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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借你東西不還你,你會和他要嗎?


謝邀。你是個傻子嗎?問這種問題,別人借東西不還,你不去要,是想把東西嫁給對方結個親家嗎?

系統要平衡,所有的系統都如此,人和人之間要講平衡,人家借東西不還,無端的做不平衡,你又不去要,就會一直不平衡。長期這樣就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1、系統崩潰,長期不平衡,遲早翻臉,倆人鬧翻,做不了朋友。

2、為了找平衡,對方會想辦法覺得不欠你的,心安理得的不還。以後還是朋友。

(天藍姐: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三級婚姻家庭諮詢師,心理學是為了更好生活服務,關注我你就懂好多)

3、為了維持平衡,你要找平衡,覺得你在別處佔了他的好處,不還也行。以後還是朋友。

4、你心裡長期不平衡,又找不到平衡,在自己家裡發發牢騷,暫時找點平衡,但是又不一碼事。就這樣任由不平衡繼續,遲早出以上情況。又不接受以上的情況,就來這裡問問!

所以你不是傻子,是心理不平衡來找平衡,尤其是讀者指責借東西不還的人幾句,你就更平衡了。真正的平衡不是這樣找的,趕緊去要回屬於你的東西吧!


小的東西,數額不大的錢,不會要!

比較重要的東西,數額不菲的錢,必須要!

為什麼是這樣?

第一,為了面子!這個世界上沒有不好面子的人。方式不恰當的話,找人要東西,總是或多或少會傷到人的面子或者自尊。所以,小的東西,價值小的東西,包括數額不大的錢,必然比不上維護對方的面子重要,必然比不上維護對方的自尊重要。正所謂「兩害相權取其輕」,總有一些要失去,那就失去不重要的吧。

小生親身經歷,又一次一個好哥們,我到單位一直帶我的大哥(那時移動支付還沒有這麼發達,他年齡比我大,就是現在也不是很習慣移動支付),安排擼串,途中說,我今天沒帶那麼多錢,你有錢嗎,給我拿點。我說「小弟買單」,他說「堅決不行,我請客哪能讓你買單,你借我點錢就行」。堅持不過,只好給他拿了三百,過了幾天他還我二百,還說「昨天要不是你拿二百,就沒面子了」。我忙說「哈哈,應該小弟請的」,完全沒有提「三百還是二百」的事。

第二,換位思考!他當時找你借,必然與你有著非同一般的交情。你肯借給他,一定是他比你更需要。人生在世,誰沒個難處呢!讓物品發揮他最大的價值,物品會快樂!如果他忘了還你,必定是這個東西沒有使用完,或者已經過度使用,無法還給你了。即便是真的忘記了,你想想你們的感情,想想他的性格,如果他就是一個「借錢不還」「愛佔小便宜」的人,你豈不是用小的代價看清楚了一個人,這個收穫遠比不擇手段要回來要大的多。

第三,性格使然。小生就是一個大大咧咧的人,心很大,不會計較小事。所以只要不影響我的生活,我是不會要的。俗話說,欠賬的是大爺,要賬的是孫子。我覺得有道了,所以,我不想當孫子。我還沒出生,我的爺爺就去世了,你看看我有多倔強吧!

重要的東西,數額不菲的錢,怎麼要?

第一,時機很重要。什麼時候要,小生的父親說過,要錢得等人有了才行。我深信不疑。沒有你要啥啊,你去要不是雪上加霜嗎?你既然肯借給人家,就要考慮好這些問題。借了,就不要做雪上加霜的事情,不要做助紂為虐的事,要與人為善,送佛送到西幫人幫到底,千萬不要讓朋友寒了心。

要的時候,一定要在別人具備還的條件時去要。

具備還的時候,不一定是其個人完全擁有了同樣的物品或者錢,也包括其擁有了解決這個問題的其他方式或者替代方案。

第二,方式很重要。咋要?說話方式一定要注意。要看你們的交情到何種境界,要看對方是什麼性格,要看對方的心態怎麼樣。多複雜啊!相聲大王劉寶瑞有個相聲說過,山西人要賬,話說的好,不然晉商也不會那麼有名氣。人間要錢不說要錢,說「手裡不大方便,借兩個錢使使」。多好的話!

要了不還,要不回來,咋辦?

哈哈,咋辦?涼拌!你當時幹啥去了?

