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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人分手後一定要互相拉黑嗎,為什麼不能成為朋友呢?


已我個人經歷來說說吧。

我談過兩段戀愛,都是以分手告終。

但是出現了兩種結果,一種是一個安安靜靜的躺在我的QQ里,另一個是她進了我的黑明單。

和第一個姑娘談的時候,那時候我才十八歲,沒抓住初戀的尾巴。姑娘加我QQ 說喜歡我,天上掉林妹妹的是被我遇到,那就接受咯

那時候的我還是一個純情的男生。要簽女生的手都要小心翼翼的試探,姑娘靠肩膀上只敢摟著。接吻?借我兩膽子都不敢,因為這女孩也從來不索吻。

我們談了不到三個月分了,我們見面一共也就6次吧。因為異校,只能周末見,後來藝考,外出一個月,回來就分了。因為發現她不在那麼喜歡我,驕傲的說了再見。

我們在QQ 還是好友,但也很少見過,到後來從來不聯繫,現在她已經結婚生二胎。

因為沒可能喜歡得不夠深刻,也或許從來沒有互相愛過,在一起只是青春的衝動,所以我們還可以互相做朋友。

我的第二段戀愛是我大學同學,這個姑娘不愛我,也給我拿下了,當一個人深愛一個不愛你的人,註定悲劇。

我和她談過兩次,一次大一,新的環境可以給人陌生和孤單,所以我才有機會得手。這是個愛哭的姑娘,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經歷過一個女人在懷裡哭,特別是因為其他男人。那時候她和我約會十次有五次都哭,而我看著她在我懷裡哭,心如刀割。有人說,這樣你為什麼不放手?

不知道那種看一眼就想要的感覺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體會過?所以即使遍體鱗傷,到嘴的肉都會死死的守住。

但感情是兩個人的事,可能最後她覺得這樣對我有虧欠,所以選擇結束。而我,在努力過後選擇給她飛,而我以朋友的名義賴在原地。

第二次是馬上要大學畢業了,中間過了三年,其中的日子只要她需要找個人聊聊心我都在,她也知道我還愛她。我追去過她實習的城市實習,我也在她做畢業設計的時候隨叫隨到,就這樣我死皮賴臉下又在一起了。這一次她是因為感動因為心疼。我們本無緣,全靠我不要臉。

她本以為畢業會說再見。沒想到的是畢業後,我賴著她到了一個陌生城市工作,我們生活在一起。可見我是為了心中所愛多麼不顧一切的人。

可能被偏愛的人有恃無恐吧,所以做飯洗衣服拖地,這些統統都是我的。她負責吃,負責貌美如花。但我知道,我們最後在一起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因為在一起時間越長她心也就越煩,畢竟不是因為愛。

後來,她說分開一段時間住,只是我沒想到的事她搬進了別的人家裡住,可能遇到了她所謂的愛了吧。留下我一個人漂在一個陌生的城市

都說強扭的瓜不甜,其實吃到瓜的時候也挺甜,只是後來會慢慢的變苦。在一起的時候她問我最多的問題就是「如果我們分開了,你會不會拉黑我」。我說「會」,她說不要拉黑,萬一我以後有錢了她這段時間多虧,所以我們互相約定分手也不拉黑。

我口上遵守著約定,也是遵從內心,放不下,所以就留著。只是沒有想到最後主動拉黑的是她,因為我的放不下,所以對她有關注。而我越這樣她就越內疚,最後乾脆眼不見心不煩,拉黑了。最後我也死了心,也把她拉黑,清楚所以關於她的痕迹。

你看,最後刻骨銘心的都拉黑了。

因為愛過因為睡過所以沒辦法做朋友,你見過睡過的人可以做朋友的嗎?


這個問題我來說說自己的觀點,首先既然已經決定分手了就表示你們倆是不可能的了,既然不可能就不要藕斷絲連,分手的過程都是很痛苦的,分手的目的就是要儘快忘記對方重新開始。如果你們還有彼此的聯繫方式,每一次上線都會看到她就會想起你們這段過往,點點滴滴,心裡難免還是會有些傷心已經被傷的撕心裂肺,痛苦不堪。這種感受對於分手的人來何談忘記而是一種變本加利的折磨。不刪除,不拉黑,內心卻總想著,如果有一天他再聯繫我怎麼辦呢,心中又止不住的喜悅放不下的憂傷。

所以我的觀點是決定分手必須刪除一切聯繫方式,斷得,乾乾淨淨,徹徹底底。慢慢等時間淡化一切重新開始了。這是最好的選擇。


我實在忍不住,對一個鐵杆粉絲說過一些恨鐵不成鋼的話。

這個姑娘有過四段愛情,皆分手了事。1號男友是個渣,利用節日,灌醉了她開房上了床,這段維持半年的感情是畸形的,男人總是失聯。只有在百無聊賴,兼精蟲上腦的時候會主動聯繫她去應招。最終她懷孕,男人蒸發。感情了結。

