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的應急車道可不可以設計到中間呢?做成一條專用的通道,只許特種車輛使用?
我覺得不是應急車道設置不合理,而是法規規定的不細不重,執行的不嚴,才造成目前應急車道關鍵時候救不了急的原因。高速公路上那麼多攝像頭,查拍到了長時間(10分鐘為例,當然具體還得科學專家說了算)佔用超車道的,一次扣6分罰2000;對於應急車道,除了法定可用的車輛,其他社會車輛不是車輛出故障,不是人員有生命危險,一律不準進入,擅入者,一次扣12分,罰5000,3年內不準再考駕照。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不長時間佔用超車道,不進應急車道,不亂超車,高速公路就會安全許多!高速公路上的事故多是亂超車,不讓道,開鬥氣車,占應急車道造成的。為了大家的安全,越亂的地方,就越該用重典!看看新加坡和香港地區就明白了。
首先右側是超車道,如果車輛在慢車道上發生緊急情況就必須經過超車道進入應急車道,試想一下一輛車在超車道上以120公里的速度正常行駛,突然前面出現一輛在減速的車會是什麼情況。第二,高速公路中間必須有超過車身的綠化帶,以阻擋對向車輛的燈光,否則對向車輛如果開了遠光燈,那麼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將大大增加。第三,如果對向車輛和去向車輛同時進入中間應急車道那十有八九會迎面撞擊。第四,高速公路中間沒有隔離,車輛就可以隨意掉頭。第五,車輛發生緊急情況人員必須到高速公路護欄以外,應急車道在中間那人就必須要橫穿高速公路。所以應急車道在中間根本就毫無道理,沒有人會去想。
這腦殘的,居然還能提問題,看來還是有點救。兩車道,應急車道放中間,就是兩個單行道,怎麼超車?一輛車出了事故,後面的車怎麼走不違章?因故被迫停在應急車道,左右兩邊都是高速車輛,人怎麼下車?怎麼進行簡單維修,如換輪?會不會更容易被左右兩邊的車高速追尾?所以提這個問題的人是不是該住精神病院?
高速公路應該多修可以隨時停車帶,不能光靠服務區停車休息,這是修高速公路的必備條件,不然就形成了走應急車道、占應急車道、停應急車道的。像國內現在的高速公路就缺失高速便利的作用。這不能那不能,走這樣的公路有意思嗎?國家應該有作為的為人民服務好才能有更大的勝利。
不能讓高速公路成為部門的斂財工具,傷害人民群眾。
。將中間車道做成虛線作為應急車道,修改交通法,特種車輛只有進入發出信號,任何社會車輛沒有避讓均以違法論處,現有的應急車道廢除,德國的管理經驗值得借鑒。平時應急車道可以佔用,同時用網路發布即時應急車道需求。不能讓應急車道使用作為斂財的工具。
只要規定,當正常車道前方塞車時(說明前方可能出現狀況,救援通道更應該保持暢通),借道應急車道潛行試圖加塞(如無加塞可能時,就將應急車道堵上了)的行為,一律吊銷駕照,五年後方可重新考取,並處賠償因堵道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上不封頂,全憑個人運氣),看誰還敢往應急道上疾馳!
右側沒有應急車道的高速公路實際上是殘廢的!杭甬高速原來是單向兩車道帶應急車道,後來擴建到單向四車道不帶應急車道,隔幾百米設一個港灣式停車區,美名曰節省土地,實際使用情況是第四車道貨車幾乎很少,大多數貨車開在第三車道,貨車超車從第二車道,第一車道是小車,超車也經常走第二車道,和貨車爭道,非常危險,好好的一條單向四車道高速公路變成了單向三車道。
可以,但不能設置。
只許特種車輛行駛的應急車道,顧名思義,社會車輛不可進入。如此,應急車道佔用率太低。成本太高。
給110 120 119 這樣的公務車輛,避讓車道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和責任。對於公民的義務責任,是需要大家人人遵守。而不是讓民眾覺得和自己無關。如同討論公交車上是否設置老弱病殘孕專座。設置這個座位本就是一把雙刃劍。專座,常人是否可以坐?其他座位,是否有必要禮讓老弱?
公民的素質是自我的提現是社會發展程度的提現,而不是用特行,特例去單獨保障。給老弱病殘讓座,因為我們人人都會老,而不是我坐在專座上所以必須讓座。給應急車輛讓道也是如此。
如果法律制度單獨制定保障,而不是提高人民素養靠大家保障。那麼,國家負擔比重過大不說,老百姓將失去社會家庭責任感。
比如法國僱傭兵,戰鬥力強悍,養僱傭兵成本比本國義務役成本還低,可是法國為何不依靠僱傭兵保障國家安全?看看猶太人怎麼滅國的吧。
民眾對社會的責任義務是法律提倡,保障,監督,而不是強制力搞特殊化。
不能設計,如果中間設計了車道就無法保證中間綠化帶的設置。要知道在高速公路上開車晚上的對方強光照?是非常危險的,會發生嚴重的交通事故。因為整個開車過程都是對開的光線雙方根本無法快速正常行駛。
呵呵!中間做一條應急道還說得口水飛花,經過大腦沒?中間設不設隔離帶?如果設了車輛有故障怎麼停至中間去?如果沒設你知道有多危險,還有對面的燈光確定不會晃瞎你眼?不請你去做設計高速還真浪費你這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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