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產的過戶事項是否可以委託自己母親去辦?


民事代理,除了訴訟案件,尤其是婚姻案件外,一般對代理人身份沒有額外要求。所以,過戶事項委託母親代理,只要規定的手續和資料齊全,沒有問題。


公證委託授權即可,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繁雜,最好自己親為。

房屋繼承過戶需要什麼手續步驟

1、房屋評估:要想繼承房產就必須先讓評估公司對即將過戶的房產進行恰當等的當地的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即將過戶的房產在這個城市中的路段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標定出最為確切的物業市值的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一定要提供房屋所有權的人的死亡的證明書、相應的機關會出示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也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核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房屋遺產繼承過戶所需資料

1、房產所有權證;

土地使用權證;契證;如果房屋拆遷安置沒有辦理產權證的,需提供原房產證複印件、拆遷安置協議、購房收據、拆遷戶回遷資金結算單等;

2、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包括醫院開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或派出所開具的死亡證明;

3、繼承人情況證明(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繼承人的戶籍派出所或人事檔案單位開具;如上述第1順序繼承人不存在,則提供被繼承人的第2順序繼承人(被繼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況證明;

準備齊以上資料,到房屋所在地房管局提交資料,繳納房屋遺產稅,即可辦理。

房屋遺產繼承過戶委託他人

必須做委託公證給你母親之後,你才不用到場,需要的資料有:1、房本原件複印件;2、她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3、喪偶證明原件複印件;4、戶口本原件複印件;5、你的身份證原件複印件;6、委託公證書原件!

由被委託人拿《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就可以辦理房屋買賣過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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