人活在世,兩個原則最重要,一個是從自身找原因,一個是錯了就要承擔責任。

從自身找原因,就是你要為你的一切行為負責任,你遇到的所有事情,從根本上說都與你的行為分不開。人家有錢不還,人家根本沒錢還,你為什麼當時要借給他?如果是交情好,應該有個心理準備:借的時候,就應該評估對方的情況,一個是誠信,會不會還;一個是資產情況,能不能還。都是否定的,就要做好要不回來了、做慈善的心理準備。

自己當時沒有考慮這麼多,那就要為自己的失誤負責,挺著,硬挺,誰讓你做事不密、謀事不周呢!


我這人比較好面子,常常把面子看得比命還貴,所以當別人借我一點小錢、小物呢,不管他是忘了也好,或者是壓根就不想還,我就不會拉下面子去要了,也不想在這個事上有過多糾纏,因為我覺得惹一個人很難,我不想為了,一點影響到我生活以及生存質量的小錢財,弄的讓對方有失尊嚴,讓他覺的面子上不好看,下不來台。如果是數目比較大,或者比較重要的東西,我一定也會不含糊,該要還是得要,因為我肯借大筆錢物給別人,說明我和他關係比較親,也比較近,我能在別人有困難,或最需要時,向別人伸出援手,已經做到了仁至義盡了,所以,對於本該就屬於我的東西,我理當,理直氣壯要回,如果對方實在不方便,我可以讓他分期償還,能還一點是一點,如果到了最後,實在拿不出來,還不上了,我也不會逼人太甚,畢竟我和這人有一定的血緣關係,或者交情不淺,大家相處一場也不容易,就得饒人處,且饒人吧,誰讓我是仗義疏財的人呢,在我借錢物給人家的時候,就應該預見到這一點,應該有要不回來的心理準備,實在不行,就當我做慈善了,在以後,借錢物給別人時,盡量注意一點,謹慎一點就好


別人借你東西不還你,或者忘了你會好意思和他要嗎?

我的答案:必須要!沒有什麼不好意思,腆著臉也要要!

本人作為一枚耿直boy,遇到這樣的事情必須要!我借別人東西必須還,這是我做人的原則之一,對於我來說,最難還的是人情,那我也得想辦法還。

為什麼必須要?這裡面涉及到人性層面的東西,別人借你東西不還你,說明對方心裡剛開始借你的時候就不是借,而是佔有!說忘了還你?那對方就沒把你當回事,什麼狗屁理由!君子之交淡如水,真正把你當朋友的人,不會不體會你的感受,只是交友的基本原則!

這不是東西值不值錢的問題,這背後是原則問題!

本人說的話有點硬!說得各位心裡不痛快了,望各位理解。

謝謝!


感謝邀請!這個問題其實每個人在現實中都會遇到,每個人解決的辦法也各有不同,我的回答是會要,但是不會直截了當的說。我會側面提醒或者舉例子讓她回味一下自己是否借過錢忘了還?

比如一次同事應急借了我一萬塊錢,一年後她都不提這事,我覺得她不是不還,應該是忘了。所以有一次聊天,我說今天誰誰給我借錢了,她想買車,讓我湊個錢,我給了她一萬,卡上沒那麼多錢了。她說是嗎?我借你的錢給了你沒有?我說沒呢,沒事,反正我也不急用,你不方便就以後再說吧。她說還了幾個同事的,你的真忘了,下個月吧工資到了立馬還給你。所以沒有直接問她也避免了她難堪。予人玫瑰手有餘香,在她困難時你幫助了她,相信她也不會有錢不還的。

當然對於關係特好的就不用拐彎抹角,我一般直接說,買房時借的錢都還清了沒有?如果她說還沒呢,我就說我的不著急還,你先還別人的吧,啥時候寬裕了再給我!其實朋友之間能夠借出去的錢證明你們關係還好,否則你不會把錢借給一個不熟悉的人。關係好的怎麼說都無所謂,但是也要看她的性格脾氣,適合的場合或時機再說借錢的事。當然如果你的錢夠多,可以忽略不計。

