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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救助流浪狗差錢,找我「獻愛心」,被我婉拒後友盡,我錯了嗎?


你沒錯,你不能借,一個不顧自己經濟能力,經常幫助,救助流浪狗的人,他們以後可能會越救越多的,你能借多少錢呢?因為他們從救了第一隻狗開始以後,以後偶爾看到一些沒有責任心的人(這些人不能配稱做愛狗人士的,就好比丟棄自己兒女的父母不配做人父母一樣道理,不要混淆),他們覺得被拋棄小狗覺得很可憐,都可能會於心不忍想繼續救助這些被無良人士拋棄的流浪狗。他們本來可以視而不見,任由這些流浪狗在大街上走,哪怕這些流浪狗到處咬人,大便...其實也不關他們一毛錢關係的,因為流浪狗又不是他們拋棄的,他們救助流浪狗,根本就是"多餘的,多管閑事的"。

他們既然這麼多餘,而且也不考慮自己的經濟能力去救助流浪狗,你完全沒有必要幫他們的,因為他們花錢救小狗,還要被很多人罵,說虛偽,假慈悲,還要被人家用"雙引號"地特意諷刺"假愛心",說有錢救助小狗,你對父母好了嗎……如此吃力不討好,而且不關他們的事情,他們還要去做,還要被人罵,真的傻,傻13。

就好比有一個人看到流浪漢可憐,經常幫助一些流浪漢,他自己力所能及地幫,也就無可厚非,但是全中國太多流浪漢,他幫得了全部么?他已經沒錢幫了,問你借錢去幫,你是完全可以拒絕借錢給他的,他的愛心,已經有點過了。太過,人家會認為,流浪漢是他造成的,就好比,救助流浪狗的人,會被人認為,流浪狗,是他們拋棄的,流浪狗咬人,也是他造成的,被人唾罵,他又何必去救助呢?任由流浪狗咬人就是了。

所以無論什麼事情,適可而止還是可以,太過了就不好。

這個世界太多不可理喻的人和事情,每個人立場不同,看事情也不同,很難一刀切說誰對誰錯。不要太在意,對得起自己良心,就好了……致所有曾經救助過流浪貓狗的人。


你並沒有錯。

雖說朋友之間,只有通過「患難見真情」般的考驗,才能知道對方是不是真正的朋友。

但你和你朋友之間所發生的事情,並不適用於「患難見真情」這句話。

因為在此事中,你的朋友,不是受難者,而是施捨者。

若是你的朋友是受難者,你不幫助他,那你確實不夠朋友。

可此事中,你的朋友作為施捨者,也就是所謂的行善者,那就應該有自知之明,懂得量力而行的道理。

如此看來,是你的朋友自身不自量力,卻仍要堅持所謂的行善,而且還想藉助你的力量,滿足行他自己所謂的善欲。

那對於你朋友這種情況來說,你幫助他那是情分,你不幫助他那是本分!

朋友幫朋友無可厚非,但朋友不是滿足自私慾望的工具人!

要知道,慷他人之慨,費別姓之財,強迫他人之志,滿足自己之願,這類人皆偽善者!

此事雖是救狗,可就算是救人,那也不能道德綁架!

你朋友救助流浪狗差錢,

找你是以「獻愛心」為名要錢,也就是白給他錢,連借錢都不是,

那這種所謂的「獻愛心」就因該是「願意」與「不願意」,自願的問題。

你不願意就是不願意,

他友盡就友盡好了。


你沒錯!

這樣的「朋友」不要也罷,不值得。

如果當時你捐了,他會不停的再回頭找你要錢,給多了,你撐不住,給少了,一樣會斷交。

即使你多金,也不要花在狗身上 ,捐災區更有意義。再說了,那些錢你捐出給那個「朋友」以後錢用在什麼地方你知道嗎?就象那些捐錢在廟寺里肥了和尚尼姑一樣一樣的。


謝謝邀請!這事我不認為你錯了,人都有自己的處世原則,都會認為把錢用在值得的人或事情上,只要不是違法,不是用在惡習上,應該說都沒錯。你朋友應該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做他願意做的事,那是他的事,他沒權力要求你做他認為對的事。人人都應該有顆愛心,但用在哪個方面是自己的選擇。

如你所說,你朋友為流浪狗獻愛心固然沒錯,但找你借錢,他以你獻愛心的名義不還錢了,怎麼辦?那麼多流浪狗何時算完?不知道他有沒有想過。是朋友就盡量不要給人製造負擔,朋友只能解一時之困。


一個為了狗而友盡的人,說實話,這種人是經不起考驗的,現在不盡以後也會為別的事友盡,為了流浪狗而弄的自己差錢的人,是沒一點計劃打算,這種人借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你就算第一次借出去,第二次不借一樣友盡,所以這種人是不值得擁有友情這兩個字的


沒什麼好說的。這就是道德綁架。套用西方哲學家的一句名言:我不吃狗肉,但是我捍衛人們吃狗肉的權利。憑什麼你喜歡這個就要讓別人一起喜歡,這樣的人就該和他遠一點,真的。不然打雷劈到他容易牽連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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