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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8個月離婚,無收入來源,該不該把孩子送人?


說到這個事情我想講兩個真實的故事。

她是我妹妹

我上初中的時候,有一個同班女同學小袁,不停的向我打聽我的一個小學同學紅麗。紅麗的父親,在她考上初中的時候去世了。她是家裡的老大,下面還有兩個弟弟,所以她就沒有上初中直接輟學了。

我當時很奇怪,小袁為什麼那麼好奇紅麗的情況,有一天晚上晚自習課間,小袁忍不住告訴我紅麗是她妹妹,在她家排行第七,當時因為家裡窮,把她送了人。

現在一家人知道她的處境之後,非常痛苦,一方面他們家境好了,想把妹妹找回來,另一方面人家把妹妹養那麼大,現在養父去世了,她目前是唯一可以幫養母的人(兩個弟弟偏小),要回來的話又擔心從道義上說不過去,而且紅麗一旦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否能夠認祖歸宗還是另外一回事。

於是這家從父母,到其他六個子女都惦念著這個送了人的孩子。體驗著左右為難的痛苦——等想回頭的時候,偏偏無能為力地看著至親受苦卻不能相認。

苦命的阿姨

我上幼兒園的時候,曾經住在媽媽的一個好朋友周阿姨家。

周阿姨是幼兒園老師,人特別好。但是後來我從媽媽那知道她是被自己親生父母拋棄了的。

養父母對她非常好,而且她也很能幹,人心也是善良。

等她工作了以後,他的親生父母曾經找上門來,想要與她相認,但是她拒絕和親生見面——,現在想來,她當時應該是非常糾結的,因為養父母對她非常好,而她說的最多的是「既然當初扔掉了我,現在又憑什麼想認我?」

之所以說阿姨的狀態是非常糾結的,從她的生命軌跡來看就是如此吧。

阿姨拒絕與親生父母相認之後結婚生子,兒子剛到兩歲,她就得了子宮癌迅速擴散救治無效去世了,去世時,阿姨不到30歲。

後來從心理學去了解,子宮疾病與母親的關係有關。——她的內心經歷過怎樣的掙扎和痛苦,這是當時的我所不能理解,現在的我無法猜測的。

如果你愛你的孩子,請你認真看完,慎重選擇。黑暗總會過去,艱難的生活里,母愛是最閃光的財富。

我是愛讀繪本的二寶媽,曾經的英語老師,現在的育兒達人,喜歡我的回答就點贊關注我吧


為什麼離婚,為了孩子也不能離呢,等孩子大點,實在過不下在離。

跟你說說我的經歷吧,我跟老頭沒結婚就有孩子了,他家裡看不起我,坐月子時對我說,我不指望你,你別指望我,然後孩他爸,當面對我特好,誰知在背後錢了好多錢,我們就吵鬧,他說為了孩子,原諒他一次,掙扎了幾天,原諒了他,從那以後,他就好好乾活,我們倒替看孩子,掙錢,還錢。雖然很苦,也很欣慰,他現在以我為主,也不亂花錢了

現在的我們還是什麼也沒有,可是我們很快樂,

生活是自己的,你想要什麼生活,就努力經營你的生活,每個男人都需要女人的幫助才能成長,戀愛雖易,生活不易

女人,永遠不要為了孩子,放棄打扮自己,在家隨便,出門精緻


看到題目,首先很想給你一個擁抱,很心疼你,一定是很無可奈何,心如死灰的原因才讓你懷孕八個月了還離婚。

該不該把孩子送人?其實沒有人能替你回答,因為孩子是你的,內心煎熬的人總是你而已,送人了,骨肉分離的苦,你可以忍受么?畢竟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一個小生命在你肚子里十月孕育而來,不是每個母親都捨棄得了的。如果你選擇送人,一定要找好愛他的家人,選擇不會生育的不會有自己孩子又想要孩子的父母,視如己出的人有但是不多,如果抱養後又有了自己的孩子難免會待遇不同;同時你得保證自己不偷偷去看他或者承認他,因為送人了就不是你的孩子,愛他就不要打擾他的生活軌跡,不要老了後悔了想找回他。

不送人呢?則從現在起,咬緊牙關,見招拆招,不管多辛苦,扛起責任,無收入來源就創造,看看娘家能不能幫忙或者親戚,娘家要能提供個住的地方,幫忙帶下孩子,你就能打工養活孩子。或者你有沒有存款先養著孩子邊賺點散錢,等到二周歲孩子上幼兒園或託管就能去工作。問題總是可以解決的,孩子他爸也得負責任的,他不給撫養費我們就通過法律。男方爺爺奶奶也可以救濟你們的,你要尋求幫助,可以用你的弱式,為母則剛。

真的編輯了一次刪兩次刪,又想發表下意見,如果是我,不管在難我也自己養,首先我是一個母親,前期沒錢我還能借,沒多也有少,孩子是自己的,也是有緣有份才能能母子或母女。

不管你如何選擇,希望你不要後悔!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依據《婚姻法》第34條、《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5條的規定,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內或中止妊娠後6個月內,男方不得請求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圖片來自網路)

然而,懷孕8個月,卻離婚了,還要無收入來源。按照常規來說,男方應該不可以提出離婚,就算是你提出來的離婚,難道不可以讓孩子的父親給予一定的經濟支持,讓你把孩子生下來么?