願我們都以誠待人,好借好還,再借不難!信任是朋友間必備的品質。


我隱約記得過去有首歌叫《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好象是給人民軍隊制定的。後來也成了學校教育我們做人的基本標準。過去多少年了,也基本上聽不到有人唱了,因此也忘的差不多了。模模糊糊記得兩句,錯了歡迎批評指正。……第三借人東西用過了,當面歸還切莫遺失掉。第四若把東西損壞了,照價賠償不差辦分毫。……改革開放的幾十年里,人民生活物質水平有了顯著提高,在發家致富的同時,總感覺我們又好像少了點什麼,缺了點什麼。一曲《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從另一個角度告訴那些借了東西不還的人――你應該怎麼做。你做到最基本該做的,朋友少了一分忐忑,親人少了一絲尷尬。在我的生活圈裡,已40歲為分水嶺,歲數越小的,借了東西越不肯還,你的就是他的一樣,只有你去索要。使用的東西,往往早已轉借出去。而年歲越大的,只要借走東西,絕大多數都會用罷及時歸還。至於說到我個人,小錢,小物件,小工具,小年輕借走不還,我一概不去索要,就當送他了,免得惹人家不高興。另外一個好處是,你沒了,別人在想借,自己也沒得借了。煩惱一次,永久省心,何樂而不為。最後讓願意懷舊的朋友們一起來回顧那首革命軍隊里最紅的紅歌――


這個得看是什麼東西咯,如果是工具什麼的,數量價錢不是很多的可以不用還,但是數量多價錢也大的肯定是要跟他要回來的,不要因為面子而不去問回來,如果每個人都來借都不還回來那不是虧了,這是自己的東西不是他人的東西,有借有還再借不難,有借無還再借鳥都不鳥


感謝邀請。人情來往是經常遇到的,特別是借東西,自己一直都是相信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一般開口借東西的都是熟人,鄰居、朋友、同學,大多都是借了用完後,完整歸還了。這是人與人之間的基本信任。

但是東西裡面都還包含了貴重東西和錢。現在借東西的比較少,借錢的比較多。一般是朋友有困難了才會開口借。而且大多都是說了還賬時間。按時還了的,這就是講信用有原則的朋友。 有些人就不一樣,借了不還,相信很多人都遇到過這種情況。

借幾百元我一般從來不問別人什麼時候還,但心裡有一筆賬,一次兩次我可以再借給你,沒有第三次。

對於金額比較大的,朋友有困難自己不會催他要,除非自己周轉不了,才會和朋友商談這個事情。

你們了,別人借東西不還,你們又會怎麼做?


謝謝邀請!

我想提出這個問題的人,或許正在遭遇這樣的情況吧!自己拉不下臉去討要,可心裡老是記掛著這件事,捨不得這件東西,但又不想破壞朋友之間的友誼。怎麼辦呢?只好問問別人,怎麼處理同樣的情況了!

我明確的告訴你,我就碰到這樣的情況!而且我是那個借了別人東西的人和出借東西的人都有過!

一次,我的手機丟了,就和一個同事借了一個他不用不知道啥牌子的手機,打算先用著,過天買了之後再還他!沒想到,我才用了3天,那個手機因為通話時間太長,罷工了,之後再也打不開機!我就把它放在了家裡。時間一長就忘了還給同事,而且也壞掉了,怎麼還啊?過了段時間,這個同事向我借200塊錢,我也沒有想什麼,借給他,但是之後就沒有下文了!呵呵!當時我也是整天掛著,可老半年都沒有還的意思。沒辦法,我心裡想著,我還欠人家手機沒有還呢!!在我不還手機的時候,人家心裡肯定也是這樣的掛著,我只能安慰自己,算了吧!同事覺得那個手機值200,那就這樣吧!之後每次想起這個事情,我就先想想是自己不對在先,慢慢的,心裡就不再記著了,而同事也沒有提過這兩次借東西!現在該在一起喝酒,那也照舊。這個事情,就當沒有發生過!

但是我又總覺得哪裡不對勁,因為我們之間再也沒有過借東西的事情!

我仔細思考過了:當時我就應該把手機弄壞的情況很他說明,如果要賠錢的話,那也不過是箇舊手機而已。而同事也應該來要手機!也不至於以後發生那麼些窩心的事情,雖然結果還能過得去,但是總覺得少了點什麼!

所以說這麼多,我是覺得,如果有這樣的情況再發生,我是支持去要還的。相信朋友也會理解,如果對方認為不應該還的話,想想自己有沒有欠了別人什麼?如果沒有欠,直接就想賴皮,那就直接點討要,不還的話,東西看重不重要,分情況而定吧!


我覺得:必須要,既然是借,自己的東西為何不要!就不慣他們這毛病!

要的時候語氣委婉點說吧,要看他和你的關係是怎樣的,如果是朋友關係,是不會不給你還的!

而且這樣更能看出一個人的品質,也可以讓你決定:以後還是不是需要和這個人有什麼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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