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任達華出席活動被捅傷這件事?

剛才在群里看見這個事件的視頻,任達華在出席活動的時候被一男子在台上突然從兜里拿出一把匕首捅傷,嫌疑人已經被保安控制住。


1、修改一下,大型群體性活動公安機關才擔負安保責任,這個活動不大的話不需要。應是民間安保公司負責安保。

2、有人說是開發商欠工程款,工程老闆找人捅開發商,結果捅錯了。也有人說任達華的哥哥是香港警務高層,會不會是港獨勢力報復港警家屬。個人認為第二個可能性幾乎不存在。

3、掃黑除惡的當口搞這個事情,有些人真的活膩了。


師爺蘇,Jimmy仔,大頭,飛機,東莞仔,只能是這幾個人其中一個,

大頭是個講義氣的人,不會

東莞仔已經和樂哥講和,不會

師爺蘇沉醉六he菜,不會

飛機,有勇無謀,不行也不會

只有Jimmy仔,錢多人多,不做辦事人,高速公路的批文不給,還要刑事拘留,只能逼著硬上,是他!


顯然

是傳奇的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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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個機靈。希望兇手得到嚴懲,華哥健康安好。


怎麼看,社會不公,安保無能!鍵盤俠大展身手的時候又到了唄。只要有鍵盤俠在現場,這惡劣的事情還會發生嗎?

無能的警察,總是在犯罪事故發生後才處理!

哪像正義的鍵盤俠,總能在壞事發生後及時地發出詛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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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果然是精神病!

其實事前事後都不敢下精神病定論,下錯了,被嘲諷,下對了,會被鍵盤俠懷疑是同謀來洗地。

一、作案真的帶有組織性和預謀性么,雇兇殺人可能性多大?

如果真的是所謂雇兇殺人,那以下幾個特點,怎麼串起來?

那隻能說無論僱主還是行兇者都妥妥地腦闊有屎了!

1.全身無防護,臉部無遮擋,也就是不怕身份暴露;

2.公開場合作案,選擇在安保力量比較多的地方作案,也就是作案後難以逃脫;

3.選擇影響力大的公眾人物為對象(政府更加重視);

4.一擊得手後繼續瘋捅,而不是想著逃跑;

5.有相當人說武術思路很清晰云云?您老習武之人?沒看出這傷人根本就沒有刻著瞄準或迴避致命部位?可能動作好看點吧;

6.有備而來?有備而來準備街上十幾塊一把,隨便逛逛地攤就可以買來的小刀?這種重了可以致命,輕了皮外傷,不確定因素極大的「武器」,忽然成了老謀深算的雇凶者的選擇?得多窮?拿把小刀在安保核心區域殺死一個人,除了一擊致命,多大不確定因素啊。

二、精神病患者是否所有行為都毫無邏輯?作案對象無特定目標?稍有章法就一定是正常人?

歷年精神病傷人案例,具有突發性、表現的形式也不一定是上街隨意亂捅。某些類型的精神病患者,平常看起來跟普通人一樣,甚至比一般人聰明,不過在認知上除了偏差,或者突發自己神智失去控制。所以,精神病作案的形式,有時候還真的看種類和病情!

歷史上精神病本來就不缺乏高智商和邏輯思維強者。

《美麗心靈》的原型,博弈論的開創者,著名經濟學家約翰·納什,就是一個精神分裂症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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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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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鼎鼎的艾薩克?牛頓。晚年曾出現嚴重的心理問題和精神問題,遭受了較為嚴重的「妄想症」,但智力未受影響。

以及,眾所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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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高,歷史上數一數二的畫家,無數真跡價值連城,精神病貫穿了他的一生,發瘋的時候甚至割掉了自己的耳朵,最後精神錯亂自殺。但,他在神智清醒的時候堅持作畫。

再回看「幕後黑手雇兇殺人,政府部門欲蓋彌彰」論的兩個立足點:1.嫌疑人拿把刀上台有預謀,很有組織;2.嫌疑人捅人時像是「練過的」,有點章法,肯定是正常人。如果按照這種思路,那可能就是妥妥的陰謀吧,但這些所謂證據,站得住腳嗎?


官方消息出來了,是個精神病

【嫌疑人存在精神障礙 對持刀故意傷害任達華供認不諱】中山市警方通報:經初步審查,嫌疑人陳某對持刀故意傷害任達華先生一事供認不諱。經中山市第三人民醫院精神病學專家對嫌疑人進行精神檢查和初步醫學診斷,陳某存在精神障礙(偏執型精神分裂症,俗稱「妄想症」)


華哥被捅經過我多年看片經驗分析嫌疑人有6個:

1、銅鑼灣桑坤

2、東興耀揚

3、波蘭街大基哥

4、和聯勝化事人大D哥

5、化骨龍

6、塔寨林耀東


我覺得是gd搞事情


心疼華哥

據說開發商欠工程款,工程老闆找人捅開發商,結果捅錯了。我覺得估計就是故意的,把這事鬧大。


哪有人釣魚的時候不帶頭盔,走秀的時候還是不穿甲胄的。有本事的人連莊,沒本事的人死在連莊的路上。Jimmy,你敢不敢說阿樂的事不是你做的,對著燈光發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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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直言,很多安保公司都是辣雞,我大一大二的時候還去安保公司兼過職,沒啥要求,別太矮,男生,別戴眼鏡就行,當時去的是崔健的演唱會,一晚上給了八十塊錢,這些安保公司真的要管管了,匿了匿了,怕被搞


好吧!


我能給李彥宏潑水,就敢對你任達華動刀!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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