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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朋友進小區,保安攔著並不讓車子進小區,業主堵門並辱罵,怎麼看?


是中國時下許多網路業主對此問題的三觀出了問題?還是歷史進程發展到此階段後,世人都變了?

小區里只住您一戶人家嗎?完全理解你在朋友進大門時受阻了,心情差了!但這是您可堵門的理由了嗎?太自私了!

保安為何就一定放一個非小區的車輛進小區?有些網友罵保安:這是國家的土地,保安又不是國家公務人員,有啥權利這樣做?1.這裡我想告訴大家:保安雖然不是什麼國家公務人員,但業主公約授權他必須這麼做!您仔細閱讀過在購房時您自己簽過字的公約嗎?(購房時叫:「業主臨時公約」;業委會成立後叫:「業主公約」) 2.如果有陌生人要進入您家,您允許嗎?那也是國家的土地,您只不過付了70年長租的費用而己!如果你可以說不,那麼保安按業主公約要求,可是代表著大部分業主的利益的!他有錯嗎?3.您把小區大門給堵著了,考慮過其他業主需要進出嗎?

朋友來訪,事先如己與門衛打了招呼後保安仍還攔,一定是之前你們間己有了較深的矛盾,或這個保安服務態度有問題,應該批評應該追責。除此之外,訪客就應該有訪客的態度,因為你進入了一個私人空間(雖然裡面的其他業主也只是長租了此處的國家土地,他們也如你一般不希望自己的生活被別人打擾!


怎麼看,假如該小區有明文規定,一切外來車輛無重大事情都不能駛進小區,一律在小區外找地兒停放。那麼該保安做的對,一切按小區的規定執行沒有什麼錯,是在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但保安作為負責一個小區安全的人員,他所在的保安公司,並不是國家的一個政府職能部門,保安有什麼權利,只不過是一個民間公司工作人員,無權阻止公民的車輛進入小區。有哪一部法律規定車輛不能進入小區的嘛?好像是沒有,如果,保安阻止車輛進入小區,是違法的,可以投訴,不行打110解決,因為有很多小區的業主家裡都有老年人,或者是病患者出門就醫,老年人等行走不方便,車進入小區是合情合理的更合法,保安應該放行。搬個家什麼的,買個什麼大的家電,送到家門口才方便,為什麼不讓車輛進入小區,那沒道理,保安也沒有權利啊!限制公民自由進入小區的權利,(是不是,大家討論下,有些保安是無法無天了)


《門衛篇》

對於這個簡單問題,解釋起來卻一點不簡單: 從法律上來說,一個住宅小區是私人宅邸,未經區內業主許可,訪客是不得進入的。即使門衛明知認得訪客,但是在程序上是首先得到業主允許,而且是每次都要問業主。且聽我分解。

先申明,以下是圍繞正規品牌物業公司來說的,而那些所謂的「黑心」物業、「野雞」物業的作法不在其內。

一、 有的業主不想接待這個訪客, 比如:一個死追女生的男生,一個保險推銷員、一個向你討債或借錢的朋友。 那麼作為業主的管家有責任幫助你擋住這些人,即使昨天他得到你允許進去過找過你,物業門衛依然要聯繫你、詢問你的意見,大家能理解吧。

二、為什麼要求業主主動刷卡而不是門衛主動開門 小學生都知道(列寧和衛兵〉的故事,這個一篇小學課文,如果有人不記得, 那麼我們重溫下請看下圖,我再解釋下:

曾經的小學生,現在的家長現在反而不明白列寧說的話了,在小區門口常責問門衛:你不認得我啊,我是業主為啥要刷卡?

(以上列寧故事圖在很多正規物業管理小區有張貼,提醒業主動刷卡,我看了感到臉紅)

三、讓一個門衛在短時間內認得每一家的每個人是極其苛刻的。因為小區每個門每天都天都有成百上千的人進出,如果認錯一個就是一個可能的隱患,而且還有一個誤區,每天都熟悉的人,卻不一定有資格進入小區,這裡特指的是長期裝修工和已出售房產的前業主,前一個,裝修完成了給他的授權也就取消,即使他私配置了你家鑰匙,小區門禁也能大門阻擋住他。後一個就很明白了,不是業主身份了,再進小區就是訪客身份,要問新業主同意他進不。就這麼簡單。

四、來的人不是拜訪朋友的、是自殺來的 你沒有看錯,真有少數人因個人生病等原因在路過小區時腦子一熱,混進小區找個高樓一跳解脫了自己。(百度新聞還是能查到不少),這事說起與物業的法律責任不大,但是小區的業主不幹了,覺得晦氣,責問物業門衛:怎麼把這一類人放進來?門衛也很為難,這種人怎麼能看出來?