如果一開始就不打算養孩子,當初為何要懷呢?懷上了,又不打算好好的養了。要把孩子送人,除非是送給對孩子確有喜愛和需求,又是經濟基礎良好家庭,否則,孩子是否能夠生活得好,也是說不定的。


不該。愚蠢的問題,不是在說夢話吧?

首先,你一生都無法得到內心的安寧,你會擔心孩子過的好不好,會不會受到傷害,能不能健康成長,有一天,孩子知道了真相,會不會原諒你,這個孩子會成為你永遠都逃不出的夢魘!

其次,孩子最需要的是來自母親的愛,這種天然的血緣關係沒有任何其他的關係可以替代,孩子還小,但是感知能力超強,不要以為孩子什麼都不懂。退一萬步講,就算跟著你乞討,也比在別人家裡榮華富貴的好!愛才是人世間最寶貴的東西!

第三,沒有經濟來源,為什麼呢?你年紀輕輕,是不能工作還是其他?只要你的雙手付出努力,就一定會有收穫,這不應該成為一個理由。就算不為你自己,為了孩子,你也應該努力。懷孕之前你不會沒有工作吧!現在特殊時期,需要別人的幫助,等孩子出生後,你就得謀出路啦!

人是永遠不會被打敗的,只要你不放棄努力,就會絕處逢生,苦難只會讓你更強,成就更優秀的你!加油!

(圖片來源於網路)


孕八月時離婚,沒房沒車沒存款沒經濟來源,作為單親母親,真的很難很難,心疼。想放棄孩子,又捨不得,畢竟是自己懷胎十月生下的孩子,已經沒了父親,已經沒有了完整了家。如果送出去,人家將其視為已出,那還算這個孩子幸運;如果送出去沒遇到好的家庭,對孩子來說,還不如跟著你。

我一個朋友,孩子半歲左右離婚。一個人帶著孩子在娘家住了一年,在孩子一歲半後,帶著孩子出去打工,兩人過得很清苦。這麼幾年下來,日子越過越好,孩子也長大了,乖巧可愛。她說回想這條路,走得很累很苦,好幾次都想把孩子捂死算了,可下不了手。現在想想,還好當初沒狠下心,不然哪有現在充實的生活,哪有這個體貼的兒子。

所以我很理解你的處境及心情,但希望你能像我這個朋友一樣堅強,既然生了孩子,就努力對他負起責任。雖然離婚了,但你前夫有撫養孩子的義務,可以和他好好談談,就撫養費達成共識。如果他實在不想承擔,可以走法律程序,讓他盡父親該盡的義務,承擔自己的責任。

除此之外,好好規劃一下自己的人生。孩子可以暫時寄養在自己父母家,自己外出打工;或者在家附近找份工作,工資少點沒關係,一定要經濟獨立。如果時間充足,可以學點東西,自行充電,你優秀了,掙錢能力也會越來越強,對孩子的影響也是積極的。當你獨立自主,自強自立時,也許你還會遇到更好的對象。

總之,過去的一切不管是誰的責任,就讓他過去吧,腳踏實地,一步步地通過努力換取更美好的生活!


真是個很糾結的問題!傻姑娘,這麼輕易就放過了他!法律有規定啊,女方孕期哺乳期男方不能離婚,只要女方堅持不會判的。你為什麼不堅持不離婚?你這樣多讓人心疼啊!孩子父親怎麼這麼沒有擔當!

現在他給不給你孩子的撫養費啊?孩子沒有出生但孩子是存在的啊,孩子的父親是有責任的吧。孩子的父親希望孩子生下來還是不希望?

看到這個問題我的心都亂了。八個月啊,馬上就要生了。

寶貝兒,阿姨跟你說啊,送不送人其實都挺難的。咱們分析一下看看。

送人,將來是你一輩子的愧疚。你見不到孩子不說,孩子長大了如果知道會怨你甚至恨你。有多少孩子走失的被拐賣的家庭,孩子歷盡艱辛都要尋找親生父母,父母幾十年都在尋找自己的孩子,咱們不能人為地鑄就你和孩子一生的悲劇吧?

不送,將是一條漫長而艱辛的路。你似乎沒有把握給孩子穩定的生活,讓孩子跟著你受苦受,又讓你不安。把孩子送給條件好的人家,讓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給孩子一個好的未來。作為母親,這麼想沒有錯。但好像哪裡不對呢?