在她和2號男開始戀愛後,渣再次出現,借錢兼想再來幾發。炮沒約成,錢借了,並且說好要做朋友。

2號男友離開她,到不是因為發現這件事,而是覺得她工作不穩定。分手後不久,就約她吃飯,她以為要複合,結果人家是帶了個工作穩定,條件不錯的妞來炫,用她的自卑來滿足自己的虛榮。

3號男,4號男,目前也是分手後,和她糾葛不輕。其中一個上班得地方離她住的地方近,離自己家遠。所以經常在她哪裡留宿。於是,小區里的大媽都以為那是她男人,她還要起早去給這樣的主兒買早餐。

她說,好歹都有過一段感情,根本沒法拿這些人當路人。也許人家就是聖母性格,可是,對愛情,對未來的生活來說,這樣賤,是不會有好結果的。

分手之後放不下?走過你們一起經過的地方眼淚就掉下來?翻倒以前的簡訊心窩子就緊的發疼?看著微博博朋友圈心中苦水湧上喉頭?、你覺得人生就如此了,這樣的痛苦綿綿無絕期,你覺得再也不會遇到好男人了,後半身要去廟裡度過才是最佳歸宿?還是覺得,這證明還有感情在,好歹這隻男人,和你滾了好幾年床單,無數次和你共進晚餐共賞電影肥皂劇,幫你修過電腦,替你拎過水桶,為你買過大姨媽巾,你回憶起來,感動的不行,不忍拒絕他,拿他當一個生命里特殊的人?那你就是大腦遲鈍到還沒明白一個道理。當分開那瞬間,他已經丟開你,忘掉你,把你當成了一個芸芸眾生。不要相信什麼內心感情還在,還很深厚。真深厚,打到半死都不會和你說分開。一個男人回過頭來找你,黑不提,白不提,不說在一起,不想跟你結婚。稀里糊塗的只願意跟你曖昧,那他表面的一切都是虛偽的。他只不過是想騙點錢,或者無聊透頂找個人消遣,或者想再發散一下荷爾蒙,從你這裡沾一些便宜罷了。跟這種人,你還要相逢一笑泯恩仇,恭迎他的大駕光臨。他永遠不會覺得你好,只會覺得你一文不值。

既然分手了,就要抱著一顆你趕快去死,我都不看一眼的心。徹底的做一個決裂。

這既是對你好,也是對他好。誰都別來礙誰的眼,誰也別去妨礙誰的幸福,打亂誰的生活。

你牛逼,你走上人生巔峰,我不悔,你沒必要用你的成功來炫耀,想用我得懊悔和自卑作為你閃光的襯托。你落魄,你混的窮途末路,跟我半毛錢關係都沒有,請自行去檢討去懊悔。

和前任最好的泯恩仇,絕對不是相逢一笑。而是相逢恍若路人。以前的再也不提起,以後的沒機會去糾纏。


分手應該體面,不做朋友,互不打擾

離開也很體面才沒辜負這些年,愛得熱烈認真付出的畫面,別讓執念毀掉了昨天。我愛過你利落乾落,再見不負遇見。

兩個人分手,一定是有一方不愛了或者決定不愛了。

其實,分手這件事總有一方會不痛快,說出:「分手了我們還是朋友。」這種話真的很不道德。

主動提分手的那一方說:「分手了我們還是朋友。」其實是想吊著對方,繼續享受他對你的好,給自己的絕情找個安慰。

被分手的一方主動提出:「分手了我們還是朋友。」其實是不甘心,對對方還抱著希望,想要以後找機會複合。

分手以後做朋友,你死纏爛打的樣子真丑。

愛過,就應該體面地告別,是對這份感情的尊重。

如果你還愛對方,你看著他的頭像你不能給他說話,看著他的電話號碼不能打,看著他的照片多心酸。如果他又有了他的她,你看他們做你們曾經做過的事,去你們去過的地方,你還有多心痛。何必自找不痛快?

如果不愛了,為什麼要給他以後的生活找不痛快?你不能否認的是你曾經在他的生命中以愛人的身份跟他親密相處過一段時間。別因為你的私心,讓他的現任不好過 。

既然選擇分手,就不要做朋友!分開了,不打擾,才是最後的溫柔。

不能否定過去,畢竟曾經相愛,也不要糾結過去,畢竟是過去了!

