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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無處安放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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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無處安放所以心如過海飄泊流浪迷茫。

曾經一本書里寫過這樣一句話:「人生最寶貴的兩樣東西,一是生命,二是靈魂,老天給每個人一條命,一顆心,把命照顧好。把靈魂安頓好,人生就圓滿了」

因為渾渾噩噩所以所謂的夢想歷經風吹雨打蒼桑

因為無能為力所以所有的堅持到底不過頭破南牆的負隅頑抗。

因為傾盡一生的時光最後抵配不住得失榮辱的歲月不饒人所以去日苦多。

人之浮生努力心之所向披靡終究每一個都會應驗一句「君從此始必從此終」的一無所獲落寞感知。

大千世界凡人凡事,一段感情的完美,一場成就的輝煌,一世英名的榮華。不管你能把一生命運怎樣牢牢掌控,不論你過程怎樣跌宕起伏無所畏懼,就算你不在乎改變宿命付出多少無奈的代價。靈魂深處總有你得不到時得遺憾傷感,擁有以後更添徒勞無功的一生何求的不知為了什麼的不可言喻。

因為人生是一道太多多選的題,因為靈魂是一個永遠我們浮淺自以為是不可能擺渡過去的緯度。

如夢青春歲月會蹉跎折去,如煙美好時光會隨風散去,因為完美成為了你生命的奇蹟,因為責任成為了你一生苦短的主角,因為我們永遠也不可能在長情里告白物是人非的窘境,因為人性里我們凡夫俗子永遠也不可戰勝自己生命里的「愛,恨,情,愁,痴,癲,怨」

所以靈魂不是無處安放,而是我們終其一生所思所愛所為,跟本不知以何種方式能安穩存放慰藉自己。

誰無樂,誰能快意人生俱駕靈魂一世無悔

誰無痛,誰能苦志命運共鳴靈魂深處相懂

你信嗎?


謝邀請!

靈魂無處安放,就是魂不守舍!

一個人在遇到刺激或困難但又暫時沒有辦法解決時就會出現這種現象!

這種情況下的人是非常難受的,可以說每個人都碰到過,感覺身體都不屬於自己的,感覺很無助,感覺自己此時是世界上最渺小的人!

整天精神恍惚,目光獃滯,茶飯不思,做事身不由己,難受至極!對身體和精神的摧殘會很嚴重!

因此,我們要拒絕這種現象,以平和的心態去對待每一件事,每一個人,以樂觀的態度去對待生活,讓心靈充滿陽光!

更多觀點,歡迎關注交流!


靈魂是什麼東東?是物質?是精神?這個問題不明,難以回答。

人的生命由身與心兩個開放的巨系統組成。如何去看待兩者及兩者的關係?

一種觀點是精神僅僅是物質的屬性,不可能有脫離物質存在的東東。於是就要麼否定靈魂的存在,要麼去研究靈魂的物質屬性,得出所謂的21克理論。

另一種觀點是宗教的靈魂之說,認為靈魂單獨存在,可以升天永生。

在人類已往的思想史中,佛教是獨一無二的否認靈魂(或神我)的存在。根據佛的教誡,這種靈魂(神我)的觀念叫「我見」,與宇宙人生的真相毫不相干。「我見」是虛妄的,能夠產生非常有害的思想,它是世間一切紛擾的根源。

依照佛的教誨,人由五蘊綜合而成。用分析法對五蘊的色、受、想、行、識分別予以審察,找不到被稱之為「我」、「神我」、「靈魂」的長住不變的實體。用合成法的緣起論,即十二緣起法則也得到同樣的結果。所以,諸行無常,諸行皆苦,諸法無我。這就是小乘佛法的「無我論」。

大乘佛法講「體、相、用」。身體之相,意識之用(心的作用),都非本體。本體是什麼?只有其理,並無實體,非物質非精神,一切物質和精神都從其而生,是宇宙萬法世間萬象的本源,道家稱其為「道」,佛法中稱為自心本性,所悟所證就是這個。

靈魂是什麼?以「體、相、用」分析,決定不是本體。既非本體,只能是作為一種現象而存在了。是故,佛法中稱作心識、神識的,俗稱靈魂。所以,在此必須認定,靈魂只能是心識之別稱,是作為一種現象而存在,並非本體。

明乎此,就不存在「靈魂無處安放」一說。其實,我們每個人的心,都是因境而生,隨境而變。將心喻為一面鏡子,外面的世界就是影子,「胡來胡顯、漢來漢現」。安住於影子,只能是無常。由影而知鏡,安住於如如不動之鏡,自然就會產生離煩惱得清涼的體驗了。


謝謝相邀!

一個人一生能做好事!即使沒成大業,那怕清貧,或者被他人看不起,平凡如一彎斜月:任他運轉休管事,自得清風享來年。還有一句:」人生至味是清歡「,做人一輩子,甭管你做什麼,做到盡心盡責,誠信做人,真心對人,這就很了不起了,你是賣小菜的,或賣水果的,不缺斤少倆,這就是本份。從最平凡小業,做成大社會的,放眼看去,社會上有多少不正之風,為了自己利益,貪贓枉法,不擇手段,所得來的不勞而獲,你富有了,但是你的靈魂不得安身,總天不能輕鬆,連晚上睡覺也得睜開另一隻眼,你的靈魂也得到不安寧,只到事出那天起,你才有所解脫。那時候醒悟為之晚矣!


靈魂是人內心深處,為人難以覺知的,隱秘的天性部分。簡單點說,就是人的感性部分。除了感性外,人還有理性。人體內同時含感性和理性,但對外界事物的反應和看法,感性與理性有時是一致的,但有時是衝突的。

人的理性分是非和善惡,感性則無。當人做了非或惡時,雖然只有天知地知自己知,但是感性也知,它會本能地時時提醒你做了非或惡,這時你內心會不安,會煩燥而惶惶然,這就是靈魂無處安放的感覺了。

一個人殺了人,事情還沒敗露,但自己內心是不安的。一個人背地裡做了對不起人家的事兒,雖然人家不知道,自己會受良心譴責,會心不安,總覺的心不能靜,感覺自己的靈魂不能安放。

還有一種情況是理性出現了迷茫,失卻了方向,而感性又無能為力,感性只能任憑理性象一葉小舟在大海上漫無目的的漂游,這時會覺得靈魂不知安放哪兒為好。


靈魂不存在無處安放,人活著就是意識的存在;人死亡就是把意識叫做靈魂的轉變。人的死亡指固體失去流體的主宰,人的意識思維是虛擬的物質,主宰身體上液體、肉質運動。愛因斯坦定律:世界上一切物質都是運動形式存在著,包括我們肉體,眼前桌子、書本、文具,振動頻率小,小到人肉眼感覺不到,但是確實存在振動。人的思維意識、虛擬的波物質,振動頻率波大,振動頻率變化就是事物的存在性。所以說靈魂是虛擬物質,由意識振動轉變成獨立振動,就是靈魂。也就是振動波的存在,不是安放的問題,是自然歸宿到波峰和波谷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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