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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在沒有防衛過當的情況下需要負責任嗎?


正當防衛需要進行檢定,而不是個人主觀認定,如果認定為正當防衛即使在某些情況下造成侵害人死亡的,也不會受到處分,如果是為了公共安全或國家利益,避免重大損失的,還要受到表彰和鼓勵。如果不是,就會受到法律制裁。

咱們先學習一下,什麼叫正當防衛。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的人、採取的一種、造成一定損害的方法。它應該符合幾個條件:

第 一. 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而不能是其他情況;

第二. 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而不是在這之前或之後;

三. 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而不能是其他無關人員;

四. 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那麼具體什麼情況下屬於正當防衛呢,怎麼認定呢。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而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其與緊急避險、自助行為皆為權利的自力救濟的方式。


  1. 正當防衛是合法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例如有人持刀搶劫你,你在反抗過程中打死對方。

  2. 防衛過當,是指防衛方式超出限度,造成防衛對象傷害,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例如有人持械毆打你,你撿起磚頭防衛,擊打對方頭部一下,致使對方倒地後繼續擊打對方身體,致使對方重傷或死亡。

  3. 正當防衛並不意味防衛者無過錯。例如你在公司辱罵他人,對方知道後對你持刀行兇,你採取防衛措施制服對方,你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但是你滋事擾亂公司管理秩序,公司可以依據管理規定對你處分。

大家認為我回答的對,請給我點個贊。我是社會經驗豐富的執業律師,有法律、社會等問題可以關注我的頭條號!多多邀請我回答法律問題,謝謝!


謝邀。

回答問題之前,首先需要理清幾個概念:

一 什麼是正當防衛?

我國 《刑法》第二十條關於【正當防衛】有如下解釋:「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是如何界定的呢?

【正當防衛】須同時具備以下五個要件: 1、必須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權利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實施的。即一定要「是為了保護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實施的行為」才符合本要件。

2、必須有不法侵害行為發生。

3、必須是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必須是正在進行的,而不是尚未開始或者已實施完畢,或者實施者已自動停止。否則,就是防衛不適時,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4、必須是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行。即正當防衛行為不能對沒有實施不法侵害行為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屬)造成損害。

5、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

題主可以對照自行確定你具備了這幾個條件沒有,或者說你違背這幾個條件沒有?

再來看下什麼是【防衛過當】?

防衛過當 是指被侵害人所採取的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以致對侵害實施者造成重大損害,刑法上稱【防衛過當】,是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 是的沒錯,防衛過當是一種犯罪行為。但它的界定也是清晰明了的。我們都知道,一般情況下,不法侵害往往是在被侵害人沒有防備的情況下突然發生的,這樣當他實施防衛行為的時候是沒有條件準確選擇一種恰當的防衛方式、工具和強度來進行防衛。因此,只要不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都屬於正當防衛。

按照題主的說法「是正當防衛且沒有防衛過當」,我要提醒題主的是:是不是正當防衛,有沒有防衛過當,不是任何人能自己認定的,法律上是有嚴明嚴謹的規定的。

下面是我的兩點質疑:題主的說法,是你所在公司對你的事情做了處理。一般來說能由公司來處理的事件以鬥毆居多,題主沒有說明我不敢妄斷。但必須說明一點,正當防衛極少適用在鬥毆事件中。

由題主公司做出的處理明顯沒區分什麼正當防衛不正當防衛來看,公司是作為一起糾紛或鬥毆事件內部處理了,採用調和折中的原則:因為事件起因可能不在你,但你沒吃虧,甚至你在防衛挑釁、襲擊時是佔了上風的,所以公司在經濟上或其他某種形式上處分了你。這個無法說合理與否,也可能公司覺得事情不大,還是要安定團結為主。正常情況下,公司能處理的員工之間的矛盾糾紛事件,一定是情節極輕微的,只是進行調解。如果情節嚴重的,上升到了民事甚至是刑事案件了,就只能報警。公司是沒有這個處理權利的。

如果題主覺得事件中自己受到的傷害很大,而難以接受公司的處理,我建議不防報警,交由警方處理,用法律武器為自己討回公道。


不需要!不合理!正當防衛是指為了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權益免受正在進行的非法侵害而對不法行為人採取的一種防衛措施。

一、是否構成正當防衛需要從法律層面來界定。如構成正當防衛的條件,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損害的,應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二、作為受害者,如果事情的起因跟你沒有關係,那麼公司處理你是欠妥的;如果發生爭執時,你同樣有過錯,公司根據規定,是可以給你相應的處分的,畢竟,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謝謝邀請。

首先我看了你的問題之後並不不知道題主你這個正當防衛造成了對方什麼樣的傷害。

當對方屬於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時,這幾種情況下即使你傷害了對方,但也屬於正當防衛,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也不用負任何責任。但如若不是這幾種情況,你的正當防衛就很難辨別是不是正當防衛,也很可能被公司認定為是防衛過當,尤其當公司傾向於保護對方時。這時候就算你屬於正當防衛也百口莫辯,因為情勢已經偏向對方,你很大幾率會被公司處理。那這種情況下建議你還是通過走正當法律途徑來解決吧。

順便說一句,如果你真的沒有防衛過當,而公司還是處理你,這種公司趁早離開吧,它已經不再能讓你依靠和信服,你長久待下去自己也不會舒服的。

加油。


多謝邀請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什麼是正當防衛?

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

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再來看看什麼是防衛過當?

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所謂防衛過當是指正當防衛行為超越了法律規定的防衛尺度,因而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情況。在鼓勵公民更好地利用防衛權,保護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方面,有其積極的意義。

最後再看一下無限正當防衛?

是指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如果是正當防衛,在沒有防衛過當的情況下,是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的。比如歹徒持刀行兇,襲擊受害人,受害人在保護自己的時候,反把歹徒打傷了,且並沒有超越尺度。這種情況就不屬於防衛過當。

所以,您本身是受害者,正當防衛在沒有防衛過當的情況下是不需要負責任的。您在整件事情的發生之初,是否處置不夠妥當呢?公司給予您處分,一定是結合事情的起因,覺得損害了公司的利益。說的不對的地方,歡迎指出。


正當防衛的是否過當與否,個人認為是不具法律效力的,往往當事人在一般情況能剋制自己的行為,但在有衝突雙方衝突升級的情況下,往往很難約束自己的行為,只有在自己生命受到嚴重威脅下所採取的保護自己的行為才能被法律充許。並在自己生命威脅己經解除後不能才採取其它傷害他人的行為。被視為正當防衛。因為具體的事要具體分折`裁量,當事人和他人是無法做出符合法律規定的判斷的,所以行為過當與否個人認為是不能作為法律依劇的。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如果別人莫名其妙的打了我一巴掌,我可以去告他精神損失費,身體受傷費以及一些藥物費等等,這些費用可以算是正當防衛嗎?如果那人莫名其妙罵了我,我可以告別那人,賠償我精神損失費嗎?如果不能那麼的話,正當防衛這個詞就不應該被提出來,就像是別人莫名打了我一拳,理論上講我應該打他一頓才對,恩就這樣了,這是人人都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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