分手了,不做朋友是為了給對方希望,放手,反而是大家解脫的最好辦法。不要總在過去的回憶里纏綿,也就沒有必要苦戀不舍了。

你不缺這個曾經的戀人做朋友,你以後也會遇到更合適的人,不要讓這段感情困住你!只有真的不聯繫了,你才能真正放下了,你才能前往下一個旅程。


該說的都說了,我說點別的。用"可持續發展觀"來評價一下。理智的說吧,分手後能成為朋友,那麼,這段感情必定是不成熟的,在將來的相處和生活中勢必會給自己和對方帶來很多不便甚至困擾。照此以往,分手拉黑,真的才是明智之舉。

人的腦容量和精力有限,唯有認真結束一件事情,才能認真開始另一件事。分手的原因有很多種,有人為,有被逼的,也有因為自己作的。但不管什麼原因,你們最終分手了。然而,分開一段時間後,前任突然回來找你,那他/她,要麼是還沒找到好的下家,要麼是來尋求各種免費的幫助,包括性方面(往往還美其名曰,還愛著)。但凡有些理智,都不該讓自己回頭。

想像一下某一天,你發現對方先有了新的美好戀情,而對方比你強了800倍的樣子吧,哪怕對方不如你那更加了不是?(而你們已經分手,永遠不可能在一起了);或者想像一下對方突然結婚,幸福美滿孩子都有了的樣子吧(而你們已經分手,永遠不可能在一起了)。巨大的失落,也許會在全身瀰漫開來,讓自己陷入悲傷,而且是持續的悲傷。(記住:而你們已經分手,永遠不可能在一起了)

如果是有這種想法的人——「你過得比我好,我就不舒服」。那更不應該藕斷絲連了。這就違背了初衷,違背了當初說好可以做朋友,可以和平相處,可以只為對方好的初衷。不管當初你們分手後又說可以做朋友時,承諾的、保證的多麼好,在這種情緒面前,只怕難以自控了。這不是沒有可能,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是能做到理性的。(選擇分手後再一起本身就不理性,到這種情況你要求對方理性,這算理性嗎)

當然可能言重了。不過。無論是那種情況,分手後又跟前任做回朋友,或者僅僅是關注對方的動向,都是赤裸裸的自虐。都是對彼此人生的不尊重,對未來的自己和自己的另一半以及對對方的不負責。為什麼要成為彼此未來的拖累呢,分手,就應該洒脫的面對現實,不是嗎?

我身邊也有一些分手還在一起的例子。我發現他們沒有一個是真正開心的。有一個朋友初戀跟別的男人跑了,因為是初戀非常不舍,嘗試過很多辦法,想追回。可是她最後還是跟別的男人在一起了。然而,半年後,女方居然回來想跟他做朋友,而跟男友又保持情侶關係,理由是因為朋友以前對她太好了,捨不得。當然這件事最後搞得三個人都在水深火熱中,三個人當知道對方的存在的時候,鬧得不可開交。這樣的結局,實在令人堪憂啊。在這樣的關係中,誰又是真的開心呢?

總的來說,不管什麼原因分手,我們都該用"可持續發展"的觀點去看待,用長遠的眼光看未來,想想以後一年,三年,十年後,你們保持這樣藕斷絲連的關係會對自己,對對方有什麼影響吧。我明白,剛分手,肯定都是難過的,人之常情,能夠理解。但是你可以選擇是"長痛"還是"短痛",不是嗎?


感謝邀請!

別人怎麼做我不知道,不過我會拉黑,也不會成為朋友。

我覺得都分手了,把彼此之間的一些事情處理完了,還不拉黑幹什麼,難道還要藕斷絲連嗎?至於還想做朋友,就更不現實了,原來是戀人,還怎麼做朋友,這樣無非就是為日後增添更多的麻煩,對將來的戀人,彼此都不是什麼好事。

不要覺得不拉黑,還能做朋友,就能證明自己有多麼善良,多麼重感情。對待感情我覺得要愛憎分明,不能拖泥帶水,否則弄不好就是害人害己。愛就深愛,不愛就徹底。


關於戀人分手後要不要拉黑,我在網上看到過這樣的回答:如果分手後還能保持著聯繫,說明你愛他(她)不夠深!我不知道大家怎麼看這句話!

我是這麼認為的,這句話並不完全沒道理,當你深愛過一個人後,如果你們分手了,那你們之間的任何一點關聯都會使你回想起從前的時光,就很難放下了。更多的是難受。

可是呢,分手以後,為什麼不能做朋友了,大家彼此這麼了解過,或許可以作為最好的「閨蜜」、「哥兒們」。人生最重要的莫過於得一知己!在戀人關係的磨練下,我想那種關係肯定十分深厚!

大家一定都看過 前任三 吧!有聽過《體面》吧!歌詞寫到:分手應該體面,誰都不用說抱歉!分手大多來說沒有對錯,人生嘛,成長過才會長大!好好做朋友才不負當初的遇見!

說說小編自己吧!無論怎樣,我都會一直等她,直到她幸福。總之呢!我希望大家還是要好好珍惜眼前人!


