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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了欠錢不還的人,但對方名下無任何財產,該如何追債?


你起訴欠債的人,是非常正確的。原因一,有了法院的判決,你的債權實現有保證,不用再扯皮。二,你拿著生效判決,申請強制執行,對方就是欠債失信人員,會上黑名單,對他未來做生意有重大影響。他會感到壓力。同時,他還被限制高消費,連高鐵都坐不了,生活會遇到很多麻煩。第三,即便是他不再做生意,名下也沒可以立即執行的財產,但是,只要他有收入,執行庭就有權劃撥過來一部分,還給你。可能比較慢,但是損失還是在縮小。第四,特彆強調一下,在借款給別人之前,要留個心眼,最好讓對方提供擔保,查清楚對方的個人資信情況。現在這種局面,還有一招,如果對方覺得你的措施壓力山大,但是又不能短時間內還錢,你可以要求他現在提供擔保,自己名下沒有財產,可以讓他找親朋好友替他擔保,這樣你的債權就有保證了!


說假話讓你起訴打官司,說真話,這錢難要恐怕沒了。說實話,現在這種事太多了,多如牛毛的多,現在到處講誠信,講道德,最可笑的老賴們也在講這些,因為好多老賴也有別人欠他們錢的老老賴,花錢免災,無奈,可笑的社會只能這樣,如何心裡不平衡,你也做做老賴。


這個事我也遇到了,對方欠我幾萬,起訴了,法院也判了他要還錢,但他名下沒房、沒錢、沒車,申請了法院強制執行,去了他家,可是房子是他老爸的,現在一拖幾年了,一分也沒還,只給了我一間破房子管,除了能放點東西啥也沒用,搞的我每次打電話給他還要客客氣氣的跟他說。生怕他那天掛掉了,這筆債就永遠收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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