雖然送走自己的孩子,很殘忍,但不送人,大人孩子可能都遭罪……

你這樣想想看,假如不送人,娘家父母能不能幫忙?婆家那邊能不能給孩子一些生活費?如果沒有他們的幫助,你自己能不能撫養孩子?你的工作能力還有沒有提升的可能?因為你畢竟年輕啊。再說,你可以在將來遇到一個善良的男人,為你們娘兒倆撐起一片天。你這麼好的女人,一定會有好男人來呵護的。當然,我們不能完全把希望寄托在別人身上。所以,如果不送人,你唯一的出路就是更加的努力,尋找機會提升自己,盡量為孩子提供較好的條件。有孩子的一路相伴,有母愛的力量,奇蹟說不定就產生了。

這個問題我答了一晚上了,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似乎給不了一個準確的答案,我只能做到,你怎麼選擇都是有原因的,我都尊重你,支持和理解你,更要祝福你!祝福你無論怎樣都要堅強,都要陽光,都要幸福!

抱抱你,勇敢的女孩!


你們這對夫妻真是把婚姻和孩子當成了兒戲了,孩子都八個月了,試問一下這位即將成為父親的男人,你還是不是人呢?即便是再沒有感情了,沒出世的孩子有什麼錯,憑什麼替你們承擔後果呢?

退一萬步說,這孩子是不是你的骨肉?你還有沒有一丁點兒責任心呢?沒有金剛鑽幹嘛攬瓷器活?沒有責任心幹嘛結婚生孩子呢?連最起碼的道德底線都沒有,還算什麼男人?

再試問一下這位即將升為母親的女人,你是未成年嗎?怎麼選擇如此滾蛋的男人結婚呢?是的,飛對於你來說,也許大好前途還在等著你,可是孩子並沒有錯,為什麼要把孩子送人呢?即便是你想報復你前夫,也不能拿孩子來作為試驗品呀,孩子是無辜的。

所以我不贊同女方把孩子送人!


千萬別送,在好的物質條件都不如自己的親媽媽陪著好。都這個情況,也不要放不下面子,如果父母孩子,有親戚之類的,可以請他們幫忙度過難關,生完孩子後,努力工作,就算做點小買賣,都是可以養活孩子的。

今天看了個電視廣告,一個寶寶不管誰抱都哭,直到找到一個大叔,聽到熟悉的心跳,寶寶才沒哭。原來是媽媽的心臟移植給了那個大叔。聽著熟悉的心跳,寶寶感到熟悉而親切,自然安心了。央視都播的公益廣告,說明母親的陪伴多麼重要。

孩子是你生命的重生,有了孩子之後,陪伴孩子的成長,你會發現在,其實自己還是有很多潛能呢。孩子生命之初,有親生母親的陪伴,給予無條件的愛,對孩子的成長,安全感的建立有大的幫助。孩子是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你送出去了,今生你們註定會互相牽掛,後續那苦,真的不是好的物質條件就可以彌補的。如果因為某些意外,導致分離,那是我們不可以控制的,如果自己主動選擇,都已經8個月了,孩子都有自己的思想了,那小嘴估計都在肚子里能親你了,你捨得嗎?

現在我兩個寶寶都健康成長,也可以講講懷孕的艱難。2個寶寶都因為孕酮低,從懷孕到6個都在補充孕酮。二寶上,我周六去醫院抽血,因為當天出結果要多一倍的錢,我們就選擇第二天出結果,還讓醫生開了孕酮,第二天才早上8:00,接到醫生的電話,說孕酮特別低,要去醫院注射孕酮,當時我嚇蒙了,一路想要寶寶保不住了怎麼辦,當時眼淚都要流出來了。幸好一路雖然艱辛,但是看著2寶慢慢長大,給自己喂水果,喂飯,一遍遍的叫媽媽,那種幸福,真的是不言而語的。

寶媽,加油,相信自己一定可以的。同時了解一下政策,看看是否有國家補足,度過眼前的難關,有寶寶的陪伴,你的人生不會孤單。


如果是我,我是捨不得的。首先,現在生活條件好了,如果在農村,沒有收入還有土地,還有父母幫助,總能熬過去的。如果是在城裡,只要媽媽幫忙帶孩子,自己隨便出去打工,也能養活自己的。

其次,選擇留下孩子,雖然很辛苦,很累,但相信這一切都是值得的。只要努力,勤奮,沒有房沒有富裕的生活也沒有關係,因為孩子在意的是陪在媽媽身邊,而不是所謂的物質享受。

第三,你真的捨得嗎?懷胎十月,母子連心,想想孩子長大之後,知道自己被媽媽拋棄了,會多麼痛苦嗎?八個月,孩子應該已經成形了吧,是一個小生命了。

最後,雖然你的出發點是為了孩子更好的生活,覺得孩子跟著自己會受苦,但孩子一定不是這樣想的。他或者她,更希望身邊有一個愛他的媽媽陪著。

人生不易,既然有緣分成為母子,又何必辜負了孩子的信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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