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多的那一方如何最大化減少分手的痛苦?並避免複合?


謝邀。

那要看你是分手更痛苦還是繼續在一起更痛苦了(?? . ??)如果分手更痛苦,那怎麼都痛苦……如果繼續在一起更痛苦,那也不用考慮太多,順著自己的心意?就好了……個人以為,減少痛苦不在於分手的方式,而在於分手後的自我調整。分手的方式有很多種,但結局都一樣的,自我調整的方式也有很多種,但結局可能會有所不同。

如何進行自我調整呢?

情緒釋放。把自己的情緒通過苦、喊、奔、擊打等方式宣洩出來,會好一點。

注意轉移。將自己的注意力轉移到工作或學習上來,或培養一個興趣,閱讀、下棋、散步、運動等,或重新追求下一個目標。

意識調節。合理調節和管控自己的情緒,難度較大,不適合所有人。簡單來說,就是自己想通了就好了←_←

三觀問題。人的三觀不是一成不變的,會隨著人的成長而改變並日趨穩定,大多數人的三觀也不是系統性的,三觀不和也許只是一時不和,對待三觀不同可以更包容一些,三觀不正的除外……如果實在無法忍受三觀不和的話,可以痛痛快快的分手。

原則問題。嬸可忍叔不可忍,這個沒有什麼好協商的,是的,沒有什麼好協商的←_←

至於擼主說的避免複合……沒有啥好避免的,複合也沒有多恐怖。如果對方做出改變,你就不能再把他當做以前的他了,複合也可以。


謝謝邀請!相愛的雙方很難說出誰比誰愛得更多一點。因為愛得投入,陶醉於愛對方而忘了比較。計較到誰愛的多和少,就一定是有一方或雙方不那麼愛了。想著逃出婚姻的必定是愛得相對少的一方。另一方如果想要留住婚姻,只有多包容少計較,多關懷少抱怨,用真誠去打動,用溫情去感動,用更多的愛去喚醒愛。成功了,恭喜你達到了自己的目的,成就家的完整。因為愛就是得放低身段,愛不求回報只求回應。愛不是簡單的相加,愛是一加一等於三。如若不能挽回,你的挽留反而加重了對方的煩惱和厭惡,那麼不管你多麼的愛都要選擇放手!因為他的愛已不在,興許早已給了別人。愛不是乞求來的,乞求只有帶來更大的羞辱。為了愛我們可以暫時放下尊嚴,但絕不是不要尊嚴,何況不再愛了呢!

記住,既然選擇放手就要堅決放下!和他(她)說,今生不見!哪怕回頭哀求,告訴他(她):覆水難收!


時間與新歡,聽上去很無力。確是不爭的事實。沒有大量的時間磨去愛過的稜角,不懂得放手。我的話,多出去交朋友。每天打扮的美美的,得到別人的讚美,收到新朋友的簇擁下內心深處或多或少會遠離那些曾經傷害過自己的事。避免一個人獨處。失戀的時候就害怕的就是孤獨。孤獨感上升,加倍思念之痛。

還有一個方法,是旅行。在有足夠獨立自我保護的情況下。到處旅行。視覺享受。越過大自然是可以忘我的。

至於避免複合,把對方東西扔掉,聯繫方式刪除。只要存在一個聯繫方式,愛的那一方都不可能不聯繫。只能徹底刪除回憶。才能忘記那個不愛你的人了。


這個問題覺得好虐!愛的更多的那一方為什麼對自己那麼殘忍?而且要能最大化減少痛苦去分手,還要不複合!究竟是多大的原因要對自己下如此狠手?如果是因為不愛了選擇分手,那心裡應該是平靜而坦然的,如果還有愛而去分手,我覺得很難存在所謂最大化減少痛苦的辦法,怎麼弄都會難受和痛苦。問題的關鍵不是什麼方法,而是要認清自己的愛,看清自己的心。


不要回憶以前在一起的甜蜜時光,多想對方的缺點。兩個人熱戀的時候,是情人眼裡出西施。分開久了以後,你才能客觀的去看那個人。把對方的缺點都列出來,就不會那麼難受了!然後安慰自己,好吧,她(他)本來就不值得我那樣去愛,就能釋然了


愛情這遊戲分明就是一個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事情!一旦有機會複合,沒人肯避免!分手的痛苦是唯一沒辦法減少的,時間也只能說是減輕一些!分手的痛苦就像一輩子的傷疤,長好可以,疤痕就在那裡,陰天下雨的時候,就提醒你!


謝邀請,戀愛是一個過程,在過程中彼此磨合,如果不合適就不要將就,對彼此都是不負責任,坦言面對說明原因,不拖泥帶水糾纏不清,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分就是情已絕,如果還有愛才會有複合的機會,心中全剩挑剔了怎會複合,沒必要避免只問自己愛不愛。


謝謝你的邀請在我看來,曾經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相處了一段時間後,因為一些原因不得不提出分手,一定會給對方痛苦的,若說最大化的減少痛苦,我想基本是不可能的,只是時間長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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