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使用單兵武器能和恐龍戰鬥嗎?


雙方實力對比

迅猛龍選得好,因為它們是白堊紀最可怕的食肉恐龍之一。體重150公斤,雖然身形較小, 高度只有1米, 全長也不過2.5米,但其捕食的手段卻極其高明,可以一戰。

迅猛龍捕食時, 藉助速度優勢, 經常跳到獵物身上, 用形如鐮刀的利爪劃破對方頸部, 整個動作快速有力, 以致獵物常常未來及反應, 便已成為它的美餐了。

再來看看士兵方面,以三角洲特種部隊為例。9人為一個齊裝滿員的戰鬥組。其中指揮小組兩人,狙擊小組兩人,排爆小組兩人,火力支援小組兩人,醫生一人 。

二者如果突然在白堊紀的森林裡遭遇,還是特戰小隊獲勝的可能性更大。

恐龍雖然行動迅速,力大而兇狠,但其主要殺傷力來自於牙齒和爪子,攻擊範圍小,加上跳躍距離也僅為身邊三到四米。

反觀特戰隊,在速度和耐力上跟恐龍相比遜色不少,但攻擊距離遠是他們的主要優勢。突擊步槍有效射程400米,通用機槍有效射程800米,狙擊步槍射程1500米。

考慮到遭遇戰一般距離在800米以內,因此主要火力武器還是機槍、突擊步槍以及各式爆炸性武器。

之前有研究通過輸入恐龍的骨骼結構和的數據,建立了它們的運動模型,以此推算出奔跑速度約12m/s。

恐龍從進入特戰隊射程到發揮殺傷力需要約33秒。在這半分鐘內,訓練有素的特種兵們足以把恐龍完全撂倒,甚至連手雷都用不上。不要說恐龍皮糙肉厚不怕子彈,迅猛龍150公斤,能指望他有多厚的表皮。

迅猛龍真的沒有獲勝的可能性嗎

也並不完全是,假如遭遇距離很近,比如20-30米。十秒的反應時間,即便特種兵反應迅速也無法在這短短的時間裡充分發揮火力。

迅猛龍可能會有一到兩隻被擊中,失去戰鬥力。但是剩下的幾隻會在他們最容易發揮戰鬥力的距離上用尖牙和利爪粉士兵的抵抗。


恐龍的皮膚,即使是最厚的甲龍,也就是比犀牛厚一些,而犀牛皮防禦弓箭都力有不逮,在一百米內,是無法防禦軍用步槍的攻擊的,因為即使是穿透能力比較差的小口徑步槍,在一百米內用鋼芯穿甲彈也能打穿5mm到10mm的鋼板。不過,體型越大的恐龍,因為皮糙肉厚,小口徑子彈打穿皮膚後就無法繼續作用了,很難一擊致命,最多的情況是造成慢性失血。

要想在短促戰鬥中對肉食性恐龍造成致命傷害,需要的是具備較大穿透力和動能的子彈,如果僅僅是對付迅猛龍,7.62/7.92mmX51(不是X39的短蛋,短蛋的威力僅僅比5.56子彈高30%,穿透力也強不了太多)的鋼芯穿甲彈或鎢芯穿甲彈足夠了,這是能打穿三級防彈衣的子彈,對付中小體型(小於10米)的恐龍可以從皮膚穿透到脊椎或大腦,或造成大空腔急性失血。

但是,對付霸王龍/棘龍等大型食肉恐龍或巨型植食類恐龍,7.62/7.92X51威力明顯不足,無法做到一擊致命。對付這些大型/巨型恐龍,要麼使用.50以上的反器材槍,或我們的11式狙擊炮從千米以上距離進行點殺,要麼裝備威力數倍於7.62/7.92X51彈的.338(8.66mm)Magellan子彈,可以在數百米的距離上有效擊穿4級防彈衣,而且精度非常高,半自動點射能保證步槍精度。

對於一些更難對付的恐龍,我們還有20/25毫米以上的反坦克槍可以使用,這些二戰步槍對付孤身獵食的大型肉食恐龍,可以在千米上發射穿甲彈,從頭貫穿到後臀,一擊致命。畢竟這些傢伙可是能打穿30mm到60mm鋼裝甲的硬貨。

對付集群攻擊的小型/中型恐龍群,中口徑/大口徑機槍輔助榴彈機槍加多用途單兵火箭筒加迫擊炮群,一樣可以團滅千隻以上的快速恐龍群。一戰前後的騎兵都無法越過機槍組成的陣地,更別說是恐龍群了,可以參考日軍二戰的歷次萬歲衝鋒。

