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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老人說「孩子三十歲不結婚是違法,需要判刑」?


個人認為,三十歲不結婚判刑的觀點是完全可以付諸實施的,但是不能「一刀切」,應該漸進式、彈性制。

比如我們應該先立法:男性應該先限制三十五周歲不結婚判刑 。女性應該限制在三十三周歲不結婚判刑。每年減一年,五年之後,男性三十歲不結婚判刑,女性二十八周歲不結婚判刑立法應該跟《婚姻法》遙相呼應,並經人大審議通過。當然,這個法律應該偏向於女性,因為現在男多女少。還有,應該支持男性跨國婚姻,對於主動找外國女性的應該給予獎勵,對於嫁給外國男性的女性應該給予罰款。

太遲結婚,可能造成人口數量減少。造就很多大齡產婦,甚至嬰兒智力問題,天生殘缺,不符合優生優育的方針,眾所周知,很多富豪,明星因為結婚、生育過遲,生育出不健康的寶寶,對整個華夏民族有害無益。

而且立法結婚遲,就懲罰並不是無的放矢,而且自古就有,有跡可循,比如明朝、清朝就有這樣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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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為這大爺點個贊。謝謝邀請,歡迎關注我的頭條號:太極雲飛揚,有粉必回,有問必答。


現在的社會講求男女平等。再不會是那種「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的年代。所以女性可以完全把自己的一切打點好,而不用依靠男人。這時,女生對男生的要求就會提高。所以很多人會選擇不結婚或者晚婚。這是一種很正常的社會現象。

所以對於老人說的「孩子三十歲不結婚是違法,需要判刑」的觀點,我不敢苟同。如果真的實現那會有多少人進監獄?所以這種想法完全不現實。

老人希望子女早點成家立業固然是好的,但是每個人尤其是成年人都會有自己的主見。都有自己的人生規劃。作為老人對子女提出相應建議就好,不能一直干涉子女的一切。更不能提出三十不結婚就判刑這種無理的要求。

首先三十不結婚不會對他人有任何危害,所以判刑根本無從談起。其次三十不結婚是一種生活狀態而不是一種罪惡。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幸福的權利。況且很多三十歲沒結婚的人自身也是很著急的,這時老人就沒必要在給兒女添堵了。

所以對於晚婚我認為是一種人生選擇,沒有任何其他人有資格指手畫腳。


謝謝邀請,老人的話更多的是對子女生活的期盼。

很多大齡青年都遇到過「逼婚」經歷,其實家長著急催促有幾個原因:1、老人年齡越來越大,期盼有生之年可以看到晚輩們的幸福生活,享受子孫繞膝的天倫之樂。2、傳統觀念影響,覺得子女條件不差不應該大齡晚婚。3、心疼子女,希望子女儘快穩定下來,趁自己身強力壯好幫助子女帶孩子,分擔生活壓力。4、兒女不善於交流,擔心孩子封閉自己,影響異性交往。

無論哪一種「逼婚」歸根結底來源於愛,至少老人認為這樣對家庭對孩子都好,才著急逼迫相親事宜。不建議年輕的朋友因為父母著急匆忙結婚,為自己的婚姻埋下隱患;但同時我提醒青年朋友不要為了跟父母對抗而反對婚姻。其實父母更多的是希望孩子能夠快樂。


老人說「孩子30歲不結婚是違法,需要判刑。」這種心情我能理解,但要執行我是不會同意的。這話只能說說而異,又沒立法!

社會發展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意的。達爾文曾說過:「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社會在迅速淘汰那些走極端的人!比如男女光棍,社會一輩就把其淘汰了,有的憨子傻子娶上了合適的人還能延續幾輩滅亡。留下來的都是人類優秀基因!能隨合社發展,實應環境,隨大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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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帶來,死不帶走,錢財乃身外之物。人在世上就那麼短短的幾十個春秋。到時你不走由不得人,你再哭再叫,閻王爺也不會放過你!社會就是在不聲不響的滅亡吞噬那些奇談怪論、極端思想、極端行動的人!不信?你看周圍!

