還怕你不還么。


庚款一直還到中日開戰你知道嗎?

庚款一共合庫平銀四億五千萬,三十九年結清,本息合計接近十億。清帝退位後,民國為了爭取列強承認,不得已繼承了庚款得支付。後來大部分列強都歸還了一部分庚款,要求民國作為教育等投資。庚款留學生就是這麼來的。不要以為列強是好心,人家是想要從教育層面支配中國。

德國奧地利因為一戰戰敗,中國停止支付庚款。俄國十月革命後,主動放棄庚款。日本最缺德,一直要錢要到中日開戰。從清朝到國民政府,中國支付庚款合計超過六億五千萬。

據說到現在台灣的紫竹清華還能領到庚款的分紅,不知真假。有了解的朋友科普一下。


各國情況不一樣,記得不是很清楚了,大概說說。

時間都是一戰以後。

美英法,是我們把每年應付的賠款全額支付,他們按比例提出一部或大部,轉到一個獨立委員會之類的戶頭上,當然這個戶頭是他們控制的,然後由這個戶頭再分配,用於中國教育事業或其它事業。

蘇聯的是當時已經支付的就付了,沒支付的就不要了,放棄了。

日本是一分也不能少,該怎麼賠還得怎麼賠。好像一直賠到抗戰南京大屠殺之後。後來不賠了。

德奧好像一戰咱們宣戰後就停止支付,戰後自然不賠了。

義大利的,還有其它兩個小國的,我還真不知道了。


縱觀清朝歷史,除了康雍乾可以拿出來一看,剩下基本就是過眼雲煙,不值一提,沒有任何功績的帝王,可能有人會問,史書上記載那麼強盛的一個國家,為什麼到了清末就變得如此不堪,處處受到洋人的制約,受盡欺辱?而且即便亡國以後,依舊拖累中國。

1840年,英國艦隊利用軍艦槍炮打開了通向中國的大門,也再一次將隔絕數百年的中國拉入世界,不再是漢唐盛世的輝煌,而變成愚昧與落後的代名詞。在一次次的屈辱之下,在亡國滅種的危機籠罩整個中國百年的近代歷史,很多人沉浸在漢唐盛世的幻想之中。在這一時期,也有很多仁人志士為了國家富強,拼盡一生為之奮鬥。即便如此,奈何當時清政府依舊有著「天國上國」之夢,列強不斷加深對於中國的掠奪。就在這時,誰也沒有想到曾經中國的附屬國——日本,卻在甲午戰爭中打敗了看似強大卻不堪一擊的清政府,讓列強也看到了外表強悍,國力衰弱的清政府如此不堪一擊,一場針對整個中國的巨大風暴正在醞釀。

甲午戰敗以後,列強在中華大地上更加肆無忌憚,步步挑釁清政府之威嚴,面對列強的不斷欺辱,有血性的中國人民又一次站在了歷史的前沿,反對清政府軟糯的態度,甚至排斥洋人所有的事物,其中最著名的當屬義和團運動,他們針對洋人展開了一系列的報復行動,清政府看到民心可用,利用各種手段挑唆矛盾,希望兩敗俱傷。

1900年列強聯合行動想要撲滅中國大地正在熊熊燃燒的憤怒,以鎮壓義和團為借口,聯合英、美、德、法、俄、日、意、奧等八國侵華,在侵華中各種罪行罄竹難書,都是血與淚的記憶。

面對列強侵華,清政府親自下場,向列國宣戰,奈何世界局勢巨變,八國聯軍攻入北京,驚慌失措的慈溪帶著光緒皇帝西逃,狼狽不堪,雖然美其名曰「西狩」,人們卻知道,這一切的爭論已經沒有意義。憤怒的慈溪將所有的過錯推給了義和團,覺得都是無知的百姓惹怒了洋人,甚至下令絞殺義和團。清政府對待自己人如同屠狗,面對洋人卻只能如同搖尾之狗,乞求列強原諒,甚至說出那句著名的「量中國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最終在乞求之下,簽訂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

《辛丑條約》之內容:清政府向各國賠款白銀4.5億兩,加上年息4厘,分39年付清,本利共達9.8億多兩,各省地方賠款2000多萬兩,總數超過了10億兩。各國在北京東交民巷單獨設立使館區,可在使館區內駐兵,中國人不準在此區域內居住。將大沽炮台和從大沽到北京的沿線炮台「一律削平」。在天津周圍10公里內,不準駐紮中國軍隊;准許各國派兵駐紮在京榆鐵路沿線的山海關、秦皇島、昌黎、灤州、唐山、蘆台、塘沽、軍糧城、天津、楊村、廊坊、黃村等12個戰略要地。禁止軍火和製造軍火的原料運入中國,為期2年,還可延長禁運期。今後永遠禁止中國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反帝組織。從內容來看,這完全是對中國尊嚴的一種踐踏,清政府在自己的國土之下,居然如此無能,後世常說清朝成了「洋人的朝廷」也是理所當然,事事受到洋人的掣肘,大清王朝國運也即將終結。清王朝本該是從1902年起支付賠款,但賠款的利息,卻要從1901年開始算,平白無故清王朝就白白賠出去一千多萬兩白銀。至於著名的「美國退賠庚子賠款」事件,可不是美國方面的好心。首先是中國駐美公使梁誠抓住關鍵證據,認定美國索取庚子賠款過多,外加美國爆發排華事件,引發中國抵制美貨。美國為修復關係,從長遠利益,美國終於決定從1908年起退款,這筆款項要用於中國派遣赴美留學生,所以一切還是為了美國國家利益服務。真正幫助近代中國,開始卸掉「庚子賠款」負擔的事件,是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國成為戰勝國,雖然被美英日欺負,卻也果斷廢掉對德奧的不平等條約。對他們的庚子賠款自然也就不用賠。唯一例外的是日本,雖然也有所謂的「退款」,用於文化事業,卻獅子大開口要錢,一直支付到1938年才結束。這幾十年里,中國賠給日本的錢,絕大多數都被日本用到軍事領域,變成了他們侵華的飛機坦克炸彈。

清政府滅亡之後,民國政府也繼續還過一部分的賠款。一直到1938年的時候,共計還了6億多兩白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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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條約》賠款分39年還清,但10年後大清就亡了,剩下的債怎麼辦

什麼?大清亡了這麼多年,我們還在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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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辦?你竟然問怎麼辦?

國黨已經給你答案了,面對不平等條約,全面承認並且積極賠償

G黨就直接多了,所有已簽和未簽的不平等條約一律不承認,更別提賠償了,什麼?不同意?不爽你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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