門衛平常對進出人員管控嚴格點、多問一下、業主就反感、覺得不尊重自己,門衛管控放鬆了吧,又反過來責問!

嚴格管控是必須的,但沒有廣大的業主配合,這個尺度怎麼才能恰恰好?

回到問題所在,門衛行使崗位職責沒有錯,阻攔非小區業主的訪客進入沒有錯,一切以業主的安全為目的的管理行為需要業主支持,從自稱訪客的外觀上門衛是不能判定來者何人,他的目的何在,那麼只有經過詢問核對,得到被訪人允許才可放行,這才能梳理出正當理由的訪客、阻攔住大部分閑散人員進入。這個,各位看官能理解了吧。

前一句說到了大部分,是有所特指的,有一種情況說明下,有家政保潔、開鎖、疏通管道等小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在一位業主(僱主)背書下進入小區,在這一僱主家幹完活後卻不立即離開,在其它單元樓層亂竄亂貼亂髮小廣告,老實說,物業對這部分人管理是不及時的,也沒有特有效的控制辦法,也只能以見到就清理「牛皮癬"這種被動方式處理,但是不好的印象卻是給業主留下了。

小區門衛這個工作只能儘力控制外來人與車隱患,可誰也不能保證杜絕隱患,這個可靠度除了物業公司的管理水平還要看業主的支持度。

安全防範不可以三天打漁兩天晒網,需要嚴密交織,每天堅持,24小時。

《門衛篇》完

不持立場,理性探討,見言必復。


有人說門衛無權盤查陌生人,更無權阻止陌生人進入小區,理由是門衛不是警察,沒有法律授權。

這是低級的常識錯誤。有門衛管理制度的單位比比皆是,難道都該撒了去?

一個單位有他的領地,拒絕陌生人進入是他們的自有權力,完全是合法的。公安部門還經常檢查轄區的門衛管理狀態,疏忽職守的還要警告、處罰單位領導人。 不懂法律,反而賣弄那點可憐的法律毛皮,實在可笑!

如若不信我上述說法,請君去你們當地公安分局治安科去諮詢。


罵的好,應該把保安亭砸了,因為物業收了業主的錢,從來不聽業主的話。保安更是沒用,就是物業的打手,強行非法收停車費用的。


呵呵,車位都一次性賣了賺錢了,沒地方停車了,誰買的車位寧可空著也絕不希望別的車停,畢竟私人財產,這是人之常情。進去車多了,業主肯定會不願意。不讓進,業主也會不願意。作為一個小區,按道理應該留有一定的公共車位。對臨時進入小區的車輛按照時間收取停車費,半小時後計費開始,每延長一小時,價格有一定百分之多少上漲,讓進入小區的車盡量短時間辦完事情就走。這樣也不至於堵塞小區。只要人性化管理了,不會有什麼困難。


小區的具情況不清楚,是不是可從讓朋友的車子進出小區,不可以妄下結論。如果小區有100輛車卻只有20個停車位,這種情況下別說是業主朋友的車,就連業主的車也不是每一輛都可以隨便出入。至於哪輛車能出入哪輛不能出入得由物業徵求廣大業主的意見制定出相關的管理措施,並按規定執行。

但我猜測,既然保安不讓業主朋友的車進入,估計不是某個保安針對某一輛車這樣做,如果是這祥,肯定不對;如果是物業保安針對所有外來車輛都這樣對待,有可能是小區停車位有限才有此下策,這還不是為了業主們的利益嗎?如果外來車輛隨意進入而導致業主的車輛沒地方放,業主會做何感想?


這個問題現在大部分很普遍,現在社會經濟發展過快,物質生活雖然得到了很快的提高,但是精神補充的太慢,導致了現在大部分的人的素質比較差,但這個問題每個國家都會遇到,是個過度時期

首先保安攔著業主朋友這個問題,保安對處理人際關係處理比較差,保安的職責是保護小區的內部安全,阻攔陌生人進入破壞公共財產,而不是阻攔所有人,你首先確認陌生人來是做什麼的,如果進小區是為了找朋友的,保安可以聯繫業主確認一下,確認好了是可以放行的,如果不是業主的親戚朋友什麼的就要問清楚進小區的原因,沒有緣由的都可以阻攔

再說說業主,首先罵人是不對的,起碼你的素質比較差,再者就是就算保安有什麼不對的地方你也不應該阻攔大門,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的通過,你可以找物業反應這個問題,處理這個事情

總之兩方都有原因,互相體諒這個問題就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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