不能成為戀人也能做朋友。我個人認為這句話還是非常有道理的。可是為什麼在實際的生活當中,兩個人談戀愛,後來談崩了,沒有走到一起。結果鬧得很僵。一般情況下都是女的把男的拉黑。也有極個別男的把女的拉黑名單。其實這樣做有必要嗎?我覺得這樣做是非常幼稚和可笑的。因為你們畢竟相愛過一場。相愛認識就是緣分。那後來因為沒有在一起,是因為緣分就這麼長。我們沒有必要去怪任何人。你說認識的人只是你生命當中的一個過客。只不過這個過客有的時候會在你身邊的時間長,有的會短而已。

如果能這麼想的話,心裏面就會好受很多。其實真正想一想,不合適就分手,合適就在一起,很簡單的道理。我們每一個人是讓人為善比較好。可以這麼說,把人拉黑名單的人,他的心裡當時是極度仇恨對方。把對方拉黑名單,其實是一種發泄的心理。過一段時間之後冷靜下來,你會覺得自己的行為非常可笑和幼稚。我曾經聽過一對戀人這麼說過,女方不同意,提出來和男的分手。男的不願意放手,還威脅這個女的說,如果你和我分手,你們家裡人將不得安生啊,等等,類似話說的非常的絕!其實這樣說只會更可笑!這充分說明和暴露了這個人的不成熟。

做不成戀人,做朋友。做不成好朋友,做一般的朋友。但不必把對方變成陌生人!感情的路上且行且珍惜!


「分手應該體面,誰都不要說再見」,如果因為一方的背叛,果斷拉黑沒話說,也別聯繫了。

如果是因為其他非個人原因而不能在一起,那也是互相拉黑吧,因為人不在了,心還在,為了給心裡騰出一片空間留給下一個人。別到時候後悔了兩個人,錯過了一生的世界。


互相拉黑並不是一個標準動作而是自選動作。要不要做這個自選動作取決於雙方會不會影響對方的生活,以及彼此之間的感情。就好像去年熱映的電影《前任3》一樣,分手的兩對戀人並沒有相互拉黑,但最終一對徹底分開,一對又複合重新走到了一起。

那麼,為什麼徹底分手後不能成為朋友呢?因為曾經太親密。

1.見過彼此最囧的樣子怎麼還能回到朋友的位置。

成為戀人的兩個人,一定會經歷過非常親密的相處時期。在這個時期內,雙方都會放下自己在外人面前的「偽裝」,展現自己較為接近本真的一面。

我相信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發現女朋友跟自己在一起久了,就不會像之前一樣,特別是還沒有確定關係的時候一樣,每次約會或見面之前都會洗頭、洗澡、化妝、打扮,考慮今天要穿什麼等問題,而是更為隨意,可能少了許多精緻,卻多了很多真實。

也會發現自己男朋友在家裡不修邊幅的樣子,穿著根本想像不到樣式的睡衣在家裡晃來晃去。

見過彼此最真實的樣子,而且不那麼美,可能很難再做回朋友了,因為想起來自己曾經那個樣子出現在ta面前,自己都會覺得不好意思。

2.最甜蜜和最傷心都來自同一個人,這種感覺只想埋在心底。

每對情侶最初剛剛在一起的時候,都是非常甜蜜的。希望膩在對方身邊,想要再多一分鐘。但是,分手的時候,不論用分手的方式是哪種,都是很傷人的,分手的原因,也是讓人感到受到傷害的。我想,很多人都原因把這兩種極端的感情放在自己的心底。因為,再見到對方,或多或少都會喚起這樣的感情記憶,或是甜蜜的傷痛,或是只有悔恨的傷痛......

為了,保護自己的內心不再受到二次創傷,所以要成為「最熟悉的陌生人」。

還些分手後還是朋友的人是怎麼做到的呢?

雖然,絕大部分人分手後都不能成為朋友,但還是有那麼一些人分手後能夠做回朋友,而且還不是那種「殭屍好友」。這是為什麼呢?

1.相戀時間不長,還存在美好幻想。

一些情侶相處時間不長(1、2個月)就因為某些原因分開了,分開之後一段時間,會以朋友的方式繼續相處。

這樣的情侶規避了我前面說的,彼此見過對方最囧的樣子這個階段,在對方心目中還幾乎維持著「完美形象」。雖然分開了,不論後期有沒有交往新的異性,都會在心中幻想如果還和ta在一起是什麼樣子。

通常而言,這樣的人分手後,如果沒有各自結婚和遇到更為合適的異性,複合的幾率很大。

2.圈子高度重合的兩個人。

還有一些情侶是同學或朋友圈高度融合,總會抬頭不見低頭見,這樣的兩個人也會在好朋友的「幫助下」成為朋友。

又因為有著相識多年的感情積澱,之前留下的所有尷尬也比較容易化解,能夠再做回朋友的可能性比較大。

PS:圖片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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