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方的彩禮該怎麼辦?


看當地什麼習俗了!有的離婚女方直接回娘家了!啥也沒帶走,至於彩禮看你們結婚多久了!時間久了,還提啥彩禮。如果剛結婚沒多久,彩禮還是有商量的地方,必定現在彩禮都挺高的,當然能不離最好,能結婚就是緣分,冷靜一下就感覺沒必要這麼大火氣了!現在年輕人結婚也是衝動,離婚更是衝動,實在非禮也沒辦法。一般農村結婚,男方給女方彩禮錢,有一部分用來請客吃飯了!另一部分用來買傢具和服侍了!剩下的彩禮肯定也沒多少了!至於彩禮還是要協商解決的,農村結婚很多都是親戚介紹的牽扯不少人!如果是自己談的,走到離婚這步,兩個人應該慎重了!必定談到談婚論嫁這步要很長時間,選擇結婚是兩個人的選擇,走到這步才發現不和,是不是太不應該了!


彩禮是男女要結婚了,男方支付給女方的結婚禮物??,雙方離婚時,如果按照當地風俗要求返還彩禮有下列情況法院一般會予以支持返還:(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如果已經結婚登記,且同居生活2年以上,或者未2年但是已有子女,以及未登記但實際已共同生活2年以上,彩禮已用於平常的生活費用,一般是無法要求返還的。

返還彩禮一般會按照當地風俗習慣,照顧無過錯方,公平為主


我國很多地區,尤其是廣大農村地區,還流傳著結婚支付彩禮的習俗,結婚前支付彩禮時雙方都是喜氣洋洋的(可能個別彩禮高的,由於彩禮高男方經濟條件等可能就喜不起來了)那麼現在彩禮這麼高娶個這麼難,一旦鬧起離婚,離婚彩禮怎麼處理就成了雙方的分歧。

在我國有些地方,把彩禮稱為納徵,征是成功的意思,就是送出彩禮以後,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如果反悔時,女方反悔,彩禮要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彩禮則一般不退。那麼在離婚後彩禮可以要回來嗎?

屬於以下幾種情況的,彩禮可以要回:

一:男女雙方還未到當地民政局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比如只在家裡擺了酒席,宴請了賓客,卻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情況,男女雙方反悔,不打算繼續生活下去的,這種情況下,男女就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彩禮能要回來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情況下,離婚彩禮能要回來。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時間較長,有共同的財產,共同的權利和義務,共同的勞動和消費等,在事實上已經是一家人,長時間穩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沒有共同生活,離婚彩禮就能要回來。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後、訴訟離婚或者協議離婚的同時,給付人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個人財產和婚後分得的財產難以維持當前的生活情況,離婚彩禮能要回來!以上相反則不能要回


關於離婚女方後彩禮問題,我覺得題主的問題不夠全面,主要是前置的條件不全導致的,例如離婚的原因,婚姻持續時間長短,有無子女等才能說說我的個人原因,那麼我就假想幾個情況吧。

結婚時間短,雙方沒有子女,娘家嫁妝較少…這種情況有騙婚的嫌疑,在法律上還是人倫道德上都是不受稱道的,這種情況都要找其退還彩禮。

結婚時間較長有子女,屬於感情問題離婚…這種情況就沒有離婚退還彩禮的說法,畢竟事實婚姻存在,離婚要通過法律程序進行法庭協商或者裁決的事實婚姻,育有子女也是無法退還的。

其他因素離婚,都沒有退還彩禮的說法,這主要是由於婚姻存續期間共有財產在離婚後都會進行再次分配。


謝謝邀請。彩禮,就是錢哪!誰不喜歡?我相信大家都喜歡。可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我給大家舉個例子,就是我家鄰居的兒子,經媒人介紹兩人相識,戀愛半年,2016年年底兩人結婚,婚後發現女方不能生育,還懶的出奇,於是3個月以後兩人離婚。婚前15萬元的彩禮經媒人協調退回6萬。在我們這兒,兩人結婚時間一年以上的離婚,就不再提彩禮的事了。


謝邀!

看這個問題就能發現結婚的成本是一筆很大的開支,要不然不會問離婚後還要算前面的彩禮。

當然結婚本是一件皆大歡喜,喜結良緣的大事,但因為種種原因未能走到最後,那麼這高額的彩禮怎麼解決呢,現實中一般都是雙方協商,就算是法院也是建議調解,除非有一方能證明對方存在詐騙的情形,這樣就會判拿回來的可能性多很多。

彩禮彩禮,壓垮了多少家庭,哎


謝邀。離婚鬧彩禮一般是結婚時間很短而出現的問題。要不要歸還?如果是騙婚,當然必須歸還,法律也會支持。如果是其他原因則一言難盡。追討彩禮可能不僅為了錢,還有氣。為此對男方而言最好把怨氣化為大度大氣。過去老百姓有一句話:老婆死了,還抱著睡鞋何用?看破些,能追回多少算多少,追不回來也罷休。就算失誤付出的學費好了。


男人找老婆,男人付給女方家的彩禮錢,應該象買房子或車子那樣,實行分期付款。

男女雙方在結婚前,應協商好男方共給女方家多少彩禮,需在幾十年內付清,並標明利息是多少。

女方家在收到男方的首期款後,應無條件地將女兒嫁給男方。女方違約,不嫁人了,女方家應全部退還首期款,並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女方先結婚,後離婚的,女方家無須全額退還男方先期支付的所有款項,可以按女方在男方家實際的生活天數,作適當的扣減,然後支付剩餘的款項即可。女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女方在男方家生活,不僅為男方提供了使用價值,還創造了價值。


謝謝邀請

一般結婚男方出的彩禮結婚後女方都會帶回來的,。但是,有個別的家庭,結婚後女方會把彩禮留在女方。。。

這樣的話就存在了一個問題。。如果離婚了。彩禮該歸誰??

就法律來講,結婚後彩禮當然就成了夫妻共同財產,這樣的話,即使離婚後彩禮也不會能說全部歸哪一方。。一人一般最合理的!!

如果有感情方面的問題或不同見解的請下方評論留言,或關注。。我會定期發布一些感情。家庭婚姻方面的小知識!!!


嫁你就為錢,怎麼辦??當然帶走了!

七天前,同事發朋友圈,讓幫找人,他同學的新娘子拿了所有的財物,大概價值二十多萬吧!不知去向了!你這媳婦兒挺講究,還跟你過幾天日子!這麼好的女人少嘍!你應該好好對人家,好好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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