我見一個36歲專科生,還在城間租房打轉轉,年齡早過崗,城市進不去,農村容不下,對另一半遙遙無期。父母年高,有一個在病床上隨時想走。大人說,還不如別上學,一上學人懶了,把孩坑了。

社會就是這樣無情地要前進,迅速發展!那些光戀愛不結婚,或光結婚不生育的極端思潮,分別過20年後、50年後看,會是什麼樣子?將被發展的社會快速淘汰!二十去了三十來,不作私情也是呆,有朝一日花色退,雙手招人人不來!


謝謝邀請。這明明就是長輩們自己著急,就瞎說的嘛!國家從來都是提倡「婚姻自由」的。還是那句話,人啊!要隨著自己的心走,當然整人害人,作姦犯科的事還是不行的,其他的事都不必去理會旁人的說法。既然你這幾年還不想被婚姻束縛,那就等幾年,反正一切隨緣吧!說不一定你明年後年一下子就想通了呢?說不一定一次普通的旅遊,就能讓你邂逅你生命中的另一半呢?所以不要刻意為之,不然你屈服於家中長輩的壓力,隨便找一個你不愛的人結婚了,將來後悔了可怎麼辦?那不是害人害己害孩子嗎?當然長輩們著急的心情你還是要理解,逢年過節回老家,他們要啰嗦的話,你不搭話不解釋,笑笑就行了。


人這一生,在解決了最初級的溫飽之後追求的是什麼?不同的人會給出不同的答案,概括起來無非兩種態度:出世和入世。是追求功名利祿也好,追求清心寡欲自我修身也好,無非最終要追求自由,只不過實現的手段不同罷了。婚戀自由也是自由的一種罷了。隨著社會的進步,年輕人追求自我實現的慾望增強,晚婚、不婚的人群只會增多。人們何時戀愛結婚,更多的取決於自我感情的需要,而不再是老輩的規定。「三十歲不結婚就要判刑」是不可能付諸實施的。


也許大爺沒想明白,不是不想結,而是結不了!

女生想,沒個房,有愛情當飯吃呀!

男生想,沒辦法,現在的女生太物質!

我支持大爺的呼籲,判了刑,我們的內心就寧靜了!

眼不見心不煩嘛!


這是一句無奈之下的氣話,可以理解為玩笑吧,大可不必當真,從法律角度來說是這樣的。

真要把孩子抓去判刑了,家長可能又不願意了,孩子也應該適當理解父母這種急切的心理,千想萬想,還是為了孩子著想。

這個事情自己要有一定的緊迫感,但也不能病急亂投醫,隨便找個什麼人就結婚了。不幸福的婚姻才是對人最大的折磨,有時候毀掉的還包括一個人的事業。

父母也要理性的看待這個問題,不要把孩子逼成逆反心理,有些時候一將就著一輩子就完蛋了。

找對象結婚是一定要講究機緣的,不用太著急,有時候看對眼,就是那麼一瞬間的事情,找不到合適的,寧可讓孩子不要結婚,現在晚婚也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

不過到了30歲的人,還是在婚姻問題上積極一些,要花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既然也是你自己要去主動尋找,自己不積極,難道等著天上掉媳婦?


很多老年人觀點傳統又保守,我奶奶以前還對我說,女人一輩子不生孩子,是有罪的,死了要被下油鍋的,哈哈哈哈哈,我奶奶沒讀過書,掃盲班認識幾個字,我和她說女權思想,她肯定以為我瘋了


我也是老頭,從不干涉我兒子結不結婚。我一侄女三十多了,我還勸她父母不要催,她自已會處理。我覺得父母只是你生了Ta,養Ta是你責任,但你沒權利決定Ta的生活。我這評論沒有傷誰,誰噴我是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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