另外,熱成像儀/微光夜視儀也是在叢林密林中尋找聰明的獵食恐龍的好幫手,步兵雷達用來防守警戒也會很有用。

如果只是獵殺中小恐龍,幾隻獵槍加上獵鹿彈(獨頭彈),加上震爆閃光蛋,和一隻大口徑反器材槍足以秒殺小群的恐龍,當然,有裝甲的履帶式車輛加上老乾媽M2H機槍也是防身利器。


18個30發彈匣,就是540發子彈,拋開其它負重,這540發子彈以每發14克來計算,單兵負重就達到了7560克,也就是7.56千克。如果算上槍械(帶附加瞄具)設為4.5千克,頭盔和戰術背心6千克,總負重為18.06千克。

但是攜帶彈匣數目的多少,並不影響整個戰局;打老山戰役時,前方主攻團的戰士要求攜帶800發子彈,負重在30千克以上,然而很多人都反應,上去(陣地)個一兩天就差不多打完了。而540發子彈,如果在大規模現代化戰爭中,撐死也就1天多幾個小時,因為需要火力壓制等等方面的直接支援;並且大部分射擊,都會打空——對越自衛反擊戰中,解放軍平均每射擊3萬發子彈,才會擊斃一個越軍。當然這個數據包括了步槍、機槍、衝鋒槍等各個槍種的火力壓制、點射,補給途中丟失等等,但是分攤到步兵上頭,也得每4000-5000發子彈才能擊斃一個越軍。而540發子彈,就算是在巷戰,面對會動的敵人,如果不是老兵,首次上戰場就擊斃超過10個人的新兵那是天生的兵王。大部分時間,還是在面對著一個大致方向射擊。更不要說新兵上戰場需要打槍來壯膽的事例。

而且現代步槍射速普遍在300發/分以上,一個彈匣30發子彈,最少也就是10秒鐘時間就打光了,如果是連射,那麼根本堅持不了5分鐘(包括換彈匣的時間)。在抗美援朝中,一位ppsh43衝鋒槍手攜帶5個彈匣和150發子彈以及散裝子彈若干,無法比得上攜帶衝鋒槍彈匣超過10個,使用m3的美軍,但還不是歷時三年把美軍打到38線外?

所以攜帶彈藥量的多少並不決定戰鬥結果。但是,負重太多導致機動性下降,那麼第一個死的肯定是這個攜帶大量子彈導致自己背不動的士兵。


謝邀答!

精英士兵持單兵武器戰力雖然強大,但面對迅猛龍這種皮糙肉厚、動作迅捷(大約在12米每秒)的食肉動物。

如果隔得較近,那麼士兵還真的無法力抗,只能邊打邊撤。但如果隔得遠,且有掩護的地方,那交互配合的強大火力網,就不是迅猛龍這種智商不高能兇猛肉食動物夠力抗的了!


提這種愚蠢問題的人,要麼就是被好萊塢的電影騙了,要麼就是對現代武器的威力沒有絲毫了解。恐龍不管如何面目猙獰,說到底和我們人類是一樣的,就是一塊包著骨頭的肉。不用說現代武器,二戰時的衝鋒槍一樣能把它打成篩子。恐龍活到現在的親戚,比如鱷魚,也一樣的面目猙獰,皮糙肉厚,但如果不是人類刻意保護,現在地球上就只能看到鱷魚皮包和鱷魚標本了。


你也是腦洞大。這樣的問題都能想到,但是我確實不了解恐龍!


那要看什麼樣的單兵武器,攜帶什麼樣的彈藥了。如果是AA12這樣的單兵武器,如果攜帶霰彈的話,對付大型恐龍恐怕有點困難,畢竟霰彈的殺傷力隨著距離的增加下降得厲害,但是如果攜帶的是榴彈,別說霸王龍了,就是阿根廷龍這種幾十噸的巨獸那也是隨便秒,畢竟只要三四秒,就可以把一彈鼓20發高爆榴彈全部發射出去。就算是藍鯨這種龐然大物也毫無機會


這個要看如何定義單兵武器了,因為槍榴彈,rpg,40火其實也是單兵武器(在這類武器面前目前沒有碳基生物抗的住),另外還得看對面是什麼龍,小點的只怕連1911都扛不住,更別提自動步槍了


噴火器,大口徑狙擊槍,手榴彈,火箭筒這些不能嗎?就是普通步槍換鋼芯彈,也能打犀牛這樣皮糙肉厚的動物,單兵都是可以反裝甲的年代,對付動物有那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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