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男友」遇車禍去世,女友被判承擔男友生前債務,你怎麼看?


看完有倆點疑問?

  • 侯春梅被起訴要求償還徐志軍的231萬債務。法院在取證階段為什麼沒有發現二人沒有結婚登記信息?而是一審判令侯春梅償還債務之後,才查到沒有結婚信息呢?

  • 戶籍信息顯示為「夫妻投靠」,能否成為二人已婚的證據?

即使二人確定為夫妻,同樣不能肯定確認為「夫妻共同債務」

去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重要的解釋有三點:

  1. 僅憑藉條、借據不足以認定債務關係,還需要客觀事實來佐證借債的真實性。

  2. 明確區分合法債務和非法債務,比如對於不正當的借債行為,法律不予支持。

  3. 家庭生活開支的個人借貸,才屬於共同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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