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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認識不久的女友,要借八萬元給他父母買房子,你說該不該借?


不借。

即便你是億萬富翁,也不能借。雖然我們提倡正能量,讚揚助人為樂,但時代不同了,善良不等於傻,割肉喂虎是佛祖的事,小老百姓達不到那個境界,能做到不助紂為虐就不錯了。凡事要量力而行,一時衝動、心存僥倖的動機都是有問題的。

如果說對方的父母病危,那麼借錢是可以考慮的;買房子根本就是一件貪圖享受的事,這樣的借錢動機純粹是人品有問題。想給父母買房子,可以自己通過努力奮鬥到達啊,借錢就有點過分了。更何況才認識不久,哪裡好意思張得開嘴呢?

現在分析兩位的動機,如果說女方是正常人,也可以理解,如果根本就是以談戀愛為名騙取錢財,那麼男方要當心了。按說,你的女友你最了解,但畢竟接觸沒幾天,所以穩妥起見,不要借,更何況8萬塊不是個小數目;而對於男方來說,你的動機有多強烈呢?是非常喜歡這個女方嗎,是覺得自己在婚姻問題上遇到這個人是一次重要的機會嗎,是覺得以後再不會有這樣的好事出現了嗎?如果你為此非常認真,那可以冒險試一試。如果不是,不要輕舉妄動。

網上有個不知道到底成不成的招,就是你跟借你錢的人說,8萬塊沒有,但我可以支援你1000塊,就算我送你的,不用還。你可以這樣試試,金額自己定,跟對方說,你很在乎她,但目前條件有限,只能給你這麼多,你也不必還。用1000塊試出一個人、一段感情,划算吧?

祝福。


這年頭,欠錢的都是大爺,伺候不好,分分鐘追不回自己的財產!但如果像你借錢的是你的女朋友,並且還是剛認識3個月的女朋友,你會借嗎?

最近某網友就拋出了這樣的難題:

聽朋友說的,女朋友跟他是朋友介紹認識的,兩人一共認識了三個月,彼此也都滿意,甜蜜期肯定也是想把最好的一面展現給對方。女朋友家要買房,且女朋友才參加工作沒多久,就問他借8萬塊,房子寫的是女朋友父母的名字,他也很為難,借吧怕以後沒在一起,要這個錢很麻煩,不借吧,這個矛盾 就有了,雖說不至於分手,但很有可能女朋友覺得他小氣就分了。

所以,到底該不該借呢?

可以說是戳到了很多人的心窩子了,這個問題一出,瞬間霸佔了熱搜榜,隨即引髮網友熱議,不少網友除了圍觀,自己也加入熱議之中。

首先,網友們的第一感受:這也太奇葩了吧!

那到底是借還是不借?大部分網友的態度:不借! 反對型網友:騙婚的吧?不借!

支持型網友:值得你愛,就借!

其實對於男生來說,這就是一道借錢or分手的送命題!生活中,因為頭腦一熱,盲目信任而借錢,最後難以追回的情況不計其數。

總之一句話,談錢傷感情,不管借不借錢,感情在那一刻已經壞了。如果現在是你,你還會借嗎?


出現這種問題有估計有兩種情況,第一女朋友已經你朋友,是可以託付終身的。第二種你朋友女朋友做事不經過大腦,不考慮實力狀況。

按照第一種情況,也是不建議把這個錢借出的,情侶之間出現這種情況,在以後日子中稍有處理不當,這個可能就會成為引發爭吵導火索,再加上你朋友都沒見過女朋友父母,只是單純的兩個人相互承認了戀愛關係而已,個人建議以什麼理由推脫…

第二種情況兩人才相處三個月,雖然這段時間內兩個人相處非常好,如果真的是一個稍微有點頭腦的人,這個時候肯定不會向一個相處了三個月的男朋友開口借8萬塊錢。現在中國男女談戀愛本來就是一路坎坷,如果還有8萬塊錢事情在裡面對戀愛發展肯定會有影響的。

所以提問者一定要提醒你朋友,借與不借一定要考慮清楚,我個人是不建議你朋友借這個錢,如果因為不借這個錢,導致兩人關係出現嚴重裂縫,那麼你朋友就要好好考慮考慮了。

但是在這裡一定要提醒廣大男性,談戀愛時都一定要好好對待自己的女人,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一定都要去滿足女人的要求。生活上,工作上,包括心理上都要做到應有的責任和義務。

祝天下有情人都能終成眷屬…????????


還是不要借吧!並不是因為沒有結婚!而是剛認識三個月,你朋友對她了解能有多少?

而且仔細想下正常人誰會好意思張口跟剛認識三個月人去借錢?

能張開嘴的人以後還錢肯定也好意思賴著!

我建議別明著拒絕!找個借口,就說錢都給父母了,我回去跟我父母要一下!然後回來再跟女友說,父母把錢借給親戚做生意了,一時半會兒拿不回來!然後在告訴她,先讓她父母到其他地方想像辦法,以後我親戚的錢還回來了,我在給你父母還賬!

這樣委婉一些,時間久了對她有足夠了了解,或者結婚了,你在拿錢給他們也不晚!


當然不該借啦!

哪有剛認識三天的女友,就張嘴管人家借錢的!

有這種事,都盡量捂著不讓男朋友知道才好,她倒好,張嘴就借錢!是借還是要啊!

女友家父母買房子,你女友也應該打工有幾年了吧?多少也攢點錢了吧?沒多也有少啊?父母需用八萬,給父母三萬總可以吧?

如果實在湊不齊,那就不買房子好了,她父母總不能逼女兒的命吧?

如果是她父母逼著給你借的錢,你更不能借!

這一家子,都是什麼人啊!這不明擺著讓男方看輕么!

這一家子都是下三濫!

這個女友別繼續交往了,散了吧,反正才認識沒幾天,談不上有啥感情。以後交往深了,還不知道出什麼幺蛾子呢!

遇到這樣的女友,趕緊撤!


個人覺得吧,還是不借的好!剛認識沒多久,倆人能走多遠還不確定。萬一感覺不合適要分了,錢不好要回來!


剛認識不久,就借錢不一定是好事哦,保險起見,你如果非要借建議:

1、讓對方打好借條,並且要以女友父母的名義,以防以後這筆錢被歸結為「戀愛糾紛」而無法追回

2、錢款應當從銀行轉賬,保留記錄作為日後呈堂的證據。

當然以後沒有矛盾,那是最好不過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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