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鏢如果出於保護僱主的目的傷人犯法嗎?@_@如果犯法要保鏢還有什麼用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註冊特衛公司,不是簡單的保安,由於行業的特殊性,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所以在我國境內的保鏢(特衛)出於保護僱主的目的傷人,只要法律判定不屬於正當防衛,那麼他的行為就是違法的,這點毋庸置疑。

那麼就像題主所說,如果因為保護僱主犯法,要保鏢何用?其實真實的情況不是你在電視電影里看到的情形。特衛公司有著嚴格的準則,一切的出發點優先考慮僱主但是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所以在培訓的時候,對於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都遵循法律模擬過千百次。也就是說,特衛面對危及僱主的情況下,優先選擇制服對手。只要危害不再繼續就不會再去攻擊對方。他們需要做的是保護僱主安全離開危險區域即可。

我們電影里看到的刀,槍都不會出現。但是強光手電筒,催淚瓦斯(防狼噴霧),電擊器等特衛還是擁有的。畢竟他們第一職責是保護僱主,第一手段是快速制服對方。而且,特衛的身後都是有著一個支援小組跟隨的,所以通過相互聯繫都能快速反應快速制敵。

如果不能制敵怎麼辦?那就符合正當防衛就去防衛,突然情況下就只能去擋刀擋箭。所以特衛必須有極強的責任感和正義感。而且特衛對自身素質要求不止是能打,為了適應社會發展,特衛儼然就是全能工種,駕車,翻譯,法律等等都得精通,所以我們所說的「保鏢」薪酬,也是水漲船高。


故意傷害他人是觸犯到法律的,保鏢要付傷害責任僱主付經濟責任。正規和大型的保鏢公司都是經過系統化管理和培訓的,而且保鏢不是打手當然不能隨便出手傷人,主要的目的是保護僱主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保鏢這個行業也算比較特殊,身手要好,技能要全面還要會察言觀色辨別周圍環境和處理突發事件,有些不太了解這個行業的會把保鏢和打手混淆。一些知名人士和重要人物所僱傭的保鏢是要不惜一切代價而去保護僱主的。

記得以前有過對保鏢的採訪,說到自己穿防彈衣不是為了保護自己而是為了保護僱主的,尤其是在國外一些槍支管控不嚴和戰亂國家隨時隨地都有可能有人槍殺僱主,雖然一般在僱主出行之前保鏢會去了解出行路線和安排部署但也要隨時保持警惕和突發事件,所以再遇到來不及制止的危險時保鏢就要做好用自己的身體去阻止意外的發生。

就算在遇到一些普通攻擊和襲擊時也是出手制服攻擊者不會可以傷害,然後也是交給警方處理。輕易來說不會發生太大的衝突,而且僱主僱傭保鏢也是有合同或說明的。一些相關法律問題都會提前說明,負責人都比較明確。就算出現不可控的意外也有僱主的律師去做善後工作。


謝邀答題!我認為目前國家對於私人保鏢尚存爭議,正規的保安公司根據合約,為單位正常經營秩序提供合理保護,培訓防範自我保護能力。私人保鏢實際處於灰色地帶,沒有相關法律保護解釋。所以保鏢傷人應該按照傷害程度,輕微可以對其進行治安處罰,拘役罰款。傷人致死致殘,會追究刑事責任,人民警察會實事求是進行取證調查,如果是他的個人行為,由本人承擔後果。如果受人指使,主謀承擔主要責任。如果形成團伙,可以考慮按照黑惡性質打擊。如果你有雇請保鏢的意願,一定要考慮由此帶來的後果,至少不能夠主動攻擊別人。

僅僅是自己理解,喜歡點擊關注。


首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職業。保鏢出於保護僱主的目的傷人同樣可能犯法。

其次,保鏢傷人還需具體事件來看。如果不法分子正在對僱主實施傷害行為,保鏢出於正當防衛而制止不法分子實施的行為,則系正當防衛,而是否過當需綜合分析當時的緊迫性、雙方力量對比、造成後果等因素,綜合評判。如果不法分子已經實施完或已被制止後,保鏢繼續實施傷害行為,完成輕傷以上行為肯定構成故意傷害乃至故意殺人等罪。如果保鏢提前對不法分子實施傷害行為,則是假象防衛,同樣構成相應犯罪。

最後,保鏢存在的意義在於能幫助你解決一般的麻煩,而非所有的麻煩,你不能奢望保鏢為你賣命犯罪。


謝邀!保鏢出於保護僱主目的傷人了,應依據情況而定,犯不犯法,在於關鍵看責任在哪一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上有規定保鏢可以隨便傷人嗎?恐怕沒有吧!僱主了擁有了保鏢不代表就擁有了「王法」!所以,保鏢也不能違反了法律了呀!


還是看法律吧,如果正當防衛當然不犯法。至於題主所說的,要保鏢幹嘛呢。保鏢只是保護僱主的人身安全,並不代表要觸犯法律,要是僱主說這個人冒犯了我,你要保護去打他,那社會不亂套了。所以保鏢肯定也有他們的一套系統的。


推薦閱讀:

「知乎知識庫」 — 春秋決獄
一萬六千畝森林遭老闆違法「剃頭式」砍伐,上訪舉報後官方稱合法
我在律所的第一次法律盡職調查實習經歷
《三生三世》粉絲鎖場,是不是一種惡意消費行為,違法嗎?
法律科技:砝碼、橋樑與超維

TAG:保鏢 | 社會 |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