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理解「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嗎」這句話?
「竊」與「偷」從字面理解是一個意思,但讀書人還是要一塊遮羞布用來糊弄人的。「偷」字太直白了一點,因而才有了孔乙己老夫子的「竊書不能算偷……,這都是讀書人的事」這樣一句冠冕堂皇,大氣凜然的辯護詞。
其實出自先生筆下,借用孔乙己之口說出來的這句話是有所指的,它暗喻了舊社會讀書人的窘況,一副酸窮相。在他的雜文里多有這種拐彎磨角的東西,你得細細品味,方能悟出一點精妙的用意之所在。當你自覺茅塞頓開,其時才頓覺妙趣橫生,其味無窮。
舊時常把讀書人稱之為「窮書生」,說穿了就是家境貧寒。但人生之路唯有讀書始能出人頭地,其時有一名聯「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很能說明問題,因而你還非得讀書不可。過去人們對讀書的認識並不亞於現在,只是緣於苦難的命運而只得作罷。
書,對讀書人而言確是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糧,讀書人是萬不可缺書的。在一般人眼中,書是犯不著去偷的,偷來也沒有用,它又不能充饑果腹。且偷書(輸)聽著都晦氣,這不是生生偷來給自己添堵嗎?因而人們萬不會去偷書(輸)的。如此看來偷書還真是讀書人的事。正因為如此,在人們看來偷書不算偷似乎也有點道理。
對於一個讀書人,必得有書讀。囊中羞澀,一文不名,須知購書是要花銅子的,這如何是好?沒有書就意味著精神食糧的斷檔,如何充實提高自己?這才導致讀書人有了這種羞於啟齒的想法,幹了這種下三濫才會幹的勾當:竊書。
竊書不能算偷,來自於清代小說《鏡花緣》中的一個典故。《鏡花緣》描寫讀書人唐敖隨船出海,到各地游見的異聞。李汝珍從《三海經》中吸取神話傳說和奇異故事,虛構了一系列的地方,如:君子國、女兒國、兩面國、無腸國等,第十九回《受女辱潛逃黑齒國,觀民風聯步小人國》,寫唐敖和多九公在黑齒國被兩少女難住,狼狽出來後,多九公出去問當地風俗,回來後向唐敖說起:「。。。。。。,所以此地把竊物之人則作偷兒,把偷書之人卻叫作竊兒,借物不還的叫作拐兒,借書不還的叫作騙兒。」 這代表了李汝珍對乾隆年間社會風氣一種諷刺,魯迅先生在孔乙己中引用,一方面寫活了孔乙己這樣一個諷刺性的舊時代讀書人,另一方面也通過對李汝珍的致敬,表達了對當時社會的強烈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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