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你辭職了,老闆突然拿出來一堆辭職文件讓你簽,是什麼心態?


口頭的好聚好散?你跟老闆有多好的關係?既然都辭職了,該走的流程都走一遍,有什麼關係?簽的那些文件無非交接單了,項目的保密協議了,或者你以後不能從事相關行業,或者你不能帶走客戶了等等,這有什麼心態科揣測的?簽了字走人呀?化解什麼呢?一個公司能存活,該有的公司制度是必須要有的,不是幾句哥倆好,關係好,就什麼文件都不用簽署的。這年頭,借錢還得打欠條呢?親兄弟還明算賬呢!

辭職要提前一個月,所有地方都一樣吧?不然你突然說走就走,你的崗位誰來替,你的工作誰來完成?耽誤的事情,還不是公司買單?換位思考下。工資都不是白拿的。在其位,謀其事!


你好。

看了你的問題和描述了。個人覺得沒什麼不對的,老闆拿出一堆辭職文件讓你簽也是合情合理的,沒什麼特殊心態,這些都是一個正常企業該有的流程手續。不知道發問者你在意的是什麼?

既然是你主動離職的,如果你是公司的正式員工,那麼你本就該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交離職申請(這樣在公司沒有對應崗位人員儲備時也好趁一個月的交接期來招聘新的工作接手人,當然,如果工作交接順利或提前完成及公司也不缺人手的話,多數公司還是會准許你提前離開的),然後你需在一個月內配合公司做好工作交接和資產交接工作,交接完畢後一一簽字確認、結清工資就可以正式離開了。

至於怎麼交接,如果你自己有那個意識和經驗,那麼你可以主動做好交接安排及工作,並在臨走前的最後一天配合人力資源部門的人員做好《離職申請表》《工作交接表》《解除勞動合同協議》《離職證明》等的簽字確認就行了,或者直接按公司要求和安排與指定的你的工作接手人進行交接並簽署相應的文件。

如果公司沒具體交接指引,那麼如果你是負責任的員工,那麼就羅列清楚你目前的工作事項及未完結事項和對應資料文件,打包給到指定交接人,領用、借用的資產和現金該歸還的就歸還,該沖銷的就沖銷。

只是,在你臨走前辦理離職手續當天,你要記住要求公司給你開具《離職證明》並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其中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中必須約定清楚公司應結算給你的工資獎金總額及具體發放日期,以及社保公積金的停繳轉移日期,以避免你人走了,但待結算的工資遲遲收不到。超過勞動法約定期限未結算支付給你的,你可向公司追討或走仲裁程序。

希望以上原創的一點點意見建議對你有用。

歡迎關注【如果男】和更多的交流分享與合作。

【複製轉載請註明出處,謝謝】


對於老闆來說,既然員工要辭職,還走的流程必須走清楚,任何員工離開都是這樣。

對於自己來說,會覺得失落,剛提了離職,老闆就一大堆離職文件,可能會想是不是老闆早有會你離職的想法或者有著讓你迫切離職的心。

但無論怎樣,都是正常的。對公司來說鐵打的銀盤流水的兵,對你來說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任何事,擁有時好好相處,珍惜,失去了,就隨它去吧!


不知道這個問題到底是什麼意思~

提前一個月離職是正常流程~一堆文件要簽怎麼還影響心情了?

一般離職要直接主管檢查工作交接情況簽字~it部回收電腦等電子辦公用品簽字~中心負責人審批簽字~人事部檢查辦公用品回收簽字~財務合算報銷和工資,補助,加班費等等確認簽字~有些崗位還要簽保密協議等等。。。。。這些流程本來就要簽好多~不是不信任,公司化流程都要這樣,所以,這個問題,真的沒必要,簽了字開開心心走人,這何必玻璃心呢?


簽辭職文件很正常吧,既然已經決定離開了,還在乎簽文件的這點時間嗎? 公司有公司的規定,辭職有辭職的流程,進來公司的時候應該心裡有數的。 只要不是故意剋扣工資或者不正當的不合理的約束都應該儘力配合。謝謝


推薦閱讀:

人口,還真就是個大問題
35歲了,你會選擇轉行嗎?
確保自由職業的工作得到報酬的方法
職場最大的誤區:沒有職務就無法領導工作
一位老闆:為什麼靠譜員工越來越難找?

TAG:上班族 | 日常工作 | 職場 | 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