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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問題常常在正反兩面都能得出合理的解釋,那麼這世界是不是只有立場,沒有對錯?


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就像是1+1=2一樣,是一個概述的對象。從知識上講,最簡單的道理,概述能通就是對的,反之就是錯的。

我們的社會是一個多面性的集體,很多時候我們需要,有標準與衡量尺度,才能區別我們要的對錯與是非概念之分。有句話叫經得起考驗才是真理,所以在不同時代、不同的人、不同的時間,對錯有可能恰恰就反過來了。很多時候我們無法去鑒定事情的對錯的時候,正是說明這個事物本身就處在一個灰色地帶,讓大家無法甄別或者都默認可以這樣做的,又無法判定對與錯的事。這個時候你的人生與做事就不能只以對錯來判定,而是要看你的本心和事情的具備條件來決定。

對和錯的概念因為常常與利益衝突掛鉤,所以兩個對立的個體就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小到生活中的偷竊行為,大至國與國之間的矛盾,無一不是為了利益糾紛。你生長在一個集體里,自然就會對這個集體充滿了呵護之心。但是你不了解其他的集體環境和歷史事實,也就無法理解別人對於他自己的集體所產生的愛護之情。國與國之間的矛盾就是兩個愛國主義的直接衝突。

但是理解一個事物的對與錯,一般都是處在一個客觀的立場上看待。在我們人類的認知範疇內的,離開人類的認知範疇之外是不存在對與錯的,這是一個我們人類認知和概述客體的方式。就好比我們痛恨戰爭,對於侵略者是深惡痛絕,可你知道侵略者的觀點嗎?這個就是立場問題。侵略者們推崇的殺戮和侵佔,在它們看來是善意的挽救你於水火,好比「大東亞共榮圈」。這是對的嘛?事物之間的對與錯,只是在於我們的認知方式不同,立場是個出發點。不同的集體當然有不同的利益目標和實行手段,但是屠殺異族,這種行為,可不能隨便讓一個「一起共榮」就能說明的,因為這個違背了一個絕對價值:我們人的生命價值!

既然如此,那些無論真與偽的民粹主義者們請認清自己的立場,你們所說的對與錯,只能說明你內心實際的立場,並非說明事物本質的對錯。對錯無非就是一物是否符合另外一物的需求,這與我們的現實和需要結合,所以我們需要道德規範和法律約束。文明社會的開端必然來源於羞恥感,智慧其實就是隨著羞恥感誕生的。

對與錯是存在的,只是判斷的標準要看對應的時代所推崇的價值。

我是歲月流年,歡迎一起探討。不管歲月如梭,我自待你如初。


你說你公道,我說我公道。公道不公道,只有天知道!

這段話出自於京劇《玉堂春.蘇三起解》中,山西洪洞縣衙門一位叫做崇公道牢頭口中。

他的意思,似乎世間沒有對錯,都有道理!

那麼,世界上真得都是這樣嗎?

感謝悟空友邀請回答問題。一個問題,常常正反兩面都能得出合理的解釋。那麼這個世界是不是只有立場,沒有對錯?

一位偉人說過,任何事情都是一分為二的!

世間萬物,看是喧囂紛亂,其實很有規則。

一種必須堅持原則,一種可以和諧包容!

從大的方面講,一些事情和問題必須堅持原則。

二戰期間,德國納粹將600多萬猶太人關進集中營,用毒氣將其活活毒死。

日本法西斯對中國人民進行慘無人道殺害,在攻佔南京後將30萬中國軍民集體屠殺。

在大事大非面前,堅持正義的全世界人民,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不讓歷史上的罪惡現象重演!

比如在城市交通的紅綠燈面前,一個人不能因為自己有任何特殊原因,而不顧他人和車輛交通安全擅自闖紅燈。

我想起了在學校學習時,搞的正反方辯論。

這些辯論的問題,一般都是可以相互包容的問題。

那是非常熱鬧的地方,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清官難斷家務事!

有一次辯論,一個人活著的目的,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講不清。反方奇才,我眾口莫辯,正方倒變成了輸方,讓我目瞪口呆!

中國歷史上,關於正反兩面都能得出合理解釋的最佳詮譯,就是古人云,塞翁失馬,焉知禍福!

我很喜歡宋代 大詩人蘇東坡的詞句。

他那首關於廬山的詩篇,不正是說明世間一些事物的雙重性嗎?

橫看成嶺側成峰,高低遠近各不同。

不識廬山真面目,只因身在此山中。

所以,我認為問題也要一分為二,絕對不能一概而論!

有些問題既有立場,也有對錯!有些問題只有立場,沒有對錯!

(歡迎評論互動!圖片摘自網路,感謝朋友提供!謝謝!)


