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效應和對社會的影響,你認為是利大於弊?
題主只讓說一個觀點,必須絕對化,哪我就認為弊大於利吧。
因為有一種類型的網紅,是靠打色情的擦邊球來紅的,如網路直播。
據相關的統計,做直播的,多以年輕美貌的女性為主,吸引的粉絲多以男性為重。
這樣的網紅,就會給社會很不好的示範,敗壞了社會風氣。
因此,相關部門進行了嚴格監管。
但由於此種網紅成本低、出名快,搞好了就可能一夜成名,因而還是不斷有人想要走這條路。
具體例子,覺得沒必要細說了。
謝謝邀請!網紅,網路紅人,因為被網民追捧而走紅。網紅的是是非非,從有了網紅那刻起爭議就沒有斷過。 網紅只所以能紅起來,多是因為現實及網路生活中某個事件或者某個行為而被大量網民關注,從而成為一段時間內大家討論或議論的核心。網紅的言行具有廣泛的傳播效應,權衡利弊,還要看網紅帶給大眾是正面影響多還是負面影響多。
而如今的「網紅」已經代表的是一種商業模式,形成了 「網紅經濟」。「國民老公」王思聰受億萬網民追捧自不必說,papi醬也曾風生水起,前不久娛樂圈紀檢委黃毅清風頭出盡,等等。網紅身份給個人帶來不菲的利益。對這些憑能力和實力以及獨特的個性魅力成為網紅並吸金的人們,網民還是接納的,因此這類網紅的存在利大於弊。
網紅對青少年的影響尤為突出。網紅一般都是突然爆紅,因此很多青少年也都渴望一夜成名,然後暴富,這種浮躁心態當戒。還有一些青少年辨別是非能力差,對低俗的網紅缺乏抵抗力,以致美醜不辨、善惡不分,貽害無窮。所以,對網紅不能放任,加強正面引導很有必要。
對於網紅這事的社會影響,大叔我是這樣看的:
什麼是網紅:即指通過網路而走紅的人或事物。從美學模式來看,網紅沿襲的套路既有依循常規的審美模式,也有獨闢蹊徑的審丑模式,此外還有難以界定的搞怪模式。網紅之所以能成為網紅,自然都有一套「獨門絕技」,出格、出位,甚至故意出醜的屢見不鮮,其中美學訴求並非是第一位的,成功吸引到網民關注才是關鍵。
大叔認為什麼事都有兩面性。
正的方面,網紅是用正面積極的一面在傳播圈粉,就是只是在幫某產品推廣。只要表現方式是正面。這對於社會多樣性是有益的。
反的方面,這種只是低俗的代表了。大叔對於這種只能火一時的東西不想多說,隨時間就能證明一切。相信大眾的眼睛是雪亮。
網紅有兩類永遠是對立的,正如正義與邪惡,永遠勢不兩立。一類是通過現代發達網路經過自身的努力和汗水,不經意間傳播了出去,成為了網紅,給人民帶來的永遠是文明的,謙虛的,含蓄的,滿滿正義正能量的美的形象,美的有力量的語言。教育影響一大片人民。而相反的所謂網紅,這些醜八怪,利用一切奇臭無比,奇醜無比的卑劣演技,搔首弄姿,怪模怪樣,低級下流,上躥下跳,利用低俗網路平台極盡所能的擴大自身的影響力,利用最骯髒,最下流,最噁心,最無恥,最污穢的形體表演,最粗淺野蠻骯髒的語言尋求一種原始動物般低級的純粹刺激追求,靈魂墮落到了地獄裡。這是典型的妖魔妖孽,充滿著邪惡低俗負能量,嚴重影響人民身心健康,精神純潔。因此,我們得出結論,網紅有好的網紅和壞的網紅,我們要有一個內在的精神審美標準,依此進行最正確的判別,不冤枉一個好的網紅,但也堅決不放過任何一個壞的負能量傳播的網紅。除惡揚善,匡扶正義這是任何時代,人類社會最重要也是最永恆的主題,永遠永恆。切記切切。再三叮嚀。永記不忘。
謝邀。
好看的容顏千篇一律,有趣的靈魂萬里挑一。
網紅,有很多種,有的因為長相,有的因為才氣。網紅效應應該說是普通人接觸演藝圈的一個捷徑吧,有好有壞。
但願世界浮浮沉沉,還能潔身自好。
網紅不可怕,可怕的是變成網紅之後。
我是木子,堅持寫走心的故事,等對的人,歡迎撩我。
個人認為利大於弊………舉個例子:刀可切菜做飯,亦可殺人,人們並沒有討論過為 刀 討論過此問題,為什麼?因為需要大於風險,因為刀的不正當用途可控……回過頭來看網紅……之所以能成為網紅是因為有需要,而且需求量達到了一定規模,再來看看風險,網紅所使用的平台管理整體風險可控,只是不完善,所以目前為止網紅需要大於風險,且風險可控……所以利大於弊……
如果說通過網路走紅就叫網紅。那就看你傳播的內容,有時你反映時弊,恰時能引起共鳴,但對統治者不利,就弊大於利。你能給社會形成積極的影響,給別人帶來知識,快樂,別人很喜歡你,那就利大於弊。
有利去,也有弊,因為作為網路媒體無意是,一種比較開闊視野眼睛,好平台,但是現在很多人,卻起了一些壞心眼,喜歡報一些虛假消息,照成一些很多負面消息,這樣就不會太好,但是總體還是百分之九十是不錯,正能量滿滿比較多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