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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約組織和北約成員是哪些國家?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

  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

  美國與西歐、北美主要發達國家建立的軍事集團組織。簡稱北約,英文簡稱NATO。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推行遏制蘇聯的戰略,1949年4月4日與加拿大、英國、法國、比利時、荷蘭、盧森堡、丹麥、挪威、冰島、葡萄牙、義大利共12國在華盛頓簽訂了《北大西洋公約》,宣布成立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公約於1949年8月24日生效。至1992年共有16個成員國,增加了土耳其、希臘、德國、西班牙。總部在布魯塞爾。組織機構主要有北大西洋理事會、防務計劃委員會、常設代表理事會、軍事委員會、國際秘書處等。歐洲盟軍最高司令歷來由美國將領擔任。北約就重大國際問題進行磋商合作,協調立場,加強集體防務,每年舉行各種聯合軍事演習。北約擁有大量核武器和常規部隊,是西方重要軍事力量。

  【成立日期】 1949年4月4日。

  【宗 旨】 成員國在集體防務和維持和平與安全方面共同努力,促進北大西洋地區的穩定和福利。

  【成 員】 19個(2001年):比利時、冰島、丹麥、德國、法國、荷蘭、加拿大、盧森堡、美國、挪威、葡萄牙、土耳其、西班牙、希臘、義大利、英國、波蘭、匈牙利、捷克。

  【主要負責人】 北大西洋理事會榮譽主席由各成員國外交部長輪流擔任,任期1年。現任秘書長喬治·羅伯遜(George Robertson,英國人),1999年10月14 日就任。現任軍事委員會主席圭多·文圖羅尼( Guido Venturoni,義大利人)將於2002年6月卸任,由哈拉爾德·庫雅特(Harald Kujat,德國人)繼任。現任歐洲盟軍最高司令約瑟夫· 羅爾斯頓(Joseph Ralston,美國人),2000年5月3日就職。

  【總 部】 比利時布魯塞爾。地址:NATO HQ,1110 Brussels,Belgium。電子信箱natodoc@hq.nato.int。 網址www.nato.int。

  【出 版 物】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評論》(NATO Review),用英、法、荷、德、意、西文(雙月刊),丹、希、葡、土文(季刊),冰、挪文(年刊)編輯出版。

  【組織機構】 (1)北大西洋理事會(North Atlantic Council),亦稱北約理事會,即部長理事會,最高決策機構。由成員國外長組成,必要時國防部長、財長甚至政府首腦也可與會。每年兩次例會。在部長理事會休會期間,各成員國大使級常駐代表負責理事會日常工作。(2)防務計劃委員會(Defence Planning Committee),由參加北約防務一體化指揮系統的成員國國防部長組成(法國於1966年7月1日退出軍事一體化機構,1995年12月起參加國防部長會議和軍委會會議,但仍不參加軍事一體化機構。西班牙於1982年加入北約,但不參加軍事一體化機構。1997年12月2日,在北約秋季理事會上,西班牙因其在直布羅陀海峽制空權得到保證,宣布重返北約軍事一體化機構。冰島因無軍隊不參加上述委員會),每年開會兩次,負責審議北約防務政策和軍事計劃。1966年北約又設立專門負責核防務政策的核計劃小組(Nuclear Planning Group, 法、冰未參加)。1968年,除法、冰之外的北約歐洲成員國國防部長組成非正式的北約"歐洲小組"。(3)國際秘書處(International Secretariat),負責北約會議的籌備。秘書長除領導秘書處外,也是部長理事會、防務計劃委員會、核防務委員會和核計劃小組的主席。(5)軍事委員會(Military Committee),系北約最高軍事指揮機構,由參加軍事一體化指揮系統的成員國總參謀長組成。每年約開會三次,負責就北約防務問題向部長理事會和防務計劃委員會提出建議,並對下屬各主要戰區司令部實施領導。軍委會主席由軍委會成員推選,任期3年。其日常事務由各國總參謀長任命的常駐軍事代表組成軍事代表委員會負責辦理。軍委會下設國際軍事參謀部,負責實施軍委會的政策和計劃,此外還設有3個軍事指揮機構:歐洲盟軍最高司令部、大西洋盟軍最高司令部、美國-加拿大地區計劃小組。(6)北大西洋議會(NATO Parliamentary Assembly)。這是北約19個成員國及17個聯繫國議會間組織,議員由各國議會指定,名額按國家人口比例分配。議會宗旨是鼓勵各國議會間的合作,密切各國議會與北約機構的聯繫,推動實現北大西洋公約的目標。議會每年召開兩次全會。

  北約"和平夥伴國"目前有:羅馬尼亞(1994.1.26)、立陶宛(1994.1.27)、愛沙尼亞(1994.2.2)、烏克蘭(1994.2.8)、斯洛伐克(1994.2.9)、保加利亞(1994.2.14)、拉脫維亞(1994.2.14)、阿爾巴尼亞(1994.2.23)、摩爾多瓦(1994.3.16)、喬治亞(1994.3.23)、斯洛維尼亞(1994.3.30)、亞塞拜然(1994.5.4)、芬蘭(1994.5.9)、瑞典(1994.5.9)、土庫曼(1994.5.10)、哈薩克(1994.5.27)、吉爾吉斯斯坦(1994.6.2)、俄羅斯(1994.6.22)、烏茲別克(1994.7.13)、亞美尼亞(1994.10.5)、白俄羅斯(1995.1.11)、奧地利(1995.2.10)、馬其頓(1995.11.15)、瑞士(1996.12.11)、愛爾蘭(1999.12.1)、克羅埃西亞(2000.5.25)和塔吉克(2002.2.20)。馬爾他於1995年4月26日加入,1996年10月30日退出。波蘭、匈牙利、捷克分別於1994年2月2日、8日、3月10日加入該計劃,1999年3月12日正式加入北約後退出該計劃。

 華沙條約組織

  華沙公約組織(簡稱華約組織或華約,俄語:Организация Варшавского Договора)是為對抗北大西洋公約組織而成立的政治軍事同盟。1955年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西德)加入北約後,歐洲社會主義陣營國家(包括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即東德)簽署了《華沙公約》,全稱《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匈牙利人民共和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波蘭人民共和國、羅馬尼亞人民共和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友好合作互助條約》。該條約由原蘇聯領導人赫魯曉夫起草,1955年5月14日于波蘭首都華沙簽署,東歐社會主義國家除南斯拉夫以外,全部加入華約組織。條約規定:「如果在歐洲發生了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對一個或幾個締約國的武裝進攻,每一締約國應……以一切她認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裝部隊,立即對遭受這種進攻的某一個或幾個國家給予援助。」

  華沙公約的組織機構

  政治協商委員會,最高決策機構,由各締約國黨的第一書記、總理、國防部長和外交部長組成。負責協商和決定締約國的國防、政治、外交和經濟等重大問題。下設常設委員會(駐莫斯科),聯合秘書處(執行機構,設在莫斯科)。

  國防部長委員會,最高軍事機構。由締約國國防部長、華約聯合武裝部隊總司令和總參謀長等人組成。主要任務是研究共同的軍事政策及聯合武裝部隊的訓練、演習、組織建設等問題。

  外交部長委員會。負責協商各締約國的對外政策。

  聯合武裝部隊司令部,軍事指揮機構。負責對華約武裝部隊的領導、訓練、裝備和調動等。各締約國派一名將軍作為常駐代表,蘇聯國防部第一副部長任總司令,其他成員國的國防部長或副部長任副總司令。

 成員國

 蘇聯

  阿爾巴尼亞社會主義人民共和國

  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

  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東德)

  匈牙利人民共和國

 波蘭人民共和國

  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

 觀察國

 越南

 蒙古人民共和國

 寮國

 影響和結局

  北約、華約兩大國際組織的成立,標誌著雙方以冷戰形式的軍事對抗正式開始。1968年8月,捷克斯洛伐克發生布拉格之春的改革運動,華約組織武裝力量在蘇聯的牽頭下大規模武裝入侵捷克斯洛伐克,招致普遍抗議。阿爾巴尼亞於同年9月13日宣布退出華約。

  1990年10月3日東德與西德統一後退出華約。華約於1991年3月31日停止一切活動,官方於1991年7月1日在捷克斯洛伐克首都布拉格簽署了關於華沙公約停止生效的議定書,華沙公約正式宣布解散。


謝邀!華約組織和北約成員是那些國家?

這個問題上面的朋友已經回答了,

華約(華沙公約組織)

北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

關於是什麼國家多少個國家組成的,知道他們的組織只是結夥結邦結盟而已,但是組織中他們自己也有分歧矛盾的。又是這組織與那個組織搞抗衡的,與莫另一個國家矛盾大了就搞個「群毆(聯合軍,多國軍)」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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