謝邀。

嚴格來說,是這樣的。一件事情或者一個問題都有它的兩面性,站的角度不同,處的位置不同,得出的結論也就都有它的合理性。比如離婚,離婚到底是錯還是對呢?如果兩個人因為個性不合而離婚,對於彼此來說,離婚就是對的選擇,畢竟個性是不太容易改變的,趁早分開對彼此都有好處,但是從另外的角度來看,離婚畢竟不是值得炫耀和光彩的事,內心或多或少都有了陰影或者芥蒂,如果再婚,對方會不會嫌棄自己是離過婚的?如果有小孩的話,對方會不會對孩子好?等等諸多的問題就會顯露出來,那麼從這個角度看,離婚多少就是不對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結論就有差異,但都有其合理性。

所以,任何事情或者問題都有它的兩面性,也就沒有嚴格意義上的對與錯。


每一件事發生都有一定道理,站的角度不同,考慮問題不同,對錯看對誰而言,凡事不過十人眼,一個人說你錯了不算,兩個人說你錯,就要考慮下,十個人都說你錯,哪基本上就是錯了。

人們善於看別人錯,自己的錯很難體會,所以說做事要反正考慮,站對方立場看待自己問題。

當我們見一個精神病患者時,你要罵他神經病,他會說你才是神經病,雖然精神都出現問題,但還是感覺不到自身,他的世界裡她才是最正常人。

老闆認為員工就應一切聽自己的,自己就是真理,員工總認為老闆事太多,掙的錢少出的力大,立場不同考慮問題不同。

立場雖然各執一理,但總有錯對,用第三方眼睛看問題,上法庭時,有被告,原告,律師,雖立場不同,都說出自己理由,最後由第三方,經過合義庭分析,判斷錯誤。

好多是歪理,本身不符常理,但還喜歡和人爭,有時自己錯了,還死不承認,人不怕犯錯,怕認識不到自己錯。

過去有一農戶羊跑別人麥田裡,把別人麥苗吃了,於是告官,讓羊主人賠產,讓村裡秀才寫了一幅狀紙,寫到,羊嘴如鑷,麥田毀也。

被告也讓秀才也寫了狀紙,遞上,老爺看了犯難,寫到,地凍如鐵,羊吃了幾個浦葉。

一個能說會道人反正都是理,讓人很難分清對錯,如果用第三種眼光看問題,總能分出對錯。

歡迎評論,轉發。

謝謝親人們點贊。


一個問題常常在正反兩面都能得出合理的解釋,那麼這個世界是不是只有立場,沒有對錯?

對與錯是相對的,沒有絕對的,為了更好的規範人類秩序,智庫們經過多方考量,以人性化理性邏輯並由代表多數人思想的人群制定相應的規矩,來定位對與錯,立場指的是所站的位置,高度,思維的出發點,審視事態的角度,立場和對與錯是並立存在的,終將由規矩來界定對與錯。

目前社會中的律師就是詮釋立場的最好例子,他們的每一場辨論,都會站立場的角度上展思維邏輯上的推理和事實相結合的辨論,打個比方,一位暴力恐懼分子,已基本可定刑時,職能部門也會在家放棄爭辨時,指定某一律師組織指派出義務性律師站在疑犯的角度上為其做些相應辨解,律師這一行為完全是立場的需要和對事物審視角度的不同,終有規矩界定對與錯;還有一個例子,有個視頻我想多數人都看過,視頻大意是這樣的"一些人認為農民的辛勤付出,也應該與科技研發工作者同樣在退休後有工資領",這也是看待問題角度的問題,假設福利待遇相同,我想沒有幾人還會從小刻苦功讀,社會只有倒退,沒有新的科技研發,最終退回原始社會。

種種跡象表明立場是所站位置的不同,分析問題的角度不同,才會有正反兩面的解釋,立場是由規矩來衡量的對與錯。


萬物都沒有對錯,哲學上對與錯屬於矛盾,矛盾是對立統一的,具有同一性,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即對錯的相互轉化。我們常常說事物的對錯,對的事物只是適應了歷史的發展,錯的事物阻礙了歷史的進程,從看問題的角度來說,本身並沒有對錯。

另一方面,易經上的八卦,陰陽之道也是對對錯的解釋,黑白雙方對立統一,不同立場會有不同結果。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此詩就形象的說明此問題,說到對錯的觀念不同本質就是立場問題!什麼階級說什麼話,什麼鳥兒唱什麼歌,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道不同不相為謀……看看毛主席的《矛盾論》等哲學著作,此問題就明白了!


這麼說吧,從哲學的角度看,我們要一分為二的看問題,每個事物都有兩面性,無所謂,誰對誰錯,只是立場和看問題的角度不同罷了。俗話說得好,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很多事情我們沒有必要非要分出一個對錯,因為我們看問題的角度是不同的,從這個角度看,也許是正確的,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看,也就不那麼正確了。


中國的太極圖,就有這個答案,黑裡面有白,白裡面有黑!看似是對立的黑白分明,其實又是相互融合!同樣一個問題,智慧的等級,決定這個問題的結果好壞!這個二元世界,在佛教裡面被稱為娑婆世界,沒有對錯,只有因果!!


世上一切事物都是以分為二的,一個問題常常在正反兩方面都能得出合理的解釋也是人的聰明和智慧。無論你是做什麼不但要有立場而且也要有對錯之分……也可以認為如果沒有對錯的說,也就談不上會有什麼立場!

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走。人類是所謂的高級動物,人是有頭腦~有聰明和智慧的,來到了這個世界裡是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所以一定要有是非對錯之說也。人類如果沒有對錯也就不會有改善和進步和你談不上什麼改革和發展。

人生不過就是過